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侯朝聘之禮
指公、侯、伯、子、男五等諸侯朝聘之禮。
五禮形成于西周,春秋時期曾一度遭到破壞,即所謂的“禮崩樂壞”。
古代的五種禮制
即吉禮、兇禮、軍禮、賓禮、嘉禮。《史記·五帝本紀》:“歲二月,東巡狩,至於岱宗,祡,望秩於山川。
遂見東方君長,合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脩五禮五玉三帛二生一死為摯,如五器,卒乃複。”
吉禮:吉禮是五禮之冠,主要是對天神、地祗、人鬼的祭祀典禮。主要内容有:(1)祀天神:昊天上帝;祀日月星辰;祀司中、司命、雨師。(2)祭地祗:祭社稷、五帝、五嶽;祭山林川澤;祭四方百物,即諸小神。(3)祭人鬼:祭先王、先祖;禘祭先王、先祖;春祠、秋嘗、享祭先王、先祖。
嘉禮:嘉禮是和合人際關系、溝通、聯絡感情的禮儀。嘉禮主要内容有:飲食之禮;婚、冠之禮;賓射之禮;飨燕之禮;脤膰之禮;賀慶之禮。
賓禮:賓禮是接待賓客之禮。
軍禮:軍禮是師旅操演、征伐之禮。
兇禮:兇禮是哀憫吊唁憂患之禮。兇禮的内容有:以喪禮哀死亡;以荒禮哀兇劄;以吊禮哀禍災;以襘禮哀圍敗;以恤禮哀寇亂。
吉禮
古代五禮之一。即祭祀天神、地祇、人鬼等的禮儀活動。如郊天、大雩、大享明堂、祭日月、大蠟、祭社稷、祭山川、籍田、先蠶、祭天子宗廟、袼禘、功臣配享、上陵、釋奠、祀先代帝王、祀孔子、巡狩封禅、祭高禖等。曆代興革不一,但極為統治階級所重視。《周禮·春官·大宗伯》:“大宗伯之職,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祗之禮,以佐王建保邦國,以吉禮事邦國之鬼神祗。
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實柴祀日月星辰......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嶽,以貍沉祭山林川澤......以祠春享先生,以嘗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通典·禮六六》:“大唐開元年之制五禮,其儀百五十有二。一曰吉禮,其儀五十有五:一,冬至祀昊天于圓丘;二,正月上辛祈谷于圓丘;三,孟夏雩祀于圓丘;四,季秋大享于明堂;五,立春祀青帝于東郊......五十五,王公以下拜掃、寒食拜掃。”
兇禮
古代五禮之一。指用于吊慰家國憂患方面的禮儀活動。包括喪葬禮、荒禮、吊禮、恤禮、襘禮等。後多特指喪葬、持服、谥号等禮儀。《周禮·春官·大宗伯》:“大宗伯......以兇禮哀邦國之憂,以喪禮哀死亡,以荒禮哀兇劄,以吊禮哀禍災,以襘禮哀圍敗,以恤禮哀寇亂。”《通典·禮六六》:“大唐開元年之制五禮......五曰兇禮,其儀十有八:一,兇年振(赈)撫;二,勞問疾患;三,中宮勞問;四,皇太子勞問;五,服(喪服)制度;六,皇帝為小功以上舉哀;七,敕使吊;八,會喪;九,冊贈;十,會葬;十一,緻猷;十二,皇後舉哀吊祭;十三,皇帝太子舉哀吊祭;十四,皇太子妃舉哀吊祭;十五,三品已上喪;十六,五品已上喪;十七,六品已下喪;十八,五公已下喪。”
軍禮
古代五禮之一。即國家有關軍事方面的禮儀活動。如《周禮》所舉大師(召集和整頓軍隊)、大均(校正戶口,調節賦征)、大田(檢閱車馬人衆,親行田獵)、大役(因建築城邑征集徒役)、大封(整修疆界、道路、溝渠),以及《開元禮》的告太廟、命将、出師、宣露布、大射、馬祭、大傩等。《周禮·春官·大宗伯》:“大宗伯......以軍禮同邦國。大師之禮,用衆也;大均之禮,恤衆也;大田之禮,簡衆也;大役之禮,任衆也;大封之禮,合衆也。”
《通典·禮六六》:“大唐開元之制五禮......四曰軍禮,其儀二十有三:一,親征類于上帝;二,宜于太社;三,告于太廟;四,祃于所征之地;五,軷于國門;六,廣告所過山川;七,宣露布;八,勞軍将;九,講武;十,田狩;十一,射宮;十二,觀射;十三,遣将出征宜于太社;十四,遣将告太廟;十五,遣将告齊太公廟;十六,祀馬祖;十七,享先牧,十八,祭馬社;十九,祭馬步;二十,合州伐鼓;二十一,合朔諸州伐鼓;二十二,大傩;二十三,諸州縣傩。”
賓禮
古代古禮之一。即邦國間的外交往來及接待賓客的禮儀活動。如天子受諸侯朝觐、天子受諸侯遣使來聘、天子遣使迎勞諸侯、天子受諸侯國使者表币貢物、宴諸侯或諸侯使者。此外,内個王公以下直至士人相見禮儀,也屬賓禮。《周禮·春官·大宗伯》:“大宗伯......以賓禮親邦,春見曰朝,夏見曰宗,秋見曰觐,冬見曰遇,時見曰會,殷見曰同,時聘曰問,殷兆曰視。”《儀禮·士相見禮》鄭玄注:“士相見于五禮屬賓禮。”
《通典·禮六六》:“大唐開元年之制五禮......三曰賓禮,其儀有六:一,番國主來朝;二,戒番國主見;三,番主奉見;四,受番使表及币;五,宴番國主;六,宴番國使。”番,使西方邊境各國。《新唐書·禮樂志六》:“二曰賓禮,以待四夷之君長作與其使者。”《清史稿·禮志二》:“賓禮:藩國通禮,山海諸國朝貢禮,敕封藩服禮,外國公使觐見禮,内外王公相見禮,京官相見禮,直省官相見禮,士庶相見禮。”
嘉禮
古代五禮之一。即國家具有喜慶意義及一部分用于親近人際關系、聯絡感情的禮儀活動。如君主登基、冊皇太子、策拜王侯、節日受朝賀、天子納後妃、太子納妃、公侯大夫士婚禮、冠禮、宴飨、鄉飲酒等。有時特指婚禮。《周禮·春官·大宗伯》:“大宗伯......以嘉禮親萬民,以飲食之禮親宗族兄弟,以昏冠之禮親成男女,以賓射之禮親故舊朋友,以飨燕之禮親四方之賓客,以賀慶之禮親異姓之國。”《清史稿·禮志六三》:“二曰嘉禮。屬于天子者,曰朝會、燕飨.冊命.經筵諸典。行于庶人者,曰鄉飲酒禮。而婚嫁之禮,則上與下同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