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
点天灯的方法是把犯人扒光衣服,用麻布包裹,放进油缸中浸泡,入夜后,将其头朝下,脚朝上拴在一根高木杆上,从脚上点燃。
在现代点天灯还有另外一个意思,该方法为川湘一带土匪首创,在犯人的脑上钻个小洞,倒入灯油并点燃,可让犯人在极痛苦中被烧死。
其他解释及出处
- 旧时新年前后,民间有在高处悬挂灯盏之俗,此灯彻夜通明,谓之“天灯”。
明朝杨慎《甲午临安除岁》诗:“隣墙儿女亦无睡,岁火天灯喧五更。”清朝潘荣陛《帝京岁时纪胜·十二月·祀灶》:“廿三日更尽时,家家祀灶,院内立竿,悬掛天灯。”孙犁《白洋淀纪事·天灯》:“今年正月……却看见东头立起一个天灯,真是高与天齐,闪亮的灯光同新月和星斗争辉。”
- 旧时寺庙、商店门前常年悬挂的灯盏。
宋朝范成大《东林寺》诗:“山头一任天灯现,箇事何曾落见闻。”艾芜《荣归》:“他们最后分手时,已望得见山洼口上关帝庙前的天灯了。”许地山《女儿心》:“铺店的门早已关好,一听见枪声,连门前底天灯都收拾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