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貧富差距

中國貧富差距

中國社會中個人财富不均衡的現象
基本解釋:中國貧富差距是指中國社會中,個人财富不均衡的現象,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實現了快速發展,人民收入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人均收入正式邁入中等偏上收入國家的行列,同時也在減少絕對貧困人口方面為世界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是也應注意到,在中國經濟快速增長的同時,人民并沒有均等的享有發展成果,中國的貧富差距依然停留在較高的位置。瑞信研究院公布的《2015年度财富報告》顯示,中國的中産階層按絕對值計算達1.09億人,為全球最多,但僅占全國成年人口的11%,低于全球平均水平的15.9%,目前中國仍有九成人口生活在中産階級水平之下。因此,中國的社會結構更像是金字塔型而非均衡合理的橄榄型。[1]
  • 中文名:中國貧富差距
  • 外文名:
  • 别名:
  • 英文名:The gap between rich and poor in China
  • 基本解釋::中國貧富差距是指中國社會中,個人财富不均衡的現象,其原因,及其産生的後果等一系列原因。

産生原因

社會轉型期,一部分勞動力其技能已經不符合社會需要,如大量的國企下崗工人。

社會資源分配不公,長期以來戶口,教育以及各種或明或暗的規章制度限定了人口的橫向縱向流動,造成一部分人接觸不到可以改變自身命運的機會。 

嚴格的中國計劃生育政策造成城鄉生育率的高度對比,城市居民平均子女隻有農村的一半,在削減城市居民人口的同時,不可避免的造成城市居民子女在獲得教育,父母關心等層次上的優勢,更進一步加深了社會财富橫溝。 

地理環境原因,某些地區如沿海城市,内陸資源型城市,對财富積累有優勢。 

受封建官僚傳統影響,改革開放後官僚資本主義逐漸形成,在職官員掌握大量經濟權力極易形成私有灰色資本及嚴重的腐敗問題。 

隐性世襲制,高幹子弟憑父母權力占據國家政商要職并掌握社會大部分資本動向或直接随本人流入海外。

稅制因素,中國的稅收來源長期以工薪階層為主體,而高收入者則可以通過各種手段轉嫁或逃避稅收(與東漢末年相似)。

相關數據

中國在改革開放前一直屬于一個社會财富分配平均的社會,社會基尼系數長期在0.2左右。n

此後各種财富分配指标長期攀升,到2006年,基尼系數已超過0.497。 

在2009年6月份舉行的中國政協十一屆常委會會議上,蔡繼明委員說:“中國權威部門的一份報告顯示,0.4%的人掌握了70%的财富,财富集中度高于美國。”2010年世界銀行公布的調查數據,美國5%的人口掌握了60%的财富,而在中國,1%的家庭掌握了全國41.4%的财富。财富集中程度遠大于美國,成為全球兩極分化最嚴重的國家之一。n

中國經濟總量将在2009年年底超過日本。與此同時,中國貧富分化差距越發巨大,行業間收入差距或已達10倍,基尼系數已經超過0.496。顯然,這種貧富分化的現象會影響到和諧社會的建設,也容易成為社會不穩定的根源。 

單純的經濟增長不一定意味着社會的成熟發展和有效進步。因此,中國古人就提出“等貴賤,均貧富”的口号。馬克思主義認為,私有制及其分配制度是衍生剝削、導緻兩極分化的根源,分配公平、共同富裕集中體現了共産主義的崇高理想。 

中國大陸改革開放後,為形成示範效應,提高效率,就鼓勵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但由于政策滞後,市場發育不全,中國由平均主義向貧富分化極劇傾斜。n

國際上通常用基尼系數來衡量居民收入差異程度,其數值在0~1之間。數值越高,收入分配的不均等程度越高。按照國際通常标準,基尼系數在0.3以下為最佳的平均狀态,在0.3~0.4之間為正常狀态,超過0.4為警戒狀态,達到0.6則屬于危險狀态。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大陸在經濟增長的同時,貧富差距逐步拉大,綜合各類居民收入來看,基尼系數越過警戒線已是不争的事實。1978年中國大陸基尼系數為0.317,2006年則升至0.496。有的統計認為,中國大陸基尼系數已經達到0.5,遠遠超過國際警戒線水平。

解決方法

從建國開始,中國實行了有傾斜的區域政策。那就是農村支持城市,農業輔助工業。于是,農民種了糧食交給國家,國家把大部分的财政收入拿去支持工業的發展,因為工業更能在最短的時間内創造更多的價值,加速國家的建設。因為那個年代裡中國缺錢。這種傾斜政策加速了城市的發展,卻也使農村更加滞後。

現在,經過三十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的城市富了,中國已經是世界第三大經濟體。政府也開始把政策向農村傾斜,減免了2600多年的農業稅,九年義務教育也免掉了書本費和學雜費。這對農民來講是實實在在看得到的利益。剛剛過去的十七大也提出了“人均GDP翻兩番”的目标,而且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農村和農民。

現行的稅法并不是很盡如人意,例如遺産稅等等,還要加強立法和監管。而且所得稅的征收應該對富人加重一些。而且還要帶動起中國的慈善事業,從稅收上給與政策,促進中國慈善事業的發展。加強對群衆監督方面的立法,建立健全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醫療保險等等,這些在富人看來簡簡單單的事情,在低收入者來說就是一座座的大山。 

理性來講,貧富差距的存在是合理而且是必需的。因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競争是必然存在的,不可能搞平均主義。有差距的存在才會産生競争,促進社會的發展。但問題是我們不能讓差距過大。

把握好“度”的問題。然後就是怎麼讓大部分的人緻富的問題了。當然不能限制高收入階層的收入,這樣會限制社會的發展,隻能是讓低收入階層加快收入提高的步伐。就是說,高收入階層在現有基礎上收入提高一倍,低收入階層要提高兩倍甚至三倍。這樣才能在縮小差距的同時維持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十七大提出要為人民群衆創造條件緻富。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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