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信用证

国内信用证

信用支付书面承诺
国内信用证(简称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依照申请人(购货方)的申请向受益人(销货方)开出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只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并且只能用于转款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中文名:国内信用证 外文名:Domestic Letter of Credit 别名: 类型:概念 简称:信用证

办理程序

开证

(1)开证申请。开证申请人使用信用证时,应委托其开户银行办理开证业务。开证申请人申请办理开证业务时,应当填具开证申请书、信用证申请人承诺书并提交有关购销合同。

(2)受理开证。开证行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开证申请书、信用证申请人承诺书及购销合同决定是否受理开证业务。开证行在决定受理该项业务时,应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并可根据申请人资信情况要求其提供抵押、质押或由其他金融机构出具保函。

通知

通知行收到信用证,应认真审核。审核无误的,应填制信用证通知书,连同信用证交付受益人。

议付

议付,是指信用证指定的议付行在单证相符条件下,扣除议付利息后向受益人给付对价的行为。议付行必须是开证行指定的受益人开户行。议付仅限于延期付款信用证。受益人可以在交单期或信用证有效期内向议付行提示单据、信用证正本及信用证通知书,并填制信用证议付/委托收款申请书和议付凭证,请求议付。

付款

受益人在交单期或信用证有效期内向开证行交单

收款,应向开户银行填制委托收款凭证和信用证议付/委托收款申请书,并出具单据和信用证正本。开户银行收到凭证和单证审查齐全后,应及时为其向开证行办理交单和收款。开证行在收到议付行寄交的委托收款凭证、信用证单据及寄单通知书或受益人开户行寄交的委托收款凭证、信用证正本单据及信用证议付/委托收款申请书的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及时核对单据表面与信用证条款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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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南宁6月26日电 近日,广西北部湾银行成功为区内一家企业开立国内信用证150.82万元。这标志着该行国内信用证业务暂停5年后再度起航,为后续开展国内信用证项下议付、押汇、福费廷等融资业务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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