文字源流
形声字。小篆作图1,秦简文字作图2,汉隶作图4、5。字形皆为从木、雚声。“木”为树,作为形符,表示义与树木有关;“雚”为鸟名,于此仅作为不示义的声符,表示音读。战国文字“雚”上部作“䒑”、隶书作“亠”者,当是书写时笔势变易之故。汉字简化时声旁“雚”简化为“又”,写作“权”。“又”是简化记号,既不表意,也不表音。
《说文解字》说“权”意思是“黄华木”,但是这一含义经籍中不见使用。“权”在古书中常见的意义是“秤锤”(即“秤砣”)《广雅·释器》:“锤谓之权”。锤,秤锤。句意为“秤锤叫做权”。可见,“权”就是指“秤砣”,也可指秤,是名同。如《庄子·胠箧》:“为之权衡以称之”。权,秤砣;衡,秤杆;合起来是“秤”的意思。
作为名词,是秤,特指秤砣。那么,作为动词,就是用秤称量的意思了,如《孟子·梁惠王上》:“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权,称量之义。
称具体的东西为称,后来词义抽象化了,就由对具体东西的称量引申出了“衡量”“比较”等意思,因为称轻重与衡量得失的性质是相近的。这就是“权衡轻重”的“权”。“权衡轻重”就是衡量、比较哪个轻、哪个重。比喻分别次要的和主要的,以便采取与之相适应的措施。这样,又引申出了“权宜”“权变”等义。“权宜”是因时因事而变通办法。成语“权宜之计”,其中,权是变通的意思;宜是适宜;计是办法。整个成语是指为了应付某种情况而暂时采取的变通办法。
“权”由衡量引申为人的决定权、权力、权势。用权的中心是在于调节各个方面的关系,维持相对平衡。这一类意义是“权”在现代汉语中的主要意义。
详细释义
古籍释义
说文解字
【卷六】【木部】巨員切
(權)黃華木①。从木雚聲。一曰反常②。
〖注釋〗①黄華木:又叫“黄英木。”②反常:徐灏《说文解字注箋》引〈公羊傳》説:“權者,反于經(至當不變的道理)。”
說文解字注
【卷六】【木部】
(權)黃華木。《釋木》曰:“權,黃英”,按,英华一也。郭云:“未詳。”而《釋艸》亦云:“權,黃华。”郭云:“今謂牛芸艸爲黃华。”艸部英下:“一曰黃英。”然則《爾雅》木曰“黃英”,艸曰“黃华”,許則英、华字互易。
從木,雚聲。巨員切,十四部。
一曰反常。《論語》曰:“可與立,未可與權。”《孟子》曰:“執中無權,猶執一也。”《公羊傳》曰:“權者何?權者,反於經然后有善者也。”
广韵
巨员切,平仙群 ‖ 雚聲元3部(quán)
權,變也,反常合道。又宜也,秉也,平也,稱錘也。又《爾雅》曰:權,黃華。又姓。出天水,本顓頊之后,楚武王使(?)〔鬭〕緡尹權,后因氏。俗作“㩲”。巨员切。二十三。
康熙字典
《唐韵》巨员切《集韵》《韵会》《正韵》逵员切,音拳。《玉篇》称锤也。《前汉·律历志》孔子陈後王之法,曰谨权量。量多少者不失圭撮,权轻重者不失黍絫。
又经权。《易·系辞》巽以行权。《注》权,反经而合道者也。
又平也。《礼·王制》原父子之情,立君臣之义以权之。
又权谋。《左传·宣十二年》中权後劲。《杜注》中军制谋,精兵为殿。
又权柄。《庄子·天运篇》亲权者不能与人柄。
又《尔雅·释诂》权舆,始也。《诗·秦风》于嗟乎,不承权舆。
又摄官曰权。《鼠璞》权字唐始用之。韩愈权知国子博士,三岁为眞。
又国名。亦姓。《左传·庄十八年》楚武王克权。《韵会》楚鬭缗尹权,後因为氏。
又与爟通。烽火也。《前汉·郊祀志》上宿郊见通权火。
又与顴通,两颊也。《前汉·高帝纪·隆准注》颊权,准也。《曹植·洛神赋》靥辅承权。
又《说文》权,黄华木也。《尔雅·释草》权,黄华。《六书故云》以草释木,似误。○按《尔雅》木槿,木也,列之于草。殆未可泥。
又《集韵》古玩切,音贯。木丛生也。
字形书法
字形对比
书写提示
“木”的末笔捺改点。“木”窄“又”宽顶部“木”高,底部“又”高。“木”,横笔从横中线起笔。“又”,㇇(横撇)和捺都从竖中线起笔,相交于右下格,撇尖伸向“木”下侧,捺脚略低于撇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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