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公寓

老年公寓

综合管理的住宅类型
老年公寓指向有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夫妇和单身老人提供便利和服务的一种新型老年住宅,是专供老年人集中居住,符合老年体能心态特征的公寓式老年住宅,具备餐饮、清洁卫生、文化娱乐、医疗保健服务体系,是综合管理的住宅类型。[1]是一种既体现老年人居家养老,又能受到社会化服务的新型老年住宅。
    中文名:养老公寓 外文名:Pension apartment 地理位置: 占地面积: 开放时间: 养老住宅:中国内兴起的新型养老模式 作用:是专供老年人集中居住 起始时间:1935年

简介

老年公寓是指向那些有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夫妇和单身老人提供便利和服务的一种设施。它不同于需要提供机体膳食服务的养老院,也不同于需要医护照料的护理院,而是面向有一定经济负担能力的,为普通老人提供住宅服务的一种养老机构,是老年人独立居住的整个住宅单元,单元内有卧室、起居室、浴室、厕所、厨房情等,公寓内有各种服务、文化娱乐、医疗设施与专门的服务人员。

背景

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剧,养老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大课题。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已然面临着家庭规模减小、照料资源匮乏等种种挑战;社会养老作为养老模式的一个重要方向,已经悄然抬头,并正在逐渐发展。

历史发展

美国在1935年《社会保障法》通过以前,各州政府已有老年公寓的设置;1935年后,开始大规模兴建,主要为有经济基础的老年人设立。

英国于1948年实施国民救助法时,规定每一都市政府要为贫困无家的老年人设置老年公寓,都市政府如财力不足,可与慈善团体合力兴建。

中国从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在上海、北京、天津、大连、烟台等地兴建老年公寓。此后,各种形式的由国家、社会或企业建立的老年公寓在各地相继出现。中国老龄科研中心政策室曾对北京1600余名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大调查,希望入住老年公寓的人数达1000余人,一些老年公寓还出现人满为患的局面,老年公寓正日益获得老年人的欢迎。

2009年之后,很多老年公寓,已经不再是独立的慈善或者福利机构,反而变成了一种需求,甚至有人在未有退休之前就开始预订老年公寓。

分类

世界各国的老年公寓因规模不同,可分为4种:

①老年公寓;

②老人之家;

③老人乐园;

④家庭式小公寓。

中国老年公寓的主要发展类型

1、“政府办老年公寓“

2、“政府投资、个人运营型老年公寓”

3、“社会力量办老年公寓”

特点

特点一

老年公寓能为中高经济实力的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居住条件和人性化的服务内容。

特点二

老年公寓属于商业房地产范畴,具有"福利性事业、市场化经营"的特点。

特点三

老年公寓项目相对于一般房地产项目投资额大、资金回收期长。老年公寓项目不同于一般房地产项目,它不仅包括住宅本身,还包括许多服务配套项目,并且在设施、设备规划设计、安装方面都要结合老年人的特点。

特点四

老年公寓的租售方式比一般住宅更为复杂,一般住宅都通过住宅销售实现房地产开发的最终目的,而老年公寓则需要根据老年人市场需求的多种形式,采取租、售结合的方式满足老年人入住,其中一定比例的住宅面积可以实现销售,另一部分须满足租用、度假等需求,并且公共服务设施更需要通过经营来实现收回投资,因此老年公寓的运营模式要采取灵活多样的销售方式保证其正常经营。

设计

在老年公寓的建筑设计中,有很多方面是与普通公寓不同的,也是需要完善和规范的,因此老年公寓在设计中要把握几个尺度:

第一、通道部分——在各个使用功能空间之间连接部分的过道宽度一般保持在净宽1.8M,这样既可以步行通过也可以轮椅通过。

第二、使用功能空间中的“安全抓杆”,老年人在行动中会有乏力感,体现在起立、下蹲比较困难,一般在需要起立、下蹲、坐、卧等地方设置与地面平行的安全抓杆两根相对地面标高300mm和850mm左右,两根相互垂直设置,或平行设置。

第三、楼梯设置,建筑设计专项规范《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 122—99,《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40-2003,中规定楼梯踏步宽度>=300mm,踏步高度<=130mm。这也是典型的人性化设计,而且在建筑层数上面也有相应的限制,例如层数不得高于3层,三层以上则需设置电梯等等。

现存问题

1、体制层面所存在的问题

(一)体制观念制约

(二)管理体制不健全

2、相关的政策、法律不健全

(一)缺乏完善的扶持政策

(二)已有政策不能切实落实

(三)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

(四)相关的法律规定不完善

3、老年公寓的整体实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一)资金来源渠道少,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二)服务项目比较单一,层次不高

(三)服务人员素质不高,知识结构不合理

建议

老年公寓作为中国目前养老服务设施的一个重要部分,它的发展离不开养老服务设施的整体发展。随着社会福利社会化政策的推进,社会化养老将成为我国养老方式的一个主要方向。在目前中国进一步发展社会化养老的大环境还不十分成熟的情况下,政府更应该制订完善的政策、法律,执行他指导、规划、服务的职能,为老年公寓等养老设施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政府在制订政策时,应该注意长期与近期相结合;不仅要有面对所有养老设施的法律、政策,更要分清不同养老设施的特点,做到既有全面性又要有针对性。

(一)   进一步强化老龄观念,制定、完善相关政策。

(二)   出台相关的法律政策,理顺入住老人与老年公寓之间的责、权、利关系。

(三)   成立行业协会,统一、完善行业标准。

(四)   拓宽经济支持渠道,经营模式要灵活、多样化。

(五)   提高老年公寓工作、服务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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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苏州一家高端老年公寓正式对外亮相,入住价格不菲,一居室每套月租金最低9800元。而且,公寓只接受身体健康、生活能够自理的老人。据介绍,该天价老年公寓属精装公寓,可拎包入住,内设有老年大学、影剧院、游泳馆一应俱全,管家24小时候命。

对这样的“天价”老年公寓,很多老人直言住不起。截至目前,只有3对老夫妻入住体验,每对老夫妻预付了5万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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