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担保费

公积金贷款担保费

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行为
公积金贷款担保费,是指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为借款人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提供具有连带偿还责任的保证担保行为。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缴纳方式:贷款金额*4.5/10000*贷款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费,是指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的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为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各地方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当借款人不履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义务时,由担保公司按照本暂行办法的规定和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的行为。
    中文名:公积金贷款担保费 外文名: 别名: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行为

简介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费,是指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的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为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各地方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当借款人不履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义务时,由担保公司按照本暂行办法的规定和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的行为。

计算方法

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缴纳方式:贷款金额*4.5/10000*贷款期限。

收费标准和方法

担保公司根据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向借款人收取保证担保费用。 担保费收取方式为趸缴,担保费的收费标准根据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申请程序

1、购房者向担保中心提出书面担保申请时,应当向担保中心提供所需证明文件;

2、担保中心自收齐购房者的书面担保申请和相关证明文件后,经审核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提供的书面答复;

3、担保中心同意提供担保的,购房者应当签订保证担保合同及反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需经登记生效的,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其中,抵押登记由担保中心负担。委托担保中心办理登记手续时委托人应当向担保中心签署书面授权委托;

4、担保中心要求对担保物价值进行评估的,反担保人应当到担保中心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担保物价值评估费由反担保人负

相关政策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0月11日发布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从10月15日起,除国管分中心业务外,北京市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服务费收费标准由原来贷款额的8‰下调至5‰,最低收费300元。10月12日起,公积金96155客服电话在工作日的开通时间调整为8时至22时,比原来延长了4.5个小时。公积金贷款担保费下调0.3个百分点,给贷款人带来的好处不言而喻。

以公积金贷款额度60万元为例,担保服务费收费标准下调后,足额贷款担保费就由4800元降至3000元。对于个人信用等级为AAA级或AA级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担保中心将在收取担保服务费时还将给予"优惠",按照实际应收取担保服务费的95%或98%收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低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市场规范了,贷款风险对于贷款机构降低了,担保风险也低了;另外一个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建立了借款人的资产管理系统,从而降低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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