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版
簡介
書名:房地産會計
作者:武玉榮(編者)
出版社: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第5版 (2011年2月1日)
叢書名:房地産經營管理叢書
平裝:436頁
正文語種:簡體中文
開本:16
ISBN:9787563804269,7563804269
條形碼:9787563804269
産品尺寸及重量:22.8 x 16 x2 cm ; 458 g
概述
2006年2月以來,财政部陸續頒發了與國際趨同的《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和《企業會計準則講解》,并從2007年1月1日開始施行。而後3年多來,首先,為進一步貫徹實施企業會計準則,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執行情況和有關問題,也為了進一步充實、完善企業會計準則,财政部從2007年11月至2010年8月又先後制定、頒發了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号至第4号。其次,2008年9月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講解》已于2008年底印發執行。
與此相關,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為了加強從事房地産開發經營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規範從事房地産開發經營業務企業的納稅行為,結合房地産開發經營業務的特點,2009年3月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房地産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并從2009年開始執行。
2009年5月為了加強房地産開發企業的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規範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國家稅務總局制定、頒發了《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規程》,繼而又于2010年5月制定、頒發了《關于加強土地增值稅征管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土地增值稅清算有關問題的通知》。這些會計、稅法的法規和制度的頒發與實施,對房地産開發經營企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房地産會計帶來了很多新的理念和方法。
作者簡介
武玉榮,1942年12月出生。1965年會計學專業畢業後至今一直從事會計教學及科研工作。現任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會計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中國注冊會計師。主要講授:《會計學基礎》、《基本建設會計》、《房地産會計》、《高級會計》等課程。
主編的着作有:《基本建設會計》、《會計學基礎》、《高級會計》、《房地産會計》等。
本版目錄
第一章:總論
第一節:房地産會計的定義及對象
第二節:會計基本假設、會計基礎和會計計量屬性
第三節:會計信息質量要求
第四節:會計法規體系
第五節:會計核算方法
第二章:貨币資金
第一節:貨币資金的管理與控制
第二節:貨币資金業務的核算
第三節:外币業務
第三章:交易性金融資産和應收項目
第一節:交易性金融資産
第二節:應收票據
第三節:應收賬款
第四節:預付賬款及其他應收款
第五節:應收款項減值
第六節:應收債權的重組
第四章:存貨
第一節:存貨的确認與計量
第二節:物資采購與收發
第三節:開發産品和周轉房
第四節:存貨清查和期末計量
第五章:可供出售金融資産、持有至到期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
第一節:可供出售金融資産
第二節:持有至到期投資
第三節:長期股權投資
第六章:投資性房地産
第一節:投資性房地産的含義與範圍
第二節:投資性房地産的計量
第三節:投資性房地産的轉換與處置
第七章:固定資産
第一節:固定資産的确認與初始計量
第二節:固定資産的後續計量
第三節:固定資産的處置和減值
第八章:無形資産和其他非流動資産
第一節:無形資産
第二節:其他非流動資産
第九章:負債
第一節:流動負債
第二節:非流動負債
第三節:預計負債
第十章:所有者權益
第十一章:成本費用
第十二章:收入、利潤和所得稅費用
第十三章:财務報表
推薦
本書是“房地産經營管理教材新系”之一,以《企業會計制度》為主要編寫依據。内容包括:總論、貨币資金、應收與預付款項、存貨、投資、固定資産、無形資産與遞延資産、流動負債、長期負債、所有者權益、開發成本與費用、收入、利潤及财務會計報表,系統地闡述了房地産企業會計的基本理論、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
會計政策
會計政策(AccountingPolicies),是指企業進行會計核算和編制會計報表時所采用的具體原則、方法和程序。隻有在對同一經濟業務所允許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存在多種選擇時,會計政策才具有實際意義,因而會計政策存在一個“選擇”問題。企業所選擇的會計政策,将構成企業會計制度的一個重要方面。中國企業會計人員長期以來習慣于按統一會計制度處理會計業務,即使是現在也很少真正理性地選擇會計政策。這種狀況,肯定難以适應未來企業會計發展的要求。因此,從現在起,人們有必要大力宣傳會計政策,以期引起企業對會計政策的重視。
會計政策變更,是指企業對相同的交易或者事項由原來采用的會計政策改用另一會計政策的行為。為保證會計信息的可比性,使财務報表使用者在比較企業一個以上期間的财務報表時,能夠正确判斷企業的财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趨勢,一般情況下,企業采用的會計政策,在每一會計期間和前後各項應當保持一緻,不得随意變更。否則,勢必削弱會計信息的可比性。但是,在下述兩種情形下,企業可以變更會計政策:
第一,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要求變更。這種情況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要求企業采用新的會計政策,則企業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改變原會計政策,按照新的會計政策執行。例如,《企業會計準則第1号——存貨》對發出存貨計價排除了後進先出法,這就要求執行企業準則體系的企業按照新規定,交原來以後進先出法核算發出存貨成本改為準則規定可以采用的會計政策。
第二,會計政策變更能夠提供更可靠、更相關的會計信息。由于經濟環境、客觀情況的改變,使企業原采用的會計政策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已不能恰當地反映企業的财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情況。在這種情況下,應改變原有會計政策,按變更後新的會計政策進行會計處理,以便對外提供更可靠、更相關的會計信息。例如,企業一直采用成本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産進行後續計量,如果企業能夠從房地産交易市場上持續地取得同類或類似房地産的市場價格及其他相關信息,從而能夠對投資性房地産的公允價值作出合理的估計,此時,企業可以将投資性房地産的後續計量方法由成本模式變更為公允價值模式。
會計政策
對會計政策變更的認定,直接影響會計處理方法的選擇。因此,在會計實務中,企業應當正确認定屬于會計政策變更的情形。下列兩種情況不屬于會計政策變更:
第一,本期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與以前相比具有本質差别而采用新的會計政策。這是因為,會計政策是針對特定類型的交易或事項,如果發生的交易或事項與其他交易或事項有本質區别,那麼,企業實際上是為新的交易或事項選擇适當的會計政策,并沒有改變原有的會計政策。例如,企業以往租入的設備均為臨時需要而租入的,企業按經營租賃會計處理方法核算,但自本年度起租入的設備均采用融資租賃方式,則該企業自本年度起對新租賃的設備采用融資租賃會計睛處理方法核算。由于該企業原租入的設備均為經營性租賃,本年度起租賃的設備均改為融資租賃,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有着本質的區别,因而改變會計政策不屬于會計政策變更。
第二,對初次發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項采用新的會計政策。對初次發生的某類交易或事項采用适當的會計政策,并未改變原有的會計政策。例如,企業以前沒有建造合同業務,當年簽訂一項建造合同為另一企業建造三棟廠房,對該項建造合同采用百分比法确認收入,不是會計政策變更。至于對不重要的交易或事項的會計政策,不按會計政策變更作出會計處理,并不影響會計信息的可比性,所以也不作為出會計政策變更。例如,企業原在生産經營過程中使用少量的低值易耗品,并且價值較低,故信用低值易耗品時一次計入費用;該停業整頓地近期投産新産品,所需低值易耗品比較多,且價值較大,企業對信用的低值易耗品處理方法改為五五攤銷法。該企業低值易耗品在企業生産經營中所占的費用比例并不大,改變低值易耗品處理方法後,對損益的影響也不大,屬于不重要的事項,會計政策在這種情況下的改變不屬于會計政策變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