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
SHIBOR是由信用等級較高的銀行組成報價團自主報出的人民币同業拆出利率計算确定的算術平均利率,是單利、無擔保、批發性利率。目前,對社會公布的Shibor品種包括隔夜、1周、2周、1個月、3個月、6個月、9個月及1年。
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Shibor)實施準則第三條指明:中國人民銀行成立Shibor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依據本準則确定和調整報價銀行團成員、監督和管理Shibor運行、規範報價行與指定發布人行為。
特點
經過一年的實踐,在中央銀行和市場成員的共同努力下,Shibor已經初步确立了貨币市場基準利率的地位。3個月以内的短端Shibor充分反映了市場資金供求的變化,呈現以下三個特點:
一是具有市場代表性,與拆借。質押式回購(簡稱回購)利率高度有關;
二是與貨币市場利率之間的利差穩定性不斷增強;
三是以Shibor為基準的市場交易不斷擴大。
82%以上的拆借、回購交易都以Shibor為基準成交。3個月及其以上長端Shibor更多地反映了市場對未來利率走勢的預期,交易主要集中在債券市場、票據市場和衍生品市場。
作用
Shibor促進了貨币市場的快速發展。
2007年,銀行間市場交易總量共計71.3萬億元,較上年增長32.2萬億元,漲幅達到82%。其中,拆借交易總量10.6萬億元,較上年增長395%;回購交易總量44.1萬億元,增長68%,均創曆史新高。有報價行參與的拆借交流占總量的94%,回購交易占80%。中長端拆借、回購交易共成交1904億元,較上年增長101%,各關鍵期限點均有成交,彌補了貨币市場中長端的交易空白。目前,Shibor與貨币市場發展已經形成了良性互動的格局。Shibor在市場化産品定價中得到廣泛運用。
一是Shibor對債券産品定價的指導性持續增強。2007年共發行以Shibor為基準的浮息債券990億元、短期融資券1376億元,分别占市場發行總量的18%、41%和97%。
二是以Shibor為基準的金融創新産品成交活躍。利率互換285億元、遠期利率協議10.5億元,同業借款、同業存款和理财産品等約1300億元。
三是票據轉貼現、回購業務初步建立了以Shibor為基準的市場化定價機制。
四是報價行的内部資金轉移價格已經不同程度的與Shibor結合。金融市場正在形成以Shibor為基準的定價群,各種利率之間的比價關系日趨合理、清晰。
數據
2013年6月20日,隔夜Shibor利率創下了曆史最高點13.444%
2015年1月4日,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Shibor)顯示,所有期限品種全線上漲,其中隔夜品種上漲11.20個基點,至3.6400%;7天期上漲24.40個基點,至4.8830%;14天期上漲21.50個基點,至5.5940%。與此同時,銀行間質押式回購利率在開盤後卻普遍走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