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新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一般納稅人用)分淺綠和米黃兩種顔色,淺綠色适用于增值稅A類企業,米黃色适用于增值稅B類企業。三個附表則統一為白色。
新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用)從1996年1月1日起啟用。在沒有認定增稅A類企業之前,所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均使用米黃色申報表。
納稅申報表由市局統一印制,各征收分局在12月25日前到市局征管處領取新表。各分局在使用新表的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報告市局征管處。
申報資料
為保證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的順利實施,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北京等8省市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3号)的規定,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如下:
(一)自試點之日稅款所屬期起,全所有增值稅納稅人均應按照本公告的規定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并實行電子信息采集。
(二)納稅申報資料
納稅申報資料包括納稅申報表及其附列資料和納稅申報其他資料兩類。
1、納稅申報表及其附列資料
三、試點地區自新舊稅制轉換之日起,适用下列試點稅收政策文件:n (一)《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财稅〔2011〕111号);n (二)《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以下稱《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财稅[2011]111号);n (三)《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以下稱《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财稅[2011]111号);n (四)《财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應稅服務适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通知》(财稅[2011]131号);n (五)《總機構試點納稅人增值稅計算繳納暫行辦法》(财稅[2011]132号);n (六)《财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若幹稅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稱《試點若幹政策通知》,财稅[2011]133号);n (七)《财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若幹稅收政策的補充通知》(财稅[2012]53号)。
一般納稅人提供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應稅服務,按照國家有關營業稅政策規定差額征收營業稅的,需填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三)》。其他一般納稅人不填寫該附列資料。
(E)《固定資産進項稅額抵扣情況表》。
(2)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簡稱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申報表及其附列資料包
括:
(A)《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适用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B)《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适用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附列資料》。
小規模納稅人提供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應稅服務,按照國家有關營業稅政策規定差額征收營業稅的,需填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适用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附列資料》。
其他小規模納稅人不填寫該附列資料。
(3)上述納稅申報表及其附列資料表樣和《填表說明》詳見總局2012年第43号公告)。
2、納稅申報其他資料
(1)已開具的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普通發票的存根聯;
(2)符合抵扣條件且在本期申報抵扣的防僞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貨物運輸
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公路、内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
的抵扣聯;
(3)符合抵扣條件且在本期申報抵扣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購進農産品
取得的普通發票、運輸費用結算單據的複印件;
(4)符合抵扣條件且在本期申報抵扣的代扣代繳增值稅的稅收通用繳款書及其清單,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票;
(5)已開具的農産品收購憑證的存根聯或報查聯;
(6)應稅服務扣除項目的合法憑證及其清單;
(7)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資料。
3、納稅申報表及其附列資料為必報資料,其紙質資料的報送份數、期限由市(地)國稅機關确定;納稅申報備查資料是否需要在當期報送、如何報送由主管國稅機關确定。
4、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特定納稅人(如成品油零售企業,機動車生産、經銷企業,農産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試點企業,廢舊物資經營企業,電力企業等)填報的特定申報資料,仍按現行要求填報,今後如有調整,另行公告。
申報辦法
新申報辦法主要調整内容1、不改主表格式,通過重新設計、調整或增加附表的方式,實現營改增的相關政
策,不影響地方收入。
2、按貨物勞務與應稅服務銷項稅額比例直接劃分應納稅額、從而間接劃分本期應
補退稅額的方法,實現會統部門的稅款分别開票、分别入庫需要。
3、調整的内容充分滿足營改增業務申報的實際需要。
4、試點地區所有增值稅納稅人均按新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辦法進行納稅申報。
5、附表一、二相關欄次的填報不再實行報稅系統,認證信息系統數據直接導入,
必須由企業自己填報。
填報對象
二、1.本申報表适用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填報。增值稅A類企業使用線綠色申報表,B類企業使用米黃色申報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簡易辦法依照6%征收率繳納增值稅的貨物,也使用本表。
2.本表“經濟類型”欄,按制造業、采掘業、電力、煤氣、供水及商業分别填寫。
3.本表“本期銷項稅額”中的有關欄次,接下列要求填寫:
(1)特區内工業企業如有“一般銷售”、“地産地銷”、“免稅銷售”情況的應分别填列,除特區内工業企業以外的其它企業,不得填報“地産地銷”欄,所有企業如有“出口貨物”情況的都須申報。
煙、酒、礦物油地産地銷減半征收的,将銷售額一半記入“一般銷售”、一半記入“地産地銷”,分别按其适用稅率計算銷售稅額。
(2)“貨物或應稅勞務名稱”,按國家稅務總局計會統計報表的分類口徑及不同的适用稅率分别填列。對一些生産、經營品種較多的企業,如果一張申報表貨物名稱填寫不下的,可以按不同的稅率彙總名稱填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對彙總填報申報表的,必須附有銷貨方填開的按國家稅務總局計會統計報表的分類口徑及不同的稅率分别填列“貨物”清單。
(3)“應稅銷售額”的填寫口徑,為增值稅的計稅銷售額。如企業财務會計核算不作銷售的而按稅法規定應征稅的價外費用,也應填入“應稅銷售額“中。
(4)“稅率”按所銷售的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适用稅率填寫,一般納稅人按簡易辦法征稅的貨物,該欄按6%的征收率填寫。
(5)按不同銷售類型計算其所占銷售總額的百分比①②③④。
進項稅額
填寫要求
4.本表“本期”中的有關欄次按下列要求填寫:
(1)“本期發生額”欄,應根據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海關完稅憑證上注明的稅款,按不同的稅率分别填列。
a.“免稅農産品”項目,按照采購免稅農産品的買價,依10%的扣除率計算填列。
b.“運輸費用”項目,按照購進貨物所支付的運費金額,依10%的扣除率計算填列。
c.“廢舊物資”項目,填報的範圍僅指專門從事廢舊物資經營的納稅人,按照收購金額依10%的扣除率計算填列。
d.“6%征收率”項目,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取得的按6%征收率注明稅款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所注明的稅款。
(2)“本期發生額”欄中各項目的填寫口徑,是指按照增值稅稅法規定準予從增值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增值稅稅法規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填入本欄中的有關項目。如購進固定資産的進項稅額,用于非應稅項目、用于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對購進時無法确定用途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如免稅貨物和應稅勞務與應稅貨物或應稅勞務共同耗用的進項稅額、非正常損失的在産品、産成品所耗用的進項稅額等,可填入本欄。
(3)減不得抵扣項目的是指:1.免稅貨物用;2.非應稅項目用;3.非常損失;4.進貨退出及折讓;5.簡易辦法征稅貨物用。以上項目的填寫口徑同“本期發生額”一緻,如在購進直接用于免稅項目的未填入“本期發生額”欄的進項稅額,不需再填入“減、免稅貨物用”欄。
進項稅額分攤填寫方法
5.本表“進項稅額分攤”的有關欄次,按以下方法填寫:
(1)“本期抵扣額合計⑦”欄即為“本期進項稅額⑦”欄合計數。
(2)“本期允許抵扣94年期初庫存已征稅款⑧”為經稅務機構核定後的稅款按照規定的抵扣比例計算出的本期允許抵扣額,或經稅務機關批準本期允許抵扣的期初存貨已征稅款。
(3)“按銷售額比例分攤應抵扣的進項稅額⑨”即是将“本期抵扣額合計⑦”和“本期允許抵扣94年期初存貨已征稅款⑧”合并後按“本期銷售稅額”中計算出的各種銷售類型的銷售比例進行分攤。
稅款計算
6.本表“稅款計算”的有關欄次按以下要求填寫:
(1)“上期留抵稅額(14)”按上期申報表(16)欄的數字填寫。
(2)“減免項目(17)”要注明減免批文的批号以及以下減免類型:
a.高新産品開發;b.校辦工廠;c.民政福利企業;d.其它企業(含部隊工廠)。
(3)進項稅額是分開核算的,在空白欄内單獨說明進項稅項并計算。
主要樣式
7.本申報表一式二聯,第一聯為申報聯,納稅人按期向稅務機關申報;第二聯為收執聯,納稅人于申報時應連同申報聯交稅務機關簽章後作為申報的憑證。
抵扣明細
四、《增值稅(專用發票/收購憑證/運輸發票)抵扣明細表》
1.“(共頁、第頁)”分别是指“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明細表”共有幾頁,本張表格是其中的第幾頁;《增值稅收購憑證抵扣明細表》共有幾頁,本張表格是其中第幾頁;《增值稅運輸發票抵扣明細表》共有幾頁,本張表格是其中的第幾頁。
2.《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明細表》的“發票類别”欄:按《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明細表》的“發票類别”欄的要求填寫。
《增值稅收購憑證抵扣明細表》及《增值稅運輸發票抵扣明細表》的“發票類别”欄空格不填。
3.“供貨或運輸單位名稱”欄應填寫全稱。
4.“金額”欄填寫不含稅的金額,如果含稅應先予以分離,再填寫此欄目。
5.“貨物入庫時間”欄填寫貨物驗收入庫的時間。
6.“付款日期”欄填寫企業開出付款憑證并已實際支付貨款的日期。
防僞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存根聯明細
五.《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四)》填表說明
1.本表填寫本期開具的防僞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存根聯明細情況,包括作廢和紅字(負數)防僞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
2.本表“作廢标志”欄填寫納稅人當期作廢的防僞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情況,以“*”作标記,納稅人正常開具的防僞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以空欄予以區别。
(三)本表“金額”“合計”欄數據(不含作廢發票金額)應等于《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一)》第1、8、15欄“小計”“銷售額”項數據之和;本表“稅額”“合計”欄數據(不含作廢發票稅額)應等于《附列資料(表一)》第1欄“小計”“銷項稅額”、第8欄“小計”“應納稅額”、第15欄“小計”“稅額”項數據之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