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调整
(一)将原省人事厅、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职责整合,划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取消和调整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境外就业管理的职责划给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四)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职责。
(五)加强促进就业的职责,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的职责。
人员编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编制228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7名(其中1名兼任公务员办公室主任),正处级领导职数3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57名。
其他事项
(一)管理省外国专家局。省外国专家局的人事、后勤等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管理。
(二)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拟订。
(三)用于综合行政执法的编制另行核定。
领导班子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党组副书记:黄汉标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巡视员:陈康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