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比如,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一个法院管辖区,侵权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地不在—个法院管辖区,双方争执的标的物不在—个法院管辖区等,均发生共同管辖。
处理方法
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在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案件中,行政机关同时采取其他行政措施的,原告可以选择法院,受诉人民法院可以一并管辖,通过一个诉讼程序审查若干个具体行政行为。共同管辖发生争议的,有关法院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为了避免和解决管辖权争议,行政诉讼法和《行政法解释》对此规定的解决办法是:
1.原告选择。对此,行政诉讼法第20条库安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最先收到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对此,行政诉讼法第20条规定: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有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3.受诉人民法院一并管辖。即在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案件中,行政机关同时采取其他行政措施的,原告可以选择法院,受诉人民法院可以一并管辖,通过一个诉讼程序审查若干个具体行政行为。对此,《行政法解释》第九条第二款作了规定。
4.协商管辖或者指定管辖。因共同管辖发生争议的,有关法院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对此,行政诉讼法第2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举例
上海与江苏、浙江毗邻的崇明、宝山、嘉定、青浦、金山的城管执法区局分别与江苏省苏州市、南通市及浙江省嘉兴市城管执法部门共同签署协议,确定共同管辖执法的内容和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