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置換

房屋置換

房屋買賣形式
置換交易是一種特殊形式的房屋買賣,其特殊性在于它可保證買賣行為的同時進行,也就是說房屋置換服務是買和賣的雙向服務,一次置換成功,相當于兩次交易,即賣掉您的原來住房,再買進一套您需求的住房。因此,您的房屋的成功置換必須是您原有住房有下家接受,同時,您看中了另一套住房。在置換交易中一般要有三方參與。
  • 中文名:房屋置換
  • 外文名:House replacement
  • 别名:
  • 釋義:一種特殊形式的房屋買賣
  • 特殊性:可保證買賣行為的同時性

簡介

益處

房屋置換簡單來說就是将自有住房經過轉換更換為另一套自己需要的房子。它可以以小換大,也可以以大換小,隻要補足其中的差價即可。這種方式可以節約交易時間,不過它的條件也比較苛刻。房屋置換一般是通過房屋中介機構進行。

流程

這就需要你找一家置換公司。一家置換公司應該具備以下三個條件:大量的買賣雙方信息;利用網絡化計算機處理信息;完善、正規的交易操作規程。辦理房屋置換基本程序:咨詢,填寫房屋出售登記表和需求登記表。準備證件,等待上門勘察評估。領取評估報告,确定置換價格。簽訂上網協議書,計算機自動配對。網上查找賣房信息,确定購買意向。實地看房。簽訂房屋置換合同。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繳納政府所規定費用。騰空房屋。房屋交割驗收。交納代理費,領取産權證。

特點

房屋置換是不同房屋間差價交換或等價交換的房屋交易形式。與房地産買賣不同的是,房屋置換不僅是一種貨币和實物的交換方式,而且,在房屋置換中包含有實物與實物間的交換,即房屋置換是"貨币與實物"和"實物實物"兩方面内容的交換方式。

通過房屋置換可以減輕您的付款壓力,房屋置換通過您原有房屋價值的一部分資金、單位補貼一部分資金、個人儲蓄拿出一部分資金、銀行借貸一部分資金的方式,提高了您改善住房條件的能力。一次置換成功,相當于兩種交易概念,即賣掉您的住房,再買進一套您需求的住房。因此,房屋置換可以解釋為買賣的雙向服務,您的房屋的成功置換必須是您原有房屋有下家接受,同時,您看中了另一套房屋。

程序要素

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房屋坐落于()區(),房契号為()。該物業符合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置換條件,并經本單位同意允許與其它物業進行置換。

乙方房屋坐落于()區(),房契号為()。該物業符合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置換條件,并經本單位同意允許與其它物業進行置換。

雙方經協商,就上述房屋的置換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同意将上述兩處房屋進行置換。由于地理位置、設備标準、破損程度、面積等存在差異,乙方同意支付甲方人民币()元,做為補償。

第二條:甲乙雙方承諾,上述兩處房屋進行置換均已征得本單位同意,并保證對方今後可參加本單位的房改。

第三條: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後十日内,乙方将補償款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乙雙方約定在()年()月()日前将房屋交付給對方。

第五條: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在交付給乙方物業時,應确保物業騰空,水、電、暖、煤氣(天然氣)、物業管理費、房費已結清;乙方相應作出同樣的承諾。

第六條:甲乙雙方同意,房屋置換後接受原物業管理單位對物業進行統一管理。

第七條:在辦理手續過程中所發生的稅費按北京市有關規定繳納。

第八條:本契約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雙方不得撤消合同。如因單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終止,應先退還房屋補償款,同時違約方将支付人民币()萬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簽補充協議,本契約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争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大寫數字)種方式解決糾紛: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貳份。

甲方:乙方:

身份證号碼:身份證号碼: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代理人:代理人:

簽約日期:

注意事項

房屋置換如何操作,是很多換房人倍加關注的問題。

第一步→置換登記

凡需辦理房屋置換登記手續的居民須攜帶原房屋的有效證件原件、業主有效身份證以及同住人同意置換的書面證明材料,委托置換的,還需提供委托授權書。

第二步→價格評估

凡置換的房屋須作價格評估,評估中的初評,必須上門實地詳細勘察,再經過專業人員的認真計算,進行複評,得出需置換房屋得評估價格。房屋置換人須提供配合并告之該物業的客觀情況。

第三步→置換委托

凡确定置換意向的居民,在得到原物業評估價格後,可正式委托置換公司進行房屋置換服務,簽訂房屋置換委托協議并支付一定的咨詢費。

第四步→簽訂合同

房屋置換委托後,由置換公司的專人具體負責為居民服務,推薦房源或尋找下家,陪同實地看房,直至居民滿意後,正式簽訂有關交易合同或确認書,确定房屋置換委托人和房屋置換公司的權利及義務。

第五步→辦理手續

房屋置換委托人可以自行辦理或委托房屋置換公司代辦。在房屋置換委托人需要支付有關房款定金和代理費等,并可以開始辦理有關手續,完成房屋交割的全過程。

第六步→物業交割

委托置換的房屋交付下家使用或由置換公司保存時,新置換的房屋在交割驗收時,必須具備三個條件:一是委托置換的房屋原有戶口全部遷出;二是室内物件搬空;三是水、電、煤氣、通訊等費用全部結清。

納稅須知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财法字[1997]52号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交換價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貨币、實物、無形資産或者其他經濟利益的一方繳納稅款。交換價格相等的,免征契稅。

2、個人以房換房除契稅外還涉及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等6個稅種及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交換雙方按照各自房産的評估價格計算交納印花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由賣房者繳納。

3、具體的征收辦法請到産權交易市場的地稅征收窗口咨詢。上述回複僅供參考。

有關具體辦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請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稅務機關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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