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解释
含义1
国书:国家间往来或共同议定的文书;也指一国派遣或召回大使、公使时,由国家元首署名的递交给所驻国元首的文书。
《隋书·东夷传·倭国》:“大业三年,其王多利思比孤遣使朝贡……其国书曰:‘日出处天子致书,日没处天子无恙’云云。”
[宋]胡宿《论北界点集事宜》:“选差能专对近臣,往使北戎,与议定国书,固其邻好。”
《元史·世祖纪三》:“命兵部侍郎黑的、礼部侍郎殷弘齎国书复使日本。”
《清史稿·礼志十》:“德国亲王亨利入嗜,帝幸颐和园,御仁寿殿,亨利公服入,递国书,帝慰劳之。”
含义2
国书:国史。
《魏书·高祐传》:“请取有才用者,参造国书。”
《北史·崔光传》:“光与李彪共撰国书。”
[唐]刘知几《史通·史官建置》:“汉魏之陆贾、鱼豢,晋宋之张璠、范晔,虽身非史职,而私撰国书。”
含义3
国书:国字。
[元]揭傒斯《题邹福诗后》:“余在阁中时,福又从林希颜学国书。”
[清]魏源《圣武记·卷一》:“故命文臣依国语制国书,不用蒙古、汉字。”
类别
派遣国书
是派遣国元首的信任状,内容主要是请接受国元首接待所派使节并给予信任和帮助。正本由使节亲自向驻在国元首递交。在递交正本前,先将副本面交驻在国外交部长或礼宾司长。派遣国书由大使或公使亲自向接受国元首递交。按国际惯例,外交使节在递交国书后才被认为开始执行职务。同级外交使节的排列次序(即“在先权”)按递交国书的时间先后而定。
召回国书
是召回使节的正式通知。一般由继任者在递交派遣国书时一并递交,也可由使节在职务终止时亲自递交驻在国元首。中国将派遣国书和召回国书合一,即在派遣国书中加上召回离任使节的内容。中国已将召回国书与派遣国书合并为一份国书,由新任大使递交。
格式
一般格式
×××国总统×××阁下:
为巩固和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我任命×××先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国特命全权大使。
我相信×××先生将尽力完成他所担负的使命,请您惠予接待,并对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所进行的工作给予信任和帮助。
×××先生业已完成其驻×××国特命全权大使的使命,现予召回。我愿借此机会对他任职期间所受到的接待和帮助表示感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签字)(副署)
×年×月×日于北京
国字第×××号
呈递国书
呈递日期
外交代表到达驻在国首都的第一件事就是呈递国书。在呈递国书之前,外交代表除了不能进行任何外交步骤、讲演、会谈及谈判等之外,礼节上拜会驻在国的高级官员及外交团成员也是不可以的。
通常外交代表抵达驻在国首都后,即可将国书副本及颂词副本递交给驻在国外交部,表明其已抵达驻在国首都。同时与外交部的相关部门(如礼宾司、交际司)协商呈递国书正本事宜及安排。通常认为,外交代表驻在国尽快安排国书呈递事宜是重视两国关系的表现,如无特殊原因迟迟不安排国书呈递,外交代表则会被认为受到冷遇,两国关系冷淡。特殊原因一般为,国家元首不在首都或休假;部分穆斯林国家的斋月等。也有国家习惯一次集中接受几位大使的国书。
根据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十三条的规定,外交代表呈递国书确定正式就任日期,有两种方式:一是向驻在国国家元首正式呈递国书时算起;二是向驻在国外交部递交国书正式副本时算起。采取哪一种方式,由驻在国自定,但必须一致对待。一些国家规定,大使向外交部递交国书副本后,即可以开始其外交工作,但到任日期仍以向驻在国国家元首呈递国书正本之日算起。中国目前即采取这样的做法。
递交程序
1、呈递国书时,使馆全体外交官要随同大使前往,但使节夫人一般不出席仪式。
2、双方参礼人员应着礼服或民族服装。
3、驻在国礼宾司司长和元首侍从武官以国家元首派遣的名义,乘悬挂驻在国国旗或两国国旗的礼车前往大使馆迎接大使。在英国、荷兰、西班牙及日本等部分以君主为国家元首的国家,礼车为皇家高级马车。
4、大使乘礼车抵达元首府邸、宫殿或其举行仪式的场所时,武装士兵或仪仗队应向大使致敬。有时也会奏国歌,检阅仪仗队。通常是外交使节抵达时奏使节派遣国国歌,离开时奏驻在国国歌。
5、大使正式向驻在国国家元首呈递国书。在很多国家,外交代表同时要致颂词,国家元首要致答词。通常在此之前,颂词原文会随国书副本一同递交给驻在国外长。颂词的内容一般为大使转达本国元首的问候,向驻在国人民及政府致意,恰如其分的评价和赞扬两国关系及驻在国在国际舞台上的作用,表达使节本人愿为两国关系做出努力的意愿等。过去,大使呈递国书要口头致颂词。现在由于外交礼仪的日趋简化,一些国家在呈递国书的时候,以互换讲话稿代替口头致颂词。
6、大使应邀进入客厅会谈。内容纯属礼仪性的,一般是共叙两国友好关系,互致问候,谈些天气等无关紧要的话题。此时谈及任何实质性特别是不愉快的问题,均属失礼。
7、仪式后通常由使节设会感谢接受国有关官员。有些国家在仪式结束后还设小型酒会欢迎使节及参礼人员。在中国,外国驻华大使递交国书的仪式在人民大会堂进行,程序与上述做法大致相同,但不安排乐队和仪仗队,而设礼兵。
特殊礼仪
国书正本必须由大使、公使亲自向驻在国元首呈递。在以英国国王为元首英联邦国家中,国书由大使亲自呈递给驻在国总督,再由总督转呈给英国国王。由于安道尔公国国家元首为两位,一位为西班牙乌赫尔主教,一位为法国总统(之前先后为弗阿伯爵、法国君主),所以使节到达安道尔履任的时候,必须分别前往西班牙乌赫尔市的主教堂及法国巴黎呈递国书。而呈递安道尔的国书,抬头则为“安道尔两大公阁下”。
重新递交国书
一般情况下,国书只在使节到任时呈递一次即可,但下列情况则需重新递交国书:
外交代表或外交代表机构等级发生变化。如公使升为大使,公使馆升为大使馆。
派遣国国家制度发生根本变化。如由君主制变为共和制。
驻在国国家制度发生根本变化。
任命该使节的君主死亡或退位。
驻在国的君主死亡或退位。
以上需要重新呈递国书的情况多与国家元首为君主有关。共和制国家元首发生变更是否需要重新呈递国书,则有不同看法。生于德国的英籍国际法学者奥本海认为,共和制国家元首有派遣和接受使节的权力,因此其死亡、辞职、下台及任期届满卸任,其派遣及接受使节的权力也随之终止,所以除了像瑞士联邦这样以联邦委员会构成的集体元首的国家,都应该呈递新的国书;而英国人萨道义的观点相反,认为共和制国家元首变更不影响外交使节的使命,无需重新呈递国书。1928年美洲国家签订的《哈瓦那外交官公约》中的相关规定,既与后一种观点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发生变化时,不要求别国使节重新呈递国书。大使递交国书的礼仪规定较严格,一般有成文的规定,同时也较隆重。
法律意义
呈递和接受国书的法律意义在于:国书接受国承认呈递国书者为驻本国外交代表,承认其所享有的各种外交权利、义务和豁免;确定外交代表派遣国及驻在国之间的权利及义务;确定外交代表正式就任日期,并根据国书呈递日期确定外交团中同级外交官之间的位次。
因为由呈递国书先后次序来决定优先位次,所以各国外交代表都会尽快与驻在国协商呈递事宜。法国路易十四时代,有一次意大利和普鲁士两国公使同时到巴黎上任,就谁先向法国国王呈递国书的问题发生争执,法国宫廷的意见为,两国公使同一天觐见国王,先到凡尔赛宫者先呈递。于是普鲁士公使半夜就到凡尔赛宫等候天明立即呈递国书。意大利公使到达凡尔赛宫时见普鲁士公使正在假寝,就从侧门进入。普鲁士公使随即赶紧跟进。等普鲁士公使到达路易十四的寝宫时,意大利公使已经读完了颂词,正准备向国王呈递国书,普鲁士公使见状不妙,急忙将国书呈放在法国国王的御床上。
主要功能
派遣国书是派遣国元首的信任状,内容主要是请接受国元首接待所派使节并给予信任和帮助。正本由使节亲自向驻在国元首递交。在递交正本前,先将副本面交驻在国外交部长或礼宾司长。
外交使节一般在递交国书后方能正式履行职务。有的国家规定在外交使节向外交部递交国书副本后,即可开始履行职务。同级外交使节的礼宾排列次序(即在先权)一般按递交国书的时间先后而定。递交国书的仪式各国有繁有简,但都庄严隆重。
召回国书是召回使节的正式通知。一般由继任者在递交派遣国书时一并递交,也可由使节在职务终止时亲自递交驻在国元首。中国将派遣国书和召回国书合一,即在派遣国书中加上召回离任使节的内容。
各国国书
英联邦国家
以英王为国家元首的英联邦国家,国书由英王签发,派遣国政府首脑副署。国书的抬头一般写国家元首的称呼及姓名。2004年12月29日,加拿大政府宣布,自2005年1月1日起,加拿大派驻他国的使节所持国书由加拿大总督签发,而外国使节呈递加拿大的国书的抬头亦改为总督阁下。
中国第一国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字第一号国书为首任驻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王稼祥大使的国书。国书以毛笔书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签署,外交部部长周恩来副署,1949年10月20日签署于北京,同年11月3日由王稼祥大使向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什维尔尼克主席递交。
历史沿革
历史称谓
匈奴老上单于为向汉朝示强,致信汉朝皇帝时称“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单于敬问汉皇帝无恙”。
南朝宋时,呵罗单国王毗沙跋摩奉表称宋帝为“常胜天子陛下”。
宋朝时,于阗国的国书也很特别:“于阗国偻罗有福力量知文法黑汗王,书与东方日出处大世界田地主汉家阿舅大官家。”
倭国曾被隋炀帝拒斥
四方诸国也有因致书无礼而被中国天子拒斥的,最著名的例子当属倭国。隋大业三年(607),倭王遣使致送的国书说:“日出处天子致书日没处天子,无恙。”蛮夷之国竟敢与中国天子半分天下,平等对称,隋炀帝看了很不高兴,对鸿胪卿下令说:“蛮夷书有无礼者,勿复以闻。”(《隋书·东夷·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