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刑

石刑

古代刑罰
石刑是一種鈍擊緻死的死刑執行方式,即埋入沙土用亂石砸死。通常把男性腰以下部位、女性胸以下部位埋入沙土中,施刑者向受刑者反複扔石塊。如果是對已婚有孩子的婦女行刑,她的孩子必須到現場觀看。行刑用的石塊經專門挑選,以保證讓受刑者痛苦地死去。石刑在國際社會普遍被視為過于殘酷,故通常會使用一些較人道的死刑。仍然存在石刑的國家包括沒有舍棄伊斯蘭教刑法的阿富汗、伊朗、伊拉克、蘇丹、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沙特阿拉伯和尼日利亞、文萊。
    中文名:石刑 英文名:stoning 說明:鈍擊緻死的死刑執行方式 來源:伊斯蘭教法的一種 流行地區:阿富汗、伊朗等

概述

古代的石刑,簡單來說就是一種鈍擊緻死的死刑執行方式,即埋入沙土用亂石砸死。通常把男性腰以下部位、女性胸以下部位埋入沙土中,施刑者向受刑者反複扔石塊。這還不是這刑罰的殘忍所在,更為殘忍的是,受刑者的家屬也同樣被要求參與執刑,一起拿石塊砸自己的親人。

背景

石刑是伊斯蘭教法的一種,石刑在國際社會普遍被視為過于殘酷,故通常會使用一些較人道的死刑。仍然存在石刑的國家包括依然實行伊斯蘭教法的阿富汗、伊朗、伊拉克、蘇丹、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沙特阿拉伯和尼日利亞、索馬裡、文萊。

伊斯蘭教法中(阿拉伯語稱“沙裡亞”)規定,已婚者犯通奸,隻要有四位證人,可以判處亂石砸死;未婚者犯通奸,隻要有四位證人,可以判處鞭打100下,尤其是伊斯蘭刑法對于“通奸”和“偷盜”(砍去手足)的處罰更為嚴厲。

伊斯蘭教法伴随着伊斯蘭教的産生而興起,于中世紀和近代曾在伊斯蘭國家廣泛應用,但自20世紀初絕大多數伊斯蘭國家逐漸進行法律改革,引進西方國家的司法制度,使得伊斯蘭教法的适用範圍大幅度縮小。

由來

伊斯蘭教法伴随着伊斯蘭教的産生而興起,于中世紀和近代曾在伊斯蘭國家廣泛應用,但自20世紀初絕大多數伊斯蘭國家逐漸進行法律改革,引進西方國家的司法制度,使得伊斯蘭教法的适用範圍大幅度縮小。尤其是伊斯蘭刑法對于“通奸”和“偷盜”(砍去手足)的處罰,因為過于殘忍而遭到世界上許多國家特别是西方國家的抨擊。當今仍然執行伊斯蘭刑法的國家為數甚少。

根據伊斯蘭教法(阿拉伯語稱“沙裡亞”)的規定,已婚者犯通奸,隻要有四位證人,可以判處亂石砸死;未婚者犯通奸,隻要有四位證人,可以判處鞭打100下。

相關記載

在《希伯來聖經》,對于律法記載死刑罪行都按例以石刑處理。

根據《米德拉什》,Shimon ben Gamliel指出,“宗教法庭于七十年内判死多于一人,就是暴政。”

在《新約聖經》,耶稣曾向捉拿淫婦的法利賽人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約翰福音》第8章第7節)可見當時已有以石刑作處死犯人的刑罰,并為公衆接受。

蒙古貴族則會将石裝進布袋,然後以石刑處死。

當代案例

阿富汗

20世紀90年代,巴達赫尚省有多名婦女和男子被處以石刑。

塔利班政權上台後,這種刑罰更為普遍。

土耳其

2003年7月12日,據《紐約時報》報道,土耳其艾裡姆一名名叫塞穆瑟·阿拉克的女子死于石刑。塞穆瑟和那名使得她懷孕的叫希拉·阿西爾的男子,都是她的家人為維護“家族榮譽”而殺害的。希拉和塞穆瑟一道在鎮子的野外遭受石刑,希拉當場就喪了命。

伊拉克

2007年,一名17歲伊拉克少女被族人用石塊砸死。這段過程被拍成錄像在互聯網上廣泛傳播,錄像顯示少女被一群咆哮的男子從屋内拖出,随即被當街拳打腳踢,數秒鐘之後,她已像胎兒一樣蜷縮在地上,用胳膊護住腦袋,努力抵擋着雨點般的石塊。一塊水泥砸了她的後腦勺,這緻命的一擊讓她頓時血流成河,很快就一動不動。踢打和石砸仍在繼續,接着就是男子們得勝的歡呼。 

受害女孩名叫朵阿•哈利勒•阿斯瓦德,家住伊拉克摩蘇爾市附近的别什卡村。在當地人眼中,她犯下的滔天大罪是愛上了一個異族少年。她屬于“雅茲迪”(Yazidi)教派(庫爾德人的一支),而小夥子是遜尼派穆斯林,兩派世仇難解。對于她的叔叔和哥哥們來說,她的行為已犯下死罪,因為雅茲迪教派嚴禁與其他信仰異性通婚。為将他們分開,同時避免她激怒叔叔和哥哥們,朵阿的父親曾将她帶到“雅茲迪”派牧師處。

2012年3月11日,據伊拉克安全部門和相關醫院透露,在過去三周,伊拉克巴格達至少有14名青少年被什葉派激進分子以石刑處死,原因是這些青少年模仿西方“情緒搖滾”(Emo)風格的着裝和發型。有關注事件的非政府組織稱,實際上被處以石刑人數達90至100人。

索馬裡

2008年10月29日,索馬裡基斯馬尤地區一名23歲女子因犯私通罪,被當地的部族分子執行石刑。石刑執行者在數百名圍觀群衆面前掩埋該女子至頸部,然後實施石刑,并三次将該女子拖出查看是否死亡。執行過程中,女子的一名親戚和其他人曾試圖營救,但遭到石刑執行人員開火,一名兒童死亡。

2009年12月13日,索馬裡首都摩加迪沙市附近48歲男子易蔔拉欣由于被控和一名少女通奸,被當地名為“伊斯蘭解放黨”(Hezbal-Islam)的武裝分子處以“石刑”,在衆目睽睽下被亂石活活砸死。首先受刑的是一名15歲的女子,她被指非法與男子發生性行為,而被判鞭打100下,據稱她因未滿結婚年齡所以逃過了死刑判決。而與她通奸的48歲男子易蔔拉欣被武裝分子用石頭砸死。

伊朗

2006年,伊朗婦女婦女薩基内·穆罕默迪·阿什蒂亞尼(Sakineh Mohammadi Ashtiani)被指控“通奸”并共謀殺害了丈夫,被判石刑。此案牽動了國際社會的神經,一些組織呼籲伊朗赦免這名女子,并廢除石刑。迫于壓力,伊朗至今(截止到2011年12月)還沒有對阿什蒂亞尼行刑。

2010年8月13日,巴西對外宣布,經巴西總統盧拉受命,巴西經由其駐伊朗大使發出正式請求,希望伊朗當局能把對一名伊朗婦女(阿什蒂亞尼)的投石死刑判決,改為緩刑,并表示巴西願意為這位婦女提供避難所。

2012年12月26日消息,伊朗司法部門一名官員透露,因“通奸”罪名被判“石刑”的婦女阿什蒂亞尼很可能會被改判絞刑,原因是“石刑設備不足”。

馬裡

2012年7月29日,控制馬裡北部的伊斯蘭激進組織“伊斯蘭衛士”(Ansar Dine)發言人桑達·阿布奧·穆罕默德(Sanda Abou Mohamed)稱,一對被控通奸的男女已經于29日在阿蓋洛克(Aguelhok)被處以石刑。

叙利亞

叙利亞一名少女Fatoum Al-Jassem,因為登陸facebook賬号, 被基地組織武裝分子送到當地 ,伊斯蘭宗教法庭以“上社交網絡等同于通奸”為由判處“石刑”。

調查報告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已經針對庫族人動用私刑進行了調查。在4月份發表的一份報告中,聯合國表示,對婦女實施所謂“榮譽處決”的事件在伊拉克有上升趨勢。報告認為,1~2月份,至少有40名伊拉克婦女被殺害,理由是“不道德行為”,比如與陌生男子單獨乘車或發生通奸行為等。但這些動用石刑的人在伊拉克都是違法的,一經被警察發現有人動用石刑就将動用石刑的人控以謀殺罪起訴。

改革

2011年12月26日,據澳大利亞《每日電訊報》消息,伊朗司法部門一名官員透露,因“通奸”罪名被判“石刑”的婦女薩基内·穆罕默迪·阿什蒂亞尼(Sakineh Mohammadi Ashtiani)很可能會被改判絞刑,原因是“石刑設備不足”。伊朗司法部長拉裡賈尼(Ayatollah Sadeq Larijani)的關注,他就此回應:“主要目的是執行死刑,如果沒有合适的石刑設備,可以改執行絞刑。”沙裡夫稱,拉裡賈尼最終決定“先等待其他宗教學者發表觀點,再做出明确的裁決”。

阿什蒂亞尼于2006年被指控“通奸”并共謀殺害了丈夫,被判石刑。此案牽動了國際社會的神經,一些組織呼籲伊朗赦免這名女子,并廢除石刑。迫于壓力,伊朗至今還沒有對阿什蒂亞尼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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