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癱康複

腦癱康複

全科醫學與社區衛生名詞
腦癱康複(rehabilitation of cerebral palsy)是2014年公布的全科醫學與社區衛生名詞。針對腦癱導緻的功能障礙和發育問題,采取綜合性措施和針對性教育以改善和提高功能,使患兒能夠加入社會的康複措施。[1]
    中文名:腦癱康複 外文名:rehabilitation of cerebral palsy 别名:

病因

引起腦性癱瘓的原因很多,但找不到原因者可能達1/3以上。有時一些病例也可能存在多種因素。

産前因素最常見,包括遺傳和染色體疾病、先天性感染、腦發育畸形或發育不良、胎兒腦缺血缺氧緻腦室周圍白質軟化或基底節受損等。圍産因素指發生在分娩開始到生後一周内的腦損傷,包括腦水腫、新生兒休克、腦内出血、敗血症或中樞神經系統感染、缺血缺氧性腦病等。圍産因素可能是引起早産兒腦癱的重要原因。晚期新生兒以後的因素包括從1周至3或4歲間發生的中樞神經系統感染、腦血管病、頭顱外傷、中毒等各種引起的非進行性腦損傷的病因。

早産和宮内發育遲緩雖然不是腦癱的直接原因,但它們是腦癱的重要的高危因素。母親宮内炎症或絨毛膜羊膜炎,作為一項潛在的危險因素已經越來越被引起重視。

出處

《全科醫學與社區衛生名詞》第一版。

康複内容

(1)運動康複包括粗大運動、精細運動、平衡能力和協調性訓練。

(2)生活自理能力訓練和作業療法以達到訓練手的功能。

(3)并存障礙治療如及時控制癫痫發作,矯治視覺、聽覺和口面功能障礙,改善和發展認知功能,進行語言訓練。

(4)培養良好心理素質、矯治情緒、糾正行為異常,增加腦癱患兒克服困難的信心,培養社會交往能力。

(5)促進智力發育,接受教育,學習文化。為将來參與社會活動創造條件。

(6)使用矯形器具,對已發生嚴重攣縮和畸形者可予骨科手術矯治。

康複理由

因為及早治療腦癱患兒可以從早期治療中得到益處,都能最大程度地改善腦癱患兒的運動功能,提高其生存質量。一般而言,治療越早,效果越好。而早期治療取決于早期診斷。

因此專家指出,如果産婦或新生兒出現異常情況,都應及早就治。因為新生兒(0-6個月)尚處于發育期,而此時腦損傷處于初期階段,異常姿勢和運動還未固化,這一時期進行治療可取得最佳效果。

腦癱治療

治療計劃應以最大限度地改善患兒功能并提高其生活質量為目标,盡可能減少繼發性關節畸形和軟組織攣縮,盡量推遲或避免手術治療。

作業治療

作業治療主要包括手的精細功能訓練、日常生活活動能力訓練、支具和輔助具的制作及生活環境設施的簡單改造等等。

認為腦癱引發的肢體運動障礙的患者經過正規的康複訓練可以明顯減少或減輕癱瘓的後遺症,有人把康複看得特别簡單,甚至把其等同于“鍛煉”,急于求成,常常事倍功半,且導緻關節肌肉損傷、骨折、肩部和髋部疼痛、痙攣加重、異常痙攣模式和異常步态,以及足下垂、内翻等問題,即“誤用綜合征”。

不适當的肌力訓練可以加重痙攣,适當的康複訓練可以使這種痙攣得到緩解,從而使肢體運動趨于協調。一旦使用了錯誤的訓練方法,如用患側的手反複練習用力抓握,則會強化患側上肢的屈肌協同,使得負責關節屈曲的肌肉痙攣加重,造成屈肘、屈腕旋前、屈指畸形,使得手功能恢複更加困難。其實,肢體運動障礙不僅僅是肌肉無力的問題,肌肉收縮的不協調也是導緻運動功能障礙的重要原因。因此,不能誤以為康複訓練就是力量訓練。

在對腦癱患者運動功能障礙的康複治療中,傳統的理念和方法隻是偏重于恢複患者的肌力,忽視了對患者的關節活動度、肌張力及拮抗之間協調性的康複治療,即使患者肌力恢複正常,變可能遺留下異常運動模式,從而妨礙其日常生活和活動能力的提高。

實驗及臨床研究表明,由于中樞神經系統存在可塑性,在大腦損傷後的恢複過程中,具有功能重建的可能性。目前國内國際上一般建議在日常的家庭護理康複治療中,使用肢體運動康複儀來對受損的肢體運動恢複。以神經促通技術為核心,使肌肉群受到低頻脈沖電刺激後按一定順序模拟正常運動,除直接鍛煉肌力外,通過模拟運動的被動拮抗作用,協調和支配肢體的功能狀态,使其恢複動态平衡;同時多次重複的運動可以向大腦反饋促通信息,使其盡快地最大限度地實現功能重建,打破痙攣模式,恢複自主的運動控制,尤其是家庭用的時候操作簡便。這種療法可使癱瘓的肢體模拟出正常運動,增強患者康複的自信心,最大限度恢複患者的肌張力和肢體運動。

矯形器的應用

在康複治療中常配合使用矯形器,以達到限制關節異常活動、提高穩定性、協助控制肌肉痙攣、保持肌肉長度、預防畸形、輔助改善運動功能等目的。矯形器的應用關鍵在于根據患兒的個體情況選擇最佳佩帶時期和類型,因此,應由康複醫師、治療師和矯形師共同商榷決定。

言語治療

由醫師和言語治療師評定後,根據不同言語障礙類型進行治療,如下颌、口唇、舌肌、軟腭等運動控制訓練,以及理解和表達能力訓練。

心理行為治療

腦癱患兒有時伴發異常的心理行為問題,如自閉、多動、情緒不穩等症狀。健康的家庭環境,增加與同齡兒交往,以及盡早進行心理行為幹預是防治心理行為疾患的關鍵。

家庭訓練計劃

治療師應為患兒及其家長制定家庭訓練計劃。該計劃重點應放在提高功能和防止繼發殘損方面,但是對于特别嚴重的患兒,易化護理及減輕家庭負擔應是主要目标。通常包括:對患兒病情的了解以及日常生活的安排;針對性的肌力和關節活動度訓練;痙攣肌的牽伸治療;功能性主動活動的強化訓練;輔助用具如矯形器、椅子、站立架及輪椅的使用等等。

特殊教育

小兒康複治療還應包含針對不同智力水平的特殊教育,因此,建立融醫療、保育和教育為一體的機構,是為患兒提供全面的連續性服務的很好模式。

藥物治療

常用的藥物有腦神經營養藥、肌肉松弛劑等。藥物治療隻有在必要時才使用,它不能替代功能性訓練。大量研究和臨床實踐已證明:A型肉毒毒素肌肉注射是一種安全有效治療痙攣的方法。一般降低痙攣效果可維持3~8個月,此時應及時開展個體化的綜合性治療,如功能性肌力訓練、軟組織牽拉、佩帶矯形器等等,充分發揮肌張力減退帶來的最大康複機遇。注射後4~6個月痙攣會逐漸升高,但通常運動功能改善的效果不會消失,必要時可再次注射。

手術治療

當肌肉嚴重攣縮和關節畸形時,可選擇矯形手術,且應盡量在一次手術中完成所有需要矯形的部位,以便術後更好地改善功能。對于下肢肌肉廣泛痙攣且肌力基本正常的患兒,可采用選擇性脊神經後根切斷術。無論何種手術,在手術實施的前後,應有規範的康複治療方案與之相配。 總之,在充分認識患兒的病理性問題和各種方法适應證的基礎上,明确治療目的,正确合理地制定康複治療計劃是提高療效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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