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交通运输局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

泰安市政府部门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是主管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政府职能部门,机关行政编制3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9名。
  • 中文名:泰安市交通运输局
  • 外文名:
  • 办公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7号
  • 性质:
  • 行政级别:

机构简介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公路、水路、场站、地方铁路、机场等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履行交通建设市场和运输市场监管职责,承担指导城市客运和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等职能。2018年,全市完成交通建设投资83.51亿元,同比增长56.4%。其中,公路建设完成投资76.79亿元,港航建设完成4.1亿元,场站建设完成投资2.62亿元。实施国省干线公路升级改造,完成养护大中修里程80.5公里。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新建和改建农村公路1051公里,改造危桥14座,完成投资12.6亿元,全市农村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4万公里,行政村通油路率达100%。

2019年末,全市公路里程15588公里,比上年增加114.8公里,公路密度每百平方公里200.8公里。按行政等级划分,国道9条、496.1公里,省道10条、725.7公里,县道101条、1586.4公里,乡道2303.2公里,专用公路23.1公里,村道10453.5公里;按技术等级划分,高速公路6条、238.8公里,一级公路348.8公里,二级公路1648.5公里,三级公路1673.4公里,四级公路11678.5公里。

主要职责

(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拟订全市公路、水路行业规划、计划、政策、标准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职责;拟订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指导道路、水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工作。

(四)承担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全市内河水上交通管制、救助打捞、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舶(不含渔业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防止污染工作;指导港口设施保安、引航管理工作;负责航道规划、建设、管理,船员发证以及港行设施建设和行业管理。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全市公路、水路有关规费的征稽和报解,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全市公路通行费收费、内河船闸、超限超载检测站点设置的审核报批等工作;指导行业投融资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按规定负责内河港口规划、管理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七)承担全市高速公路有关管理责任;负责提出国道、省道的布局规划建议,组织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监督和指导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八)综合分析、预测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指导交通运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负责相关涉外运输的管理工作。

(九)贯彻实施国家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统计,发布有关信息。

(十)指导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卫生、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应急值班工作。负责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承担和协调重大课题的调研。

(二)人事科

负责从严治党、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新闻宣传、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群团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

牵头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工作规范性文件,牵头拟订全市交通运输政策。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牵头组织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力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交通执法队伍的教育、考核、监督、装备等工作。牵头负责信用交通建设。负责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指导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四)综合规划科

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和城市轨道交通等规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监督协调交通运输规划、计划实施。负责综合分析、监测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引导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承担有关利用外资、行业统计工作。

(五)建设管理科

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相关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机场建设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以及城市轨道交通有关重点工程建设,负责重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市场监管,以及重点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监管。承担交通有关重点工程设计管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工作。

(六)财务审计科

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市级交通运输部门财政预决算。承担交通专项资金、政府采购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收费管理,监督实施行业有关规费征收政策和办法。指导行业投融资工作。承担公路通行费收费站点设置及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受委托管理和政府投资形成的有关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七)安全科技科

拟订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承担交通运输有关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或者参与处理有关事故调查,指导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和维护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重点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拟订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指导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

(八)运输管理科(挂城市交通科牌子)

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城市客运综合运输。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承担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有关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有关工作。协调全市春运工作,承担节日运输有关工作。指导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管理。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以及国际运输的相关管理工作。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和道路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营运车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拟订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发展政策、制度和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负责提出城市综合枢纽的规划建议,指导城市综合枢纽的建设和运营。指导与道路运输相关的维修驾培、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人员培训和运输服务活动的管理。指导城市客运工作。指导网约车等新业态的管理工作。

(九)公路港航科(挂市地方海事局、船检科牌子)

拟订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负责提出高速公路布局规划建议和普通国道、省道的布局规划、计划建议,协调高速公路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普通国道、省道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提出农村公路的布局规划、计划建议,指导监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路政管理。承担公路超限检测站设置的审核、报批工作。拟订水路工程建设、维护以及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提出全市港口、航道等规划、计划建议,负责重点项目组织实施。

负责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按照规定负责港区内危险化学品监管。指导港口设施保安、引航管理。承担市管内河通航水域航道建设、养护、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管内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市管内河通航水域交通管制、通航秩序管理、危险品运输监管。组织市管内河通航水域救助打捞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船舶(不含渔业船舶)以及相关水上设施登记、防治污染工作。负责船舶船员管理工作。

(十)市交通战备办公室

规划国防交通网络布局,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承担地方武装、国防运力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战备器材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市内军事行动、国防运输等重大活动的交通保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负责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军民融合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化建设、交通大数据等工作。承担抗震救灾、防火、防汛、抗旱等重大自然灾害的交通保障工作

(十一)市铁路和机场建设办公室(挂市道口管理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地方铁路、机场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提出全市地方铁路、机场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计划建议。负责全市地方铁路、机场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推进地方铁路、机场和城市轨道交通重点项目实施。负责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承担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铁路专用线共用以及联运等工作。

(十二)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领导信息

吴国庆(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交通运输局全面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规划。

宫庆会(党组成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书记、主任):主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全面工作,协助吴国庆同志分管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王诗新(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宣传、文秘、保密、信息、调研、信访稳定、后勤保障、老干部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科,主持局机关党委全面工作,承担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袁立新(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公路、水路运输、港航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财务审计科、公路港航科、港航中心,承担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郭启锋(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协助吴国庆同志分管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综合规划、招商引资、铁路和机场建设、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重点项目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综合规划科、市铁路和机场建设办公室、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泰安市通达投资有限公司,承担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朱明才(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负责交通安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综合执法、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工作,分管安全科技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交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服务站,承担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杨福民(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在建的高速公路建设、建设市场监管、道路运输、场站建设、城市客运、交通运输、物流、旅游秩序、直属分局等方面工作,分管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道路运输中心、直属分局,联系市公共交通公司、泰安交运集团相关工作,承担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李洪昕(四级调研员):负责政策法规、工会、共青团、计划生育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承担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杨桂琴(二级调研员):负责交通战备、信息化建设、职业资格评价等工作,分管市交通战备办公室、职业资格评价中心,协助王诗新同志工作,承担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孟庆宽(四级调研员):负责济泰高速公路建设协调工作,承担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汪峰(四级调研员):协助郭启锋同志分管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承担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修振辉(四级调研员):协助朱明才同志分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工作,承担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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