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工段長,亦稱“工長”。工、礦、運輸等企業部門中領導和組織工段生産技術活動的直接負責人。
直接責任
主持工段例會,并參加有關會議。
主持本工段生産線的班前或班後會對工段存在問題進行決策,制定改進措施并實施。
正确傳達上級指示文件。
按車間下達的生産指标組織生産任務的實施。
向下屬員工布置的工作任務。
根據生産需要進行現場指揮。
向上級報告真實情況。
向上級報告生産完成情況包括日均衡、月均衡的産量質量指标的完成情況。
按車間指示制定工段産量、質量的生産目标。
制定下級的崗位描述并界定好下級工作。
協調與相關部門工作聯系。
按程序做好與相關部門之間的工作界定。
向下級授權。
巡視、監督、檢查本工段生産線各項工作。
定期接受下級述職并對下級做出工作評定。
制定工段各項工作計劃報批并執行。
了解生産情況及有關産品工時利用的數字、質量、産量數字。
根據工作需要調配生産線操作工人。
負責安排工段下屬員工“崗位職業道德規範”的教育。
負責完成上級下達的産量指标和質量指标。
領導責任
對生産線産品的産量和質量負責。
對工段工作完成情況的好壞負責。
對所生産産品完成質量指标負責。
對下屬人員的紀律行為、工作秩序負責。
對管轄和使用設備工具的完好性負責。
對生産工段主管的生産及工藝程序的執行情況負責。
主要權力
對生産工段各工序的生産有批準權。
對生産工段的産品産量質量的檢查權。
對工段生産的管理權。
對下屬員工勞動紀律有管理權。
對工段文明生産管理權。
對生産環境保護管理權。
對違反勞動紀律和工藝紀律有批評權。
對産品的質量事故向上級報告權。
關于員工勞動保障和不安全隐患有向上級報告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