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国民政府自1925年7月1日成立至1948年5月20日改组为总统府,经历了广州、武汉、北平、沦陷前的南京国民政府、陪都重庆和抗战胜利后的还都南京国民政府等几个时期。一般来说,汪精卫投降日本之后在南京建立的汪伪国民政府不算入国民政府中。
早在东北易帜之前,国民政府就已经于一九二五年在广州正式成立了,其前身是中山先生在“护法运动”之后成立的广州大元帅府,也叫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府。后来在两广军阀和旧政学系的逼迫下,中山先生被迫辞去大元帅之职、离开广州。一九二三年,中山先生在广州重建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两年之后的一九二五年,大本营正式改组为国民政府。国民政府只是民国的合法政府之一,在它之前还有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两个主流史家认可的合法政府存在。
两大时期
国民政府分为早期国民政府(包括广州国民政府和武汉国民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两大阶段。
广州国民政府(1925年—1926年),以孙中山为总统的广州国民政府,于在1925年广州成立,也就是中华民国第一届国民党国民政府。以集体领导制主持中央政府(汪精卫、胡汉民、谭延闿、许崇智、林森)。在1925年决定由谭延闿代理国民政府主席。但实际上最高权力在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手中。
武汉国民政府(1926年—1927年)。武汉国民政府应该是广州国民政府的延续,也是国民党迁往武汉以后建立的中央政府,以汪精卫为核心的中国国民党建立的,是国民革命军北伐战争中由广州迁都的第一个政府。在1927年武汉国民政府迁往南京,并入南京国民政府,史称宁汉合流。就就此标志国民党左右两派的统一。在这里要指出的是无论广州国民政府还是武汉国民政府都不被国际社会所承认。无论广州国民政府还是武汉国民政府最高权力始终掌控在蒋介石手中。
南京国民政府(1927年—1948年),是继北洋政府以后,中华民国又一个统一的唯一合法政府,是中国国民党建立”统辖”全国各地的中央政府,在1928年东北易帜后名义上完成了国家统一。并得到了国际承认。国家元首先后为谭延闿,林森,蒋介石,但实际最高权力始终掌控在蒋介石中,在此期间,南京国民政府领导完成抗日战争的胜利。
历史沿革
1923年,在广州成立的以孙中山为首的大元帅府。
1925年7月1日,依据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组织国民政府之必要决议案》和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的《国民政府组织法》,国民政府于广州正式成立,史称“广州国民政府”。
1926年春,国民政府肃清了广东境内的旧军阀势力,实现两广统一。同年7月9日,国民革命军正式开始北伐。同年10月10日,北伐军攻克武昌。
1927年元旦,国民政府迁至武汉正式开始办公,史称“武汉国民政府”。1927年4月,蒋介石在上海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公开背叛革命,并于4月18日在南京另组国民政府。7月15日,武汉政府的汪精卫等人亦发动反革命政变,公开反共反人民。至9月20日,国民党宁沪汉三方合流,武汉国民政府正式结束。
1928年10月3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
1937年,起带领中国进行抗日战争。
1937年12月及1938年3月,日本在沦陷区北平和南京两地,分别组织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和“中华民国维新政府”两个伪政权。
1948年,中华民国通过”行宪”大会。并以此举行中华民国总统选举,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举行的首次全国性的总统选举,蒋介石与李宗仁为正副总统。
历任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