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原因
在拆除以前城门被封堵多年,周围也属荒凉地界,建国初期,物资匮乏,南京有家建筑公司为了多快好省的建设社会主义,全体干部群众日夜奋战在工地上,由于工程进度快,出现了砖块短缺供应不上的局面,有人突发奇想,盯上了草场门附近的城砖,何不拆城取砖以解燃眉之急,一块城砖可以低上七八块小青砖啊,,一段城墙就可以盖好多楼房啊,于是报告打上去的充分理由就是“变废为宝”,“古为今用”,又例举了其它城市拆城的先例,领导们想了很久终于同意了这一“善举”,南京城墙的灭顶之灾由此开始。
拆除简考
1953年3月,南京市市长惠浴宇要求南京市工务局先后开通定淮门、钟阜门、武定门、草场门四座城门。工务局随即学派工先后打通了前三门,惟草场门因一部分拱圈必须拆除,保留一部分亦须加安全设施,此项工作大部分为技术性质,即拆除城拱,亦在高处进行,居高临下,非赈工所能胜任。市工务局于3月21日拟就预算一份上报市政府,拟请全部招商承办。同年3月28日,市政建设委员会同意工务局所请事由,其款项由市财委批核发付。
1953年9月12日,在草场门拆通工程中,将该城墙外侧6米危险处实施拆除,发现城门剩余拱圈的顶部情况很坏,下雨时项圈漏水甚剧。工务局考虑到1954年度基建有北京路将通达草场门项目,提出原拆通草场门计划中残余拱圈用竹笆支撑的办法较危险,建议在不增加预算的前提下(由华东电业工程学校购买所拆城墙建材),将草场门残余拱圈一并拆除。遂得到南京市陈立平副市长的同意,拆除草场门拱圈。
1953年10月7日,南京市建设委员会主任惠浴宇在给市工务局的批复中提出:“惟防止在拆除后参差不齐并易发生坍塌危险,请你局将其两侧城墙继续砌平,以策安全。”
1953年12月11日,南京市文物保管委员会向南京市建委转交《为转知省府批复不同意拆除草场门请查照执行复由》,其中转引江苏省文化事业管理局12月9日文管社字第2296号函:“现接省府苏办秘字第8387号批复:"我们不同意将草场门拆除,如为便利防空交通,可将拱门改成方门,四面用砖木砌造,用费不多,又保存了古城全貌,希研究执行。"”但是,“草场门业经陈(立平)副市长批示拆除”(1953年11月拆除草场门城门30米),因此,田蓝田的批示是:“此文请工务局阅后存。”
1954年7月31日,在对南京城墙损坏情况调查中发现:“草场门城门深约20公尺,宽约6公尺,砖拱上部已拆去。现在拱座壁立,南首部分外倾,其他危险的也很多,甚为危险。中间有裂缝。城门内外两侧,虽已拆成梯阶式,但斜度很不够,岌岌可危。”建议:“应继续拆除,至不发生危险为度。体积约320公方。”最后,拆除草场门及附近城墙,合计30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