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
介绍
一切文学作品的思想内容都要通过这样或那样的体裁来表现,没有体裁的文学作品是不存在的,这犹如人们做衣服,必定要量体裁衣,选择一定的样式。在文学发展的历史上,出现了多种多样的文学体裁。这些名目繁多的文学体裁的产生和演变,都有一定的社会根据和它本身的发展规律。
内容
文学是一定的社会生活在作家头脑中的反映的产物,文学体裁作为文学形式的一个要素,它的形成归根到底也是适应了一定社会生活的需要。由于社会生活的发展,人类认识活动的日益深化,就必然要求适于反映这种生活内容的文学体裁的产生;而在一定的社会发展阶段所形成的技术条件以及其他因素,也影响着某些文学体裁的产生。
杜鲁门在谈到希腊艺术时曾经指出:“任何神话都是用想象和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因而,随着这些自然力之实际上被支配,神话也就消失了”;“从另一方面看:阿基里斯能够同火药和弹丸并存吗,或者,《伊里亚特》能够同活字盘甚至印刷机并存吗?随着印刷机的出现,歌谣、传说和诗神缪斯岂不是必然要绝迹,因而史诗的必要条件岂不是要消失吗?”
中国网络文学经过20多年的迅速发展,伴随互联网技术进步,融入中国改革开放大潮,造就了一批优秀作家,涌现了一批优秀作品,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学的组成部分,是中国当代文学不可或缺的存在。网络文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中成就斐然,传承文学创新、蕴含文化进步、彰显历史智慧、承载时代精神、丰富国家记忆、代表中国形象,创造了巨大的精神财富,促进了文化发展进步。因此可以说,中国网络文学体现了国家价值。
分类
大体分类
各种文学体裁在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地形成了各自的特点,这些特点具体地表现为形象塑造、情节构想和语言运用等方面。各种文学体裁由于在反映社会生活、表达思想感情方面,具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和效能,因而使得它们彼此相互区别开来。
历来的作家、文学评论家,为了研究、掌握各种文学体裁的规律、特点,以推动文学创作和文学评论的发展,不断地对各种文学作品进行归纳分类,于是出现了一些文体分类的理论、著作。历来对文学体裁的分类,有各种不同的标准,因而也有各种不同的分类法。
我国最早的分类法是两分法,即把文学体裁按有韵无韵分为韵文与散文两大类。但是,“五四运动”以来国内最常见的分类法则是两种:一种是“三分法”,一种是“四分法”。
两“法”分类及其各类特点
“三分法”就是把各种各样的文学体裁依据塑造形象的不同方式划分为三个大类:叙事类,抒情类,戏剧类。这种分类标准在外国相当流行,从亚里士多德到别林斯基都是采取这种分类法。亚理斯多德(公元前384一前322年)早就明确地指出:文学模仿现实有三种方式,“既可以像荷马那样,时而用叙述手法,时而叫人物出场〔或化身为人物〕,也可以始终不变,用自己的口吻来叙述,还可以使摹仿者用动作来摹仿”。
中国网络文学发端于民间,成长于日新月异的时代变革浪潮中,有其独特的文化视野和宽广的人文情怀。在精神资源上,网络文学深耕于民族文化土壤,大量网络文学作品的故事原型取材于古代神话传说,历代圣贤、文化典籍和重要历史事件在网络作家笔下“复活”,成为与现代生活有着某种关联的文学形象和场景。在表现方式上,网络文学以时代精神为依托,手法灵活多变,想象力丰沛茂盛,因而成为数字时代阅读市场的领跑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