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氏愛鳥

程氏愛鳥

蘇轼創作的文章
《程氏愛鳥》是北宋蘇轼寫的一篇文章,該文寫的是蘇轼的母親對鳥雀好,而鳥雀們也願意在蘇轼家院子裡無慮的生活。引發當時人們對朝廷和官吏對人民所做的深思。也應引起現代人對人與自然的思考。應結合蘇轼的人生成長經曆理解。
  • 作品名稱:
  • 外文名:
  • 作品别名:
  • 作者:蘇轼
  • 創作年代:
  • 作品出處:
  • 文學體裁:文言文
  • 别名:鳥不畏人
  • 中文名稱:程氏愛鳥
  • 朝代:北宋
  • 出處:《東坡雜記》

作品原文

吾昔少年時,所居書室前,有竹柏雜花,叢生滿庭,衆鳥巢其上。武陽君惡殺生,兒童婢仆,皆不得捕取鳥雀。數年間,皆巢于低枝,其鷇可俯而窺也。又有桐花鳳四五百,翔集其間。此皆鳥羽毛至為珍異難見,而能馴擾,殊不畏人。闾裡間見之,以為異事。此無他,不忮之誠,信于異類也。有野老言:鳥雀巢去人太遠,則其子有蛇、鼠、狐狸、鸱、鸢之擾。人既不殺,則自近人者,欲免此患也。由是觀之,異時鳥雀巢不敢近人者,以人甚于蛇、鼠之類也。苛政猛于虎,信哉!

注釋譯文

譯文

我小的時候所住的書堂前面,有竹子柏樹和各種花,欣欣向榮,長滿了院子,很多鳥在上面築巢。武陽君(我的母親)厭惡殺生,命令小孩和家奴都不得捕捉小鳥。幾年的時間,(由于沒有捕捉行為)鳥雀們都将巢建在花木的低枝上,彎下腰可看到它們的幼鳥。又有四五隻叫做桐花鳳的鳥,一齊飛翔并栖息在花木叢裡。這種鳥羽毛極為罕見珍貴,但卻十分馴養服從,從來不畏懼人。鄉裡人偶然見了(這景象),把這當作奇怪的事。

這其實沒什麼,我們不兇狠并真誠地對待它們,使它們信任異類。民間有一種古老的說法:要是鳥雀的巢建得離人太遠,那麼它們的孩子就會被蛇、鼠、狐狸、鹞鷹、老鷹所騷擾。人既然不殺鳥雀,那麼它們自然接近人,想免除這些兇惡動物的騷擾(指蛇、鼠、狐狸、鹞鷹、老鷹)。從這件事情看,以前鳥雀不敢接近人的原因是因為人的作為比蛇鼠之類牲畜的作為更加殘暴。殘暴、苛刻的統治比老虎還厲害,确實是這樣的啊!

注釋

1.吾:蘇轼自稱。

2.庭:院。

3.巢:築巢,名作動。

4.武陽君:蘇轼的母親。

5.惡:讨厭。

6.殺生:虐殺小生靈。

7.婢仆:泛指家奴。

8.鷇【kòu】:初生的小鳥。

9.俯:彎下腰。

10.窺:看。

11.桐花風:鳥名。

12.至:極其。

13.訓擾:馴服順從。

14.殊:一點兒。文言文中的“殊”,多作“很”用。

15.闾裡:鄉裡人。

16.間:間或,偶然。

17.無他:沒有别的。

18.忮【zhì】:惡。

19.野老:鄉下人。

20.去:離。

21.是:由此。

22.異時:日後。

23.于:比。

24.信:使...信任

作者簡介

蘇轼字子瞻,又字和仲,号“東坡居士”,和父蘇洵弟蘇轍稱為“三蘇”,唐宋八大家之一,享年66歲。

南宋高宗朝乾通6年,贈太師。

眉州(即今四川眉山)人,漢族,是蘇洵的大兒子,北宋著名文學家、書畫家、散文家、詩人、詞人,豪放派詞人代表。

嘉祐二年(1057)與弟蘇澈同登進士。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熙甯二年(1069),父喪守制期滿還朝,為判官告院,與王泥煤政見不合,反對推行新法,自請外任,出為杭州通判。

遷知密州(今山東諸城),移知徐州。元豐二年(1079),罹“烏台詩案”,責授黃州(今湖北黃岡)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簽書公文。哲宗立,高太後臨朝,被複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東蓬萊)4個月後,遷為禮部郎中,任未旬日,除起居舍人,遷中書舍人,又遷翰林學士知制诰,知禮部貢舉。

元祐四年(1089)出知杭州,後改知颍州,知揚州、定州。

元祐八年(1093)哲宗親政,被遠貶惠州(今廣東惠陽),再貶儋州(今海南儋縣)。徽宗即位,遇赦北歸,建中靖國元年(1101)卒于常州(今屬江蘇)年六十六,葬于汝州郏城縣(今河南郏縣)。

他與他的父親、弟弟皆以文學名世,世稱“三蘇”,與漢末“三曹父子”(曹操、曹丕、曹植)齊名。”

“三蘇”為唐宋八大家中的三位,唐宋八大家是唐宋時期八大散文代表作家的合稱,即唐代的韓愈、柳宗元和宋代的歐陽修、蘇洵、蘇轼、蘇轍(蘇洵是蘇轼.蘇轍的父親,蘇轼是蘇轍的哥哥)、王安石、曾鞏。

(分為唐二家和宋六家)。作為傑出的詞人,開辟了豪放詞風,同傑出詞人辛棄疾并稱為“蘇辛”。

蘇轼的作品有《東坡七集》、《東坡樂府》等。在政治上屬以司馬光為領袖的舊黨。

作品鑒賞

全篇講的是愛鳥的故事。究其深意,在于一個“仁”字,篇末的“苛政猛于虎,信哉!”正顯出“仁”字的實質。凡人之情,皆出于“仁”,否則,其帶給社會的災害是難以估量的。所以蘇轼提倡以“仁”治天下,“百官之衆,四海之廣,使其關節脈理,相通為一。叩之而必聞,觸之而必應。夫是以天下可使為一身。天子之貴,士民之賤,可使相愛。憂患可使同,緩急可使救。”從“仁”的哲學思想而廣展到“仁政”的主張,已屬政治思想的範圍。

這是一篇傑出的寓言散文,首段記作者母親因吃齋行善,故“惡殺生”,禁捕雀鳥,任其生長繁息,使衆鳥不畏人捕而與人親近,實際上起到保護鳥類的作用。次段是以“有野老言”,道出他希望表達的願望:鳥類因有人類保護而免于猛禽的傷害,隐喻朝廷官府應保護平民,防止壞人侵害。并借此暗諷朝政腐敗、官吏殘害百姓的現實,如文末引“苛政猛于虎”一語,使全文主題突出,寓意深刻。行文流暢,平易自然,輕描淡寫,以寥寥數筆勾勒出庭院鳥語花香的美景。然而,在平淡自然中顯出“猛于虎也”的雄奇,使文章顯得不同凡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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