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内容
萝岗区(已撤销),是广州市原辖区,曾经位于中国广东省广州市东部,全区共有生产性企业632家,其中规模以上394家。2014年2月12日,广东省政府将《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转发至广州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同意撤销广州市黄埔区、萝岗区,设立新的广州市黄埔区,以原黄埔区、萝岗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黄埔区的行政区域,黄埔区人民政府驻萝岗街道香雪三路1号。9月28日,萝岗区人民政府正式挂牌成立,管辖面积393.22平方千米。2009年8月,广州开发区、萝岗区领导机关和主要职能部门办公地点整体搬迁至香雪三路1号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内有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4个国家级开发区,拥有国内对外开放度最高的经济区域——广州保税物流园区,还有正在建设的以知识经济为核心的中新广州知识城。2014年1月,国务院批准撤销萝岗区,2015年8月底,萝岗区正式停止运作。广州开发区机构和职能从原萝岗区独立出来单独设置。
2015年9月1日,新黄埔区挂牌,原黄埔区与萝岗区行政区域合并成立新的黄埔区。
行政区划
2005年4月28日,国务院批准(国函35号):设立广州市萝岗区。将白云区的萝岗街道,钟落潭镇的九佛、穗北2个居委会和红卫、凤尾、浦心、蟹庄、枫下、佛郎、燕塘、莲塘、山龙、重岗、黄田、何棠下、迳下、长庚14个村,黄埔区的夏港街道、荔联街道的笔岗居委会、穗东街道的东基和西基2个自然村,天河区新塘街道的玉树村,增城市中新镇的镇龙居委会和镇龙、迳头、九楼、大坦、麦村、金坑、均和、福洞、福山、大涵、汤村、旺村、洋田、新田14个村,新塘镇的贤江、新庄、永岗、禾丰4个村划归萝岗区管辖。萝岗区人民政府驻驻广州市萝岗区香雪三路一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