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

漢語漢字
音(拼音:yīn)是漢語常用字,字形始見于春秋金文。音的本義是聲音,引申為消息,如音信、佳音。又引申為音節。又指音樂。一說“音”本義為音樂,後泛指一般的聲音。
  • 中文名:音
  • 拼音:yīn
  • 部首:音
  • 五筆:UJF
  • 倉颉:YTA
  • 鄭碼:SUK
  • 字級:一級(1632)
  • 平水韻:下平十二侵
  • 外文名:sound
  • 注音:ㄧㄣ
  • 筆畫數:9 0
  • 造字法:象形或指事
  • 結構:獨體字,上下結構
  • 統一碼:CJK統一漢字-97F3
  • 四角号碼:00601

字源演變

指事字。“音”始見于春秋時期,金文(圖1、8、10)和小篆(圖3、4)描畫的都是一個“言”字,在口中加了一點指事符号,表示聲音就是從口中發出的。這聲音可以是語音,也可以是樂音。“口”中或加短橫,或加短豎,或加小圓圈,形雖不同,作用一緻。“音”與“言”在意義上是有聯系的。發“言”為聲,聲成文謂之“音”。“音”的基本意義古今一貫。楷書是對小篆的楷化,仍然保持了這個形狀。也有人認為“音”是個象形字,模拟倒置的木铎及舌。振動木铎可以發音。從這個意思看,“音”的本義也是聲音。

現代釋義

基本釋義

音,yīnㄧㄣˉ

音,指的是物體振動時對外界産生的一種作用效果。實際上自然界所有的物體都在振動,以波的形式傳遞,而且我們在中學時已經知道,音是不能通過真空傳播的,它的效果也是根據振動的程度和方式決定的,其影響因素由物理的公理化定義(振幅,頻率等)決定。重要的是,隻有人類或者動物耳朵可以聽到的波才可以稱之為音,其他無法聽到的波則不能稱為音。

分類:樂音與噪音(按振動規則),基音與泛音(按組成)。

亦特指有節奏的聲:聲~。~樂(yuè)。~律。~色。~量。~區。~韻。~像。~容(聲音、容貌)。弦外之~。

信息,消息:~信。佳~。~訊。

詳細釋義

音yīn

〈名〉

(指事。從言含一。甲骨文“言、音”互用,金文、小篆在“言中加一橫,表示所發之音。本義:聲音)

同本義[sound;voice]

音,聲也。生于心,有節于外。謂之音。——《說文》

八音。一說笙、祝、鼓、箫、琴、埙、鐘、磬也。——《白虎通·禮樂》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聲成文,謂之音。——《禮記·樂記》

夫音,樂之輿也。——《左傳·昭公二十一年》

雞狗之音相聞。——《莊子》

北音清越。——宋·蘇轼《石鐘山記》

鳥獸音迹。——清·姚鼐《登泰山記》

又如:音颡(喉嚨);音強(指聲音的強弱。也叫響度或音勢。音的強弱,因發音體振動時之振幅大小而異,振幅大者則音強,振幅小者則音弱);音制(音調高下疾徐的節奏);音頻(人類耳朵能産生反應的聲音頻率範圍)。

音樂[musictone]

莫不中音。——《莊子·養生主》

趙王好音。——《史記·廉頗蔺相如列傳》

如:音律,音調。

泛指語言、消息、訊息等[news;message;information]。如:佳音,音訊(言信,消息)。

字的音讀[pronunciation]

鄉音無改。——唐·賀知章《回鄉偶書》

蓋音謬也。——宋·王安石《遊褒禅山記》

又如:音韻(指“漢”字字音中的聲、韻、調)

古籍釋義

說文解字

【卷三上】【音部】於今切(yīn)

聲也。生于心,有節于外,謂之音。宮、商、角、徵、羽,聲;絲、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從言含一。凡音之屬皆從音。

【注釋】①聲:言之聲。②有節于外:受外部口腔舌齒的節制。③宮商角徵羽:是中國五聲音階中的五個音階。此指樂音。④聲:潘任《粹言疏證》:“乃指五聲之單出而言。”“五聲之内唯單出無馀聲相應雜(配合)曰聲也。”⑤“絲竹”句:《漢書·律曆志》:“八音:土曰埙(xūn),瓠日笙,(革)曰鼓,竹曰管,絲曰弦,石曰磬,金曰鐘,木曰柷(zhù)。”⑥從言含一:林義光《文源》:“一以示音在言中。”

說文解字注

【卷三上】【音部】

聲生于心有節于外謂之音。

十一字一句,各本聲下衍也字。《樂記》曰:聲成文謂之音。

宮、商、角、徵、羽,聲也。

宋本無也。

絲、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從言含一。

有節之意也。於今切。七部。

康熙字典

【戌集中】【音部】音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於今切,音隂。《說文》聲也。生於心,有節於外,謂之音。宮商角徵羽,聲。絲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從言,含一。《書·舜典》八音克諧。《禮·樂記》變成方謂之音。《疏》方謂文章,聲旣變轉和合,次序成就文章謂之音。音則今之歌曲也。《周禮·春官·大師》以六律為之音。《疏》以大師吹律為聲,又使其人作聲而合之,聽人聲與律呂之聲合,謂之為音。《詩序》情發於聲,聲成文,謂之音。《疏》此言聲成文謂之音,則聲與音别。

樂記注:雜比曰音,單出曰聲。記又曰:審聲以知音,審音以知樂,則聲音樂三者不同,以聲變乃成音,音和乃成樂,故别為三名。對文則别,散則可以通。季劄見歌《秦》曰:此之謂夏聲。公羊傳曰:十一而稅頌聲作,聲卽音也。下雲治世之音,音卽樂也。是聲與音樂各得相通也。

又《易·中孚》翰音登于天。《禮·曲禮》雞曰翰音。

又姓。見《姓苑》。

又《正韻》於禁切。與通。《左傳·文十七年》鹿死不擇音。《杜預注》音,所茠之處。古字借用。○按注借用,是古字聲同,皆相假借,且釋文作於鳴反,不作去聲讀,正韻非。

考證:〔《詩序》聲成文,謂之音。《疏》季紮見歌秦曰,此之謂夏聲。〕謹照原文季紮改季劄。

上一篇:眼界

下一篇: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