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

漢語漢字
妻,漢語常用字,讀作qī或者qì,最早見于甲骨文,其本義指古代婚配習俗之一,搶劫女子,成親生育,後引申為男子配偶,老婆,又引申為娶親,讨老婆。男子的配偶:~子。~室(指妻子)。~小(妻子和兒女)。~離子散。
  • 中文名:妻
  • 拼音:qī、qì
  • 繁體:妻
  • 部首:女
  • 字碼:
  • 五筆:GVHV
  • 倉颉:JLV
  • 鄭碼:AXZM
  • 筆順:一フ一一丨ㄑノ一
  • 字級:常用字、一級字
  • 平水韻:八齊
  • 筆畫:8
  • 注音:ㄑㄧ、ㄑㄧˋ
  • 結構:上下結構

字源演變

妻,會意字。甲骨文中的“妻”字(圖1)從又持女發,即由“每(女子生育)”和“又(抓)”組成,會奪女(搶親)為妻之意。西周金文中的“妻”字(圖6)所從“又”與上部發形交叉,後上部逐漸聲化為“甾”。戰國文字中的“妻”字(圖9)多從女從甾聲,後發展為《說文解字》古文中的“妻”字(圖11)。

到秦文字時期,“妻”字(圖10)女發或作“Ψ”形,為《說文解字》篆文中的“妻”字所本(圖12)。《說文解字》篆文中的“妻”字由手把頭發梳成三束發式的示意圖和“女”構成。三束發式是周代已婚女人的典型發式,整個字的意思是梳三束發式的女人,由此産生妻子的含義。“Ψ”形隸變作“十”形後,“妻”字如圖13所示,以後字形是其變體。隸變後楷書寫作“妻”。

現代釋義

妻qī

男子的配偶:妻子。妻室(指妻子)。妻小(妻子和兒女)。妻離子散。

妻qì

以女嫁人。

詳細釋義

妻[qī]

〈名〉

(會意。小篆字形從女,從屮,從又。“屮”象家具形,又是手。合起來象女子手拿家具從事勞動的形象。本義:男子的正式配偶)

同本義

妻,婦與夫齊者也。——《說文》

庶人曰妻。——《禮記·曲禮》

天子有妻、有妾。

聘則為妻,奔則為妾。——《禮記·内則》

妻也者,親之主也。——《禮記·哀公問》

妻者,夫之合也。——《春秋繁露》

夫妻反目。——《易·小畜》

令妻壽母。——《詩·魯頌·閟宮》

又如:妻妾(嫡妻與側室);妻房(妻室,妻子);妻兒(妻和兒女;妻);妻姊妹婚(再與亡妻之姊、妹締結婚姻);妻谒(透過得寵的女子去幹求請托)

周代宮中女禦

天子有後,有夫人,有世婦,有嫔,有妻,有妾。——《禮記》

另見qì

妻[qì]

〈動〉

以女嫁人

黥布歸芮,芮妻之。——《漢書·吳芮傳》。注:“妻,嫁女與人也。”

妻娶(嫁人和娶妻)

娶女子為配偶

齊侯又請妻之。——《左傳·桓公六年》

好色,人之所欲,妻帝之二女,而不足以解憂。——《孟子》

奸淫

妻略婦女。——《後漢書》

妻略(奸污霸占)

另見qī

古籍釋義

說文解字

【第十二下】【女部】

婦與夫齊者也。從女,從屮,從又。又,持事,妻職也。

說文解字注

【卷十二】【女部】

婦與己齊者也。

注:妻齊以疊韻為訓。此渾言之也。《曲禮》:“庶人曰妻。”析言之也。

從女,從屮,從又。

注:七稽切。十五部。

又,

注:逗。

持事,妻職也。

注:釋從“又”之意。

屮聲。

注:說“從屮”之故。铉等以不應既雲“從屮”又雲“屮聲”,删此二字。

康熙字典

【醜集下】【女部】

古文:?、?。

《廣韻》:七稽切,《集韻》、《韻會》、《正韻》:千西切,并音凄。《說文》:妻,與己齊者也。《詩·邶風》:士如歸妻,迨冰未泮。

又令妻,令善之妻。《詩·魯頌》:令妻壽母。

又妻曰鄉裡。《南史·張彪傳》:呼妻曰:我不忍令鄉裡落他處。姚寬曰:猶會稽人言家裡。

又梵書《蓮經注》:佛有妻,名耶須。

又《集韻》:千咨切,恣平聲。義同。

又七計切,音砌。以女嫁人曰妻之。《論語》:以其子妻之。一曰妻者,判合也。夫者,天也。故于字夫正而妻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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