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通關單由原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簽發,以出口通關單為例,企業提交檢驗申請後,提供有關單證和資料,由原檢驗檢疫部門人員确定到廠抽樣時間,對實際産品抽樣檢驗。檢驗合格後,原檢驗檢疫部門為産品出具通關單,在通關單規定時間内,該批次産品可憑通關單報關。
為什麼取消了
原進出境檢驗檢疫部門劃入海關後,不再需要跨部門提供憑證,通關流程的簡化成為改革方向,海關内部即可完成對法檢商品的檢驗與确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作出修改,删除“海關憑商檢機構簽發的貨物通關證明驗放”,為通關單的取消确立了法律依據;為促進貿易便利化,簡化通關手續,縮短整體通關時間,海關總署決定全面取消通關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