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源流
形聲字。“溪”字最早見于戰國,圖B1來源于包山楚簡,左部為“水”,表示“溪”的本義跟“水”有關系;右部的“奚”就代表這個字的讀音。“奚”本義是奴隸,于此作不表義的聲旁。銀雀山漢墓竹簡文字(圖B2)和楷書将“水”旁寫作三點水“氵”。《說文解字》無“溪”字,有“谿”。谿,小篆作圖A1,右邊的“谷”表示水是從山谷裡流出來的,而“奚”還是隻表示讀音。依《說文》,“谿”本義為山谷《說文》“谿,山渎無所通者。”指山谷或山中不與外界相通的溝渠。《爾雅·釋水》“水注川曰谿。”意思是流入大河的小河。這個谿後來作溪。《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規定“谿”為“溪”的異體字(谿用作姓氏和人名時仍為規範字) 。溪流多指山谷間的澗水,即所謂“振溪通谷”(《漢書·司馬相如傳》)。後泛指小河流。
詳細釋義
古籍釋義
說文解字
【卷十一】【谷部】苦兮切(xī)
谿,山渎①無所通者。從谷奚聲。
【注釋】①渎(dú):溝渠;水道。
說文解字注
谿,山
段注:
從谷,奚聲。
段注:苦兮切。十六部。
廣韻
苦奚切,平齊溪 ‖奚聲支部(xī)
谿,《爾雅》曰:“水注川曰谿。”苦奚切。八。
嵠、溪、磎并上同。
康熙字典
【巳集上】【水字部】溪 ·康熙筆畫:14 ·部外筆畫:10
《廣韻》苦奚切。《集韻》《韻會》牽奚切。竝與谿同。《說文》:山渎無所通者。又水注川曰谿。
《廣韻》或作磎。
【酉集中】【谷部】 谿·康熙筆畫:17 ·部外筆畫:10
《唐韻》苦兮切。《集韻》《韻會》《正韻》牽奚切,竝音溪。《說文》:山渎無所通者。《爾雅·釋水》:水注川曰谿。疏:杜預曰:谿,亦澗也。李巡曰:水出於山入於川曰谿。宋均曰:有水曰谿,無水曰谷。《左傳·隐三年》:㵎谿沼沚之毛。《荀子·勸學篇》:不臨深谿,不知地之厚也。
又弩名。《戰國策》:谿子少府。注:谿子,弩名。少府所造,射六百步之外。《淮南子·俶真訓》:登千仞之谿。注:谿,蠻夷也。以柘桑為弩。一曰谿,子國名。
又陽匠名。
又獸名。《山海經》:天帝山有獸,狀如狗,名曰谿邊。注:或作谷遺。
又地名。《史記·吳太伯世家》:楚複來伐,次于乾谿。注:楚東境。
又姓。《莊子·田子方》:田子方侍坐于魏文侯,數稱谿工。
又複姓。《潛夫論》:吳夫槩王奔楚棠谿,因以為氏。
又通作磎。馬融《長笛賦》:臨萬仞之石磎。注:磎同谿。《廣韻》:或作嵠、溪。
又《集韻》:堅奚切,音雞。《類篇》:蠰谿,土螽,似蝗而小。
又弦雞切,音奚。義同。
字形書法
字形對比
書寫提示
“氵”窄“奚”寬,頂部“氵”低,底部“奚”略低。“氵”,第二點偏左,在橫中線。“奚”,上窄下寬;“爫”居上,三點上開下合,第二點在豎中線右側;“幺”,寫在橫中線部位,第一㇜(撇折)起筆豎中線,橫段在橫中線上側,第二㇜(撇折)的撇段經田字格中心,橫段在橫中線下側;“大”,長橫從“氵”,側起筆,撇起筆豎中線右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