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溯源
會意字。甲骨文中早期的“祭”字作圖1,左邊是一塊鮮肉,肉上還有血水流出,右邊是一個又(指手)。兩相會意,表示手拿着肉在祭祀。可能是考慮到這樣的會意并不準确,晚期甲骨文在其下增加了一個祭台“示”,代表神主,更加突出祭祀神靈之意;并将“肉”旁變為“口”形。西周金文承襲甲骨文晚期的寫法,但将“肉”旁變為“月”形(圖3)。春秋、戰國、秦代以及漢代文字中基本沿襲西周文字的寫法。但在春秋、戰國時期, “祭”字所從的“又”旁或可寫作“攴”字,如圖5、7。這是因為古文字中,“又”“攴”“殳”等字在用作表意偏旁時常可互換的緣故。這個字到秦篆階段基本定型:上部為左“肉”右“又”(手),下部為“示”。現代文字基本沿襲漢代“祭”字的寫法。
“祭”本義指用牲畜等供奉鬼神,向鬼神祈福消災。遠古先民敬畏天命,極端迷信鬼神,祭祀占蔔是他們最重要的生活内容。這種敬畏神靈的心理便是祭祀行為産生的重要因素。随着物質的日益豐裕,祀神色彩日趨淡化,而祭祖禮儀越來越規範,人們逐漸将崇敬對象由神靈變為祖先。由于祭祀中要進獻牲畜的肉,所以就引申為殺。如《禮記·月令》:“涼風至,白露降,寒蟬鳴,鷹乃祭鳥。”
詳細釋義
古籍釋義
說文解字
【卷一上】【示部】子例切(jì)
祭祀也。從示,以手持肉。
說文解字注
祭祀也。
注:統言則祭祀不别也。
從示。㠯手持肉。
注:此合三字會意也。子例切。十五部。
廣韻
子例切,去祭精 ‖祭聲祭2部(jì)
祭,享也。祀也。薦也。至也。察也。子例切。七。
側界切,去怪莊 ‖祭聲祭2部(zhài)
祭,周大夫邑名。又姓,周公第五子祭伯,其後以為氏。
康熙字典
【午集下】【示部】 祭·康熙筆畫:11 ·部外筆畫:6
《唐韻》《集韻》《韻會》竝子例切,音霁。《說文》:祭祀也。從示,右手持肉。
又《尚書大傳》:祭之言察也。察者,至也,言人事至於神也。
又《孝經·士章》疏:祭者,際也,人神相接,故曰際也。詳見《禮記》《祭法》《祭統》《祭義》諸篇。
又《廣韻》《集韻》側界切。《韻會》《正韻》側賣切,并音債。周大夫邑名。
又姓,周公子祭伯,其後為氏。
字形書法
字形對比
書寫提示
【規範提示】“示”的第四筆楷體是點。
【寫法】“月”主體居左上格,第二筆㇇(橫撇)的撇尖延伸到左下格,第四筆點在橫中線上側;第五筆㇇(橫撇)和第六筆捺都從豎中線起筆,捺腳在橫中線下側。“示”,短橫在橫中線,亅(豎鈎)的豎段在豎中線。
書法欣賞
音韻彙集
中上古音
韻書集成
方音彙集
注意:發音用國際音标标注,僅作參考,實際發音以當地發音為準。
(表格信息來源:漢典 、《漢語方音字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