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

民法中的基本原则
公平原则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平衡各方的利益,要求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原则强调在市场经济中,对任何经营者都只能以市场交易规则为准则,享受公平合理的对待,既不享有任何特权,也不履行任何不公平的义务,权利与义务相一致。
    中文名:公平原则 外文名:The principle of equity 发布单位: 性 质: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含 义: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 表 现:当事人合理地承担民事责任 法 条:《民法通则》第4条

表现

公平原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机会平等;

2、当事人的关系上利益应均衡,合理分配义务。

3、当事人合理地承担民事责任。

含义

1.立法者和裁判者在民事立法和司法的过程中应维持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均衡(公平原则的核心含义)。

2.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对在民事活动中的处于优势地位的民事主体提出的要求)。

进一步表现

公平原则是沿海国家在相互间划定大陆架界限时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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