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内容
刑事诉讼法中涉及到的六部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
其中,最高法和最高检是国家审判和检察机关,都由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直接受全国人大的领导,受全国人大监督。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一府即国务院,两院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监督的权力,在地位上,最高法,最高检与国务院,中央军委同属一个地位。
介绍
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是行政机关,受国务院领导。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下属机构,相当于某某局的科室而常见的六部委是对具体工作具体事务而言的,而不是单单的固定概念。六部委概念是活的,六也是活的,也可能是四部委、七部委。
如"2004年4月7日,六部委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启动阳光工程",这里的六部委指的是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建设部。
又如"六部委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地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这里六部委则指国家测绘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海关总署、外交部。
"六部委联手整治涉毒娱乐场所"六部委指中宣部、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六部委要求各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就业为目标,公开、公平、公正地面向社会各级各类教育培训单位进行项目招标;要确保财政扶持资金足额补贴到农民身上;要向社会公布承担项目的培训单位名称、培训任务、培训专业、收费标准、资金补助等情况;让农民自主选择培训单位、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严禁强迫命令,违背农民意愿;要求培训单位紧紧围绕提高农民就业技能,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强化培训管理,严格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搞好培训,确保受训农民能够实现转移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