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物理治療 (Physiotherapy或Physical Therapy)是以一種預防、治療、及處理因疾病或傷害所帶來的動作問題的醫療專業。主要是借着自然界中的物理因子(聲光水冷電熱力)、運用人體生理學原理法則等,針對人體局部或全身性的功能障礙或病變,施予适當的非侵入性、非藥物性治療來處理患者身體不适和病痛治療方式,使其盡可能地恢複其原有的生理功能。
種類
一、恒溫蠟療儀:利用它的溫熱、機械壓迫、潤滑作用達到消腫鎮疼、緩解痙攣、軟化瘢痕、松解粘連、擴大ROM等;
二、超短波電療機:消腫止痛、解痙、消炎、創傷修複、調節神經、内分泌系統和提高内髒器官的功能,提高機體免疫機能或抑制細菌的活力;
三、微波治療儀:主要用于急性、亞急性、慢性疾病,主要對于肌肉軟組織損傷的治療效果最佳;
四、電腦中頻電療儀:該機有較好的鎮痛、消炎、消腫、解痙、軟化瘢痕和改善局部血液循環的作用。主要于治療軟組織損傷,特别是慢性勞損型及頸、肩、腰、腿痛等病症;
五、神經損傷治療儀:主要适用于失神經肌,痙攣肌和張力不足的平滑肌也可用于治療廢用性肌萎縮;
六、特定電磁波治療儀(遠紅外線):具有改善血液循環,促進新陳代謝,調整生理機能,增強免疫力,緩解肌肉痙攣,消腫止疼等功效;
七、立體動态幹擾電療儀:利用幹擾電流可以促進局部血液循環,止痛,對神經肌肉組織,關節炎,神經痛,扭傷,胃下垂等疾病有輔助治療作用;
八、紫外線治療儀:其主要治療作用為:殺菌、消炎、消腫、鎮痛、促進組織再生,增強人體免疫力及提高機體抵抗力。物理因子無處不在,可分為自然物理因子和人工物理因子。應用自然物理因子治病的有日光浴、空氣浴、溫泉浴、海水浴、泥療等。人工物理因子治病的方法有電療(直流電藥物導入、間動電療、感應電療、神經肌肉電刺激、TENS、功能性電刺激、完全失神經治療、高壓脈沖電刺激、音頻電療、幹擾電療、電腦中頻、經絡導平治療、超短波、微波透熱、高電位)、光療(He-Ne激光、半導體激光、激光血管内照射、紫外線、紅外線、TDP、可見光)、磁療(脈沖磁、旋磁、貼磁)、超聲波治療、生物反饋治療、熱療(蠟療、中藥熏蒸)、機械方法(包括電動和手動頸椎腰椎牽引、家用頸椎牽引器、運動治療、四肢充氣循環治療等)理療項目。
主要作用
1.共同性作用和特殊性作用
(1)共同性作用:如充血、消炎、鎮痛等。(2)特殊性作用:如低頻電流引起肌肉收縮;紫外線促進維生素D的形成;直流電流的電解、電泳,能将藥物離子導入體内;超聲波的振蕩霧化;高頻電可使組織内部産生“内生熱”等。
2.直接作用和反射作用
(1)直接作用:如高能量激光治療疣、胎痣、血管瘤;紫外線刺激皮膚細胞和殺菌;直流電場内的離子移動;超高頻電場促使偶極分子振蕩以及電解拔毛等。
(2)反射作用:是間接作用,是理療的主要作用機制,是不同于其他療法的主要特點,是借機體的反射作用和防禦性反應,來保持和恢複生理平衡,從而消除病理過程。
應用範圍
預防
許多種物理因素應用于健康人,可以增強抵抗力,預防某些疾病。
治療
消炎作用,理療都可促進炎症的吸收消散,按炎症的性質,可分别選用各種療法。
鎮痛作用,主要對神經、關節、肌肉疼痛以及内髒的痙攣性疼痛。
興奮作用,主要用于神經麻痹、肌肉萎縮、局部感覺障礙等。
緩解痙攣作用。
松解粘連、軟化瘢痕。
此外,有脫敏、殺菌、治癌、解熱及發汗作用等。
康複
物理療法在病後恢複和傷殘者功能重建中,具有重要的實用價值。在病後,物理因素可以增進食欲,促進體力恢複,如紫外線療法、水療法、溫泉療法、日光浴療法等。對傷殘者功能恢複,如電療、光療、水療、體育療法均可廣泛應用,能提高勞動能力和降低殘廢率。
特點
①收效迅速:如電療對治療急性扭挫傷可立刻止痛。感染的炎性水腫組織迅速恢複。
②沒有痛苦,病人不但感覺不到痛苦,相反常因其奏效迅速、疼痛減輕,而有一種舒适輕快的感覺。
③副作用少,沒有藥物那樣的副作用和毒性反應。
适應證
①各種急慢性炎症、感染;
②各種軟組織損傷;
③各種疼痛;
④血液循環不良者,如脈管炎、雷諾氏病;
⑤運動功能障礙者,如腦損傷、周圍神經損傷。
治療的疾病主要包括偏癱、截癱、截肢、頸椎病、腰腿痛、軟組織損傷、關節病、神經炎等疾病所導緻的感覺和運動功能障礙及其并發症。
禁忌證
①惡性腫瘤、出血體質、活動性肺結核、肝腎功能嚴重障礙者、全身衰弱者,禁忌常規物理治療。
②年老體弱、嬰兒、孕婦、感覺障礙者,應小心。
③腦、心、眼睛、睾丸等部位,慎用或禁忌某些物理治療。
注意事項
理療方法的綜合應用
(1)複合療法:即同時在同一患者或同一部位,進行2種以上的方法。
(2)聯合療法:先後連續應用2種以上的理療方法。
(3)交替聯合療法:是兩療法間隔時間較長的聯合作用,也即是交替應用。
2種以上理療方法之目的是利用物理因素的協同或相加作用以增強療效。
加劇反應的發生和處理
在某些理療過程中,出現症狀、體征惡化現象。這種加劇反應一般不需特殊處理,多在理療進行中自然消退。局部加劇反應如持續l周以上,或症狀進一步加重,則宜減少劑量,延長時間,或停止理療。全身加劇反應時應停止數日,從小劑量開始或更換其他理療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