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岩民

翟岩民

曾任北京市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
翟岩民,男,曾任北京市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2016年7月15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中文名:翟岩民 外文名: 别名: 性别:男 民族:汉子 国籍:中国

人物履历

翟岩民,以北京市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少数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滋事扰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成员。作为北京市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所招纳的人员,经常奉命带领“访民”赴各地“围观”“声援”热点案事件。

人物事件

2016年7月,公安部指挥多地公安机关摧毁一个以北京市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少数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滋事扰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周世锋、王宇、李和平、谢燕益、隋牧青、黄力群、谢远东、谢阳、刘建军9名律师和刘四新、吴淦、翟岩民等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6年7月15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分别对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6年8月2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翟岩民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8时30分,随着审判长、审判员蔡淑英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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