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法三章

約法三章

漢語成語
約法三章是漢語成語,拼音為yuè fǎ sān zhāng,指訂立法律與人民相約遵守。後泛出自《史記•高祖本紀》。漢·司馬遷《史記·高祖本紀》:“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後指泛指訂立簡單的條款,以資遵守。正當劉邦在灞上約法三章時,項羽也已掃平河北,率諸侯的40萬聯軍和秦将章邯的20萬降軍一路浩浩蕩蕩地渡河進抵新安(今河南渑池)。沛公想留在秦宮中休息,樊哙、張良勸阻,這才下令把秦宮中的貴重寶器财物和庫府都封好,然後退回來駐紮在霸上。
    中文名:約法三章 拼音:yuē fǎ sān zhāng 用法:褒義,謂語 結構:聯合式

釋義

原指訂立法律與人民相約遵守,後泛指訂立簡單的條款。

成語出處

《史記·高祖本紀》:“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漢書·刑法志》:“高祖初入關,約法三章。”

鴻門宴

劉邦進入鹹陽後,部下諸将見到秦宮室中的珍奇玩好、金銀财寶,不禁眼花缭亂,饞涎欲滴。驚奇之餘便肆無忌憚地你争我奪,鬧得不可開交。一時間,鹹陽城中混亂不堪。一貫好酒及色的沛公以征服者的姿态大搖大擺地走進秦宮室,面對不可勝數的帷帳珠玉重寶和數以千計的後宮美女,也不禁貪婪地想止宮休舍,體驗一下做關中王的滋味。好在劉邦手下諸将中還有頭腦清醒的人,不斷地提醒着他。

比如,樊哙對他說:沛公,你是打算将來統一天下,還是打算占有這些财富,隻做一個富翁而已?珠寶玉器和美人婦女都是秦所以亡天下的原因,你怎麼能留在宮中呢?應該趕快還軍灞上。但劉邦此時正沉迷于勝利之中,根本聽不進樊哙的話。張良聽說此事後,也對他說:秦為無道,沛公你才得以至此。這和暴秦有什麼兩樣呢?

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藥苦口利于病,希望你能聽從樊哙的勸告。在樊哙和張良的苦苦勸說之下,劉邦這才醒悟過來,封秦重寶财物府庫,還軍灞上。劉邦還軍灞上後,便召集諸縣父老豪傑,向他們發布安民告示: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謗者族,偶語者棄市。吾與諸侯約,先入者王之,吾當王關中。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者刑,及盜抵罪。

餘悉除去秦法。諸吏人皆案堵如故。凡吾所以來,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無恐!且吾所以還軍灞上,待諸侯至而定約束耳。這個安民告示,就是曆史上有名的約法三章。關于劉邦的約法三章,有三點值得注意:首先,它是劉邦由農民起義領袖向地主階級代表轉變的标志。

在秦末農民起義過程中,縣殺其令丞,郡殺其守尉的現象屢見不鮮,是合理的。在根據約法三章,如果誰敢于再像陳勝、吳廣那樣殺死将尉,斬木為兵,揭竿而起的話,那就要被處死。因此,這是保護地主階級生命财産的法令。其次,命諸吏人皆案堵如故,實際上是保留了秦王朝的行政機構和官員,并使之為自己服務,他們行縣鄉邑,将劉邦的約法三章傳達給鄉紳百姓,這一作法從本質上講保護了關中地主集團的利益。

第三,更為直接的是,劉邦當衆宣布懷王與諸侯的約定,并刻意籠絡人心,一再表示他率軍入關是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便在很大程度上博得了關中地主集團的好感。于是,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獻飨軍士,而劉邦則辭讓不受,說:倉粟多,非乏,不欲費人。這樣一來,人又益喜,他們終于消除了對劉邦的懷疑和戒備,唯恐沛公不為秦王。這樣,劉邦在未來與項羽對關中的争奪中,已經棋先一着了。

正當劉邦在灞上約法三章時,項羽也已掃平河北,率諸侯的40萬聯軍和秦将章邯的20萬降軍一路浩浩蕩蕩地渡河進抵新安(今河南渑池)。由于諸侯聯軍中的士兵從前大多曾被秦征發到關中服徭役,輕折辱秦吏卒。這樣,項羽部下的兩部分軍卒中間,便産生了很深的隔閡和猜忌。

秦降卒們擔心,萬一入關後不能取勝,項羽虜吾屬而東,秦必盡誅吾父母妻子。項羽聽說此事,不但沒有想辦法安撫,反而害怕這些秦吏卒人心不服,到關中後無法約束,會出亂子,便在一夜之間将20萬降卒統統活埋在新安城南,隻留下降将章邯、司馬欣和董翳3人,從而造成了自公元前260年秦将白起在長平坑殺趙40萬降卒以後的第二次大慘案。

項羽根本就沒有将劉邦放在眼裡,對這個從前的沛縣亭長先行入關更是憤憤然。還在西進的路上,他便封秦降将章邯為雍王。雍在關中,表明項羽根本不準備承認劉邦入主關中。劉邦本來就對項羽深懷忌憚,聽到這個消息,不禁又氣又驚。正在這時,有人向他提出距(拒)關,毋内(納)諸侯,秦地可盡王也的建議,便不顧剛剛向關中父老豪傑許下的還軍霸上,待諸侯至而定約束的諾言,立即派兵關閉函谷關,準備将項羽率領的諸侯軍拒之門外。

這一舉動無疑是不明智的,因為當時項羽已擁兵40萬,号稱100萬,而劉邦的兵力隻有10萬,力量對比相當懸殊。況且諸侯聯盟尚未破裂,此舉無異于将自己放在了諸侯聯盟的對立面,犯了衆怒。果然,項羽軍至函谷關而不得入,大怒,立即下令家發薪一束,欲燒關,并命令黥布等破關而入,直至戲下(今陝西臨潼東),與劉邦駐軍的霸上僅相距40裡。一時間,鹹陽之東戰雲密布,氣氛十分緊張。

劉邦的左司馬曹無傷看形勢不對,忙轉變立場,暗地向項羽報告說:劉邦想稱王關中,任子嬰為相,他還想獨吞秦宮中的珍寶。項羽的謀士範增也對項羽說:劉邦一貫貪财好色,可入關以後卻财物無所取,婦女無所幸,此其志不在小,勸項羽急擊勿失。正當項羽緊張地部署消滅劉邦時,不料消息不翼而飛。項羽的叔父項伯在秦未亡時曾因殺人犯罪而被張良所救,所以聽到消息,連夜馳往劉邦營中,勸張良趕快逃走。

張良急忙将這一重要情報報告給了劉邦。劉邦在張良的提醒之下意識到,宴請項伯。席間,劉邦不僅頻頻為項伯祝壽,而且約為婚姻。在赢得了項伯的好感後,又竭力表白自己,并請項伯在項羽面前多多美言。項伯連夜回營,力勸項羽改變初衷:沛公不先破關中,公豈敢入乎?今人有大功而擊之,不義也,不如因善遇之。有勇無謀的項羽被說動,暫時放棄了消滅劉邦的計劃,從而失去了一次取勝的良機。

第二天,劉邦率張良、樊哙等百餘騎赴鴻門項羽軍中,再次表白:我和将軍齊心協力,自己無意作關中王。緻使項羽改變了消滅劉邦的初衷。但範增仍不相信劉邦的表白,主張趁機殺死他以除後患。所以在宴飲之時,再三示意項羽下手,但項羽卻默然不應。範增無奈,隻好令項羽從弟項莊在席前舞劍,伺機刺殺劉邦。正所謂項莊舞劍,意在沛公。而項伯也拔劍起舞,用身體掩護劉邦,使項莊無法下手。張良見劉邦處境危險,便至軍門召來樊哙。

樊哙帶劍擁盾沖入宴席,頭發上指,目眦盡裂。項羽見樊哙如此威猛,便賜酒一鬥,生豬肘一塊,樊哙一飲而盡,拔劍切而食之。項羽又問樊哙還能飲酒否?樊哙借題發揮: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辭!夫秦王有虎狼之心,殺人如不能舉,刑人如不恐勝,天下皆叛之。懷王與諸将約曰“先破秦入鹹陽者王之”。

今沛公先破秦入鹹陽,毫發不敢有所近,封閉宮室,還軍霸上,以待大王來。故遣将守關者,備他盜出入與非常也。勞苦而功高如此,未有封侯之賞,而聽細說,欲誅有功之人。此亡秦之續耳,竊為大王不取也。項羽無言以對,隻好請他入座。劉邦見氣氛有所緩和,便借口入廁離席,與樊哙、夏侯嬰、靳強、紀信等四人逃出項羽軍營,回至灞上。

成語典故

公元前206年,劉邦率領大軍攻入關中,到達離秦都鹹陽隻有幾十裡路的霸上。子嬰在僅當了46天的秦王後,向劉邦投降。劉邦進鹹陽後,本想住在豪華的王宮裡,但他的心腹樊哙和張良告誡他别這樣做,免得失掉人心。劉邦接受他們的意見,下令封閉王宮,并留下少數士兵保護王宮和藏有大量财寶的庫房,随即還軍霸上。

為了取得民心,劉邦把關中各縣父老、豪傑召集起來,鄭重地向他們宣布道:“秦朝的嚴刑苛法,把衆位害苦了,應該全部廢除。現在我和衆位約定,不論是誰,都要遵守三條法律。這三條是:殺人者要處死,傷人者要抵罪,盜竊者也要判罪!”父老、豪傑們都表示擁護約法三章。接着,劉邦又派出大批人員,到各縣各鄉去宣傳約法三章。百姓們聽了,都熱烈擁護,紛紛取了牛羊酒食來慰勞劉邦的軍隊。

--出處《史記·高祖本紀》

【原文】

漢元年①十月,沛公②兵遂先諸侯至霸上。秦王子嬰③素④車白馬,系頸以組,封⑤皇玺⑥符⑦節⑧,降轵⑨道旁。諸将或言誅秦王。沛公曰:“始懷王遣我,固以能寬容;且人已服降,又殺之,不祥。”乃以秦王屬⑩吏,遂西入鹹陽。欲止宮休舍⑪,樊哙、張良谏,乃封秦重寶财物府庫,還軍⑫霸上。召諸縣父老豪桀曰:“父老苦秦苛法⑬久矣,诽謗⑭者族,偶語⑮者棄市。吾與諸侯約,先入關者王之,吾當王關中。與父老約,法三章耳⑯: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⑰。

馀悉除去秦法。諸吏人皆案堵如故⑱。凡吾所以來,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無恐!且吾所以還軍霸上,待諸侯至而定約束耳⑲。”乃使人與秦吏行⑳縣鄉邑,告谕之。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獻飨軍士。沛公又讓不受,曰:“倉粟多,非乏,不欲費人。”人又益喜,唯恐沛公不為秦王。

【注釋】

①漢元年:公元前206年。漢朝建立的第一年。

②沛公:即劉邦。劉邦:江蘇徐州沛縣人,故稱其為“沛公”。

③子嬰:秦始皇之孫。秦丞相趙高殺秦二世,立子嬰,去皇帝号,封秦王。

④素:駕。

⑤封:捧的意思。

⑥玺:皇帝的印。

⑦符:傳達皇帝命令、征調兵将使用的一種憑證。

⑧節:皇帝派遣的使者所持的憑證。

⑨轵(zhǐ讀三聲)道:古亭名,在今陝西省西安市東北。

⑩屬:交給。

⑪止宮休舍:到宮殿中休息。

⑫軍:駐軍,駐紮。

⑬苛法:苛刻的法令。

⑭诽謗:指批評朝政的得失。诽,從旁指責過失;謗,公開指責、批評别人過失。

⑮偶語:相對私語。

⑯法三章耳:意思是法律隻有三個條目。即下面所說對殺人、傷人及搶劫者判罪。這是相對秦法來說比較簡約的法律。章,條目。

⑰抵罪:當罪。

⑱案堵如故:一切照常,和原先一樣。案,通“安”,安撫,安定。堵,牆。故:以前

⑲耳:無義

⑳行:巡行。

【譯文】

漢元年(前206)十月,沛公的軍隊在各路諸侯中最先到達霸上。秦王子嬰駕着白車白馬,用絲繩系着脖子,封好皇帝的禦玺和符節,在轵(zhǐ,音紙)道旁投降。将領們有的說應該殺掉秦王。沛公說:“當初懷王派我攻關中,就是認為我能寬厚容人;再說人家已經投降了,又殺掉人家,這麼做不吉利。”于是把秦王交給主管官吏,就向西進入鹹陽。

沛公想留在秦宮中休息,樊哙、張良勸阻,這才下令把秦宮中的貴重寶器财物和庫府都封好,然後退回來駐紮在霸上。沛公召來各縣的父老和有才德有名望的人,對他們說:“父老們苦于秦朝的苛虐法令已經很久了,批評朝政得失的要滅族,相聚談話的要處以死刑,我和諸侯們約定,誰首先進入關中就在這裡做王,所以我應當當關中王。現在我和父老們約定,法律隻有三條:殺人者處死刑,傷人者和搶劫者依法治罪。其餘凡是秦朝的法律全部廢除。

所有官吏和百姓都像往常一樣,安居樂業。總之,我到這裡來,就是要為父老們除害,不會對你們有任何侵害,請不要害怕!再說,我之所以把軍隊撤回霸上,是想等着各路諸侯到來,共同制定一個規約。”随即派人和秦朝的官吏一起到各縣鎮鄉村去巡視。向民衆講明情況。秦地的百姓都非常喜悅,争着送來牛羊酒食,慰勞士兵。沛公推讓不肯接受,說:“倉庫裡的糧食不少,并不缺乏,不想讓大家破費。”人們更加高興,唯恐沛公不在關中做秦王。

示例

《漢書·刑法志》:“漢興之初,雖有約法三章,網漏吞舟之魚。”

耶律楚材《懷古一百韻寄張敏之》:“約法三章日,恩垂四百基。”

羅貫中《三國演義》第六十五:“昔高祖約法三章,黎民皆感其德,願軍師寬刑省法,以慰民望。”

吳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五十一回:“這位繼室夫人生得十分精明強幹,成親的第三天,便和督辦約法三章,約定從此以後,不許再娶姨太太。”

鄒韬奮《經曆·種種尴尬》:“我們很鄭重地和工頭約法三章,什麼時候交稿,什麼時候看校,什麼時候拼版。”

附:劉邦後來認為三章大律太簡略,難以适應統治的需要,蕭何便在秦律的盜、賊、囚、捕、雜、縣六篇外,又增設戶、興、廄三篇,形成《九章律》,至此漢朝律令基本成行。

上一篇:新豐雲天海溫泉度假村

下一篇:賦閑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