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釋義
基本字義
1.幾(jī)案,可用于飲食、讀書、寫字:~案。飯~。方~。
2.量詞:三~客人。
詳細釋義
〈名〉
1.(形聲。從木,卓省聲。桌字本作“卓”。卓有高而直立之義。後來人們又根據“棹”是木制的特點另制“桌”字。俗又作“棹”。本義:桌子)
2.同本義[table]
一桌,一椅。——《虞初新志·秋聲詩自序》
3.古稱幾案
上與講官俗共一桌,真不啻天顔咫尺矣。——明·文隸《列皇小識》
4.又如:桌巾(桌布);桌屏(擺在桌上當作裝飾的小屏風);桌帏(亦稱“桌帷”同“桌圍”。圍在桌子邊的裝飾物,多以布或綢緞做成);桌裙(即桌帏)。
5.計酒席的量詞。如:一桌酒席,三桌客。
常用詞組
1.桌案zhuō'àn
[table]〈方〉∶桌子與幾案
書報擺在桌案上
2.桌布zhuōbù
[tablecloth]布、塑料制品或其他織物制成的桌面美化或保護性片狀物。
3.桌燈zhuōdēng
[desk lamp]台燈
4.桌面兒上zhuōmiànrshang
[on the table]比喻互相應酬或公開商量的場合
5.桌椅闆凳zhuōyǐ-bǎndèng
(1)[tables,chairs and benches]∶桌子、椅子、闆凳。
(2)[ordinary household furniture]∶指一般的家具
6.桌子zhuōzi
[table]有光滑平闆、由腿或其它支撐物固定起來的家具,用以吃飯、寫字、工作或玩牌。
古籍釋義
康熙字典
《廣韻》與卓同。注見十部六畫。
又《正字通》俗呼幾案曰桌。
介紹
桌字的五筆:HJS
<名>
(形聲。從木,從卓省,卓省亦聲。桌字本作“卓”。卓有高而直立之義。後來人們又根據“棹”是木制的特點另制“桌”字。俗又作“棹”。本義:高挺的幾案)供人憑倚和支承物體的家具。又稱台。幾、案也屬桌類。早在4000年前古埃及就有木桌。公元1世紀古羅馬出現大理石和青銅制的桌。在中國戰國時就有幾和案,如1978年湖北随縣出土了戰國漆案和漆幾。其中漆案造型端莊穩重,案腿呈栅狀,主柱雕成禽形,外表漆繪花紋圖案;漆幾為闆狀幾腿,榫卯結構油漆黑地朱紋。隋、唐時期出現了高桌。
品種
桌的品種繁多,按形式可分支架式和櫃式兩種。支架式由桌面和支架組成,如餐桌、會議桌等;櫃式由桌面和櫃體組成,如辦公桌、繪圖桌等。現代桌的品種逐漸趨向組合、多用途發展。
桌與座
桌高與座高應配合合理。兩者高低差為300~320mm。桌面過高會引起坐者聳肩、低頭,肘低于桌面而感到不舒适,如長期伏案工作将會導緻頸(脊)椎肥大;桌面過低又會使人體腹部受壓而引起肌肉緊張,易于疲勞。合理的高度使人體正直,前傾角不大于30度,肩部放松,肘彎近于90度,視距保持與桌面距離350~400mm。桌面的寬和深以坐者手可達到的水平活動範圍,并可放置必要的用具而有餘為宜。如方桌的寬和深一般為750~1000mm;單櫃桌寬為900~1200mm,深為500~600mm;多人并座的餐桌、會議桌等,按人均500~600mm計寬。桌子下部活動空間,寬一般不小于520mm,深不小于450mm,高不低于580mm,以保持坐者下肢伸展舒适。
曆史記載
同本義
一桌,一椅。——《虞初新志·秋聲詩自序》
古稱幾案
上與講官俗共一桌,真不啻天顔咫尺矣。——明·文隸《列皇小識》
又如:桌巾(桌布);桌屏(擺在桌上當作裝飾的小屏風);桌帏(亦稱“桌帷”同“桌圍”。圍在桌子邊的裝飾物,多以布或綢緞做成);桌裙(即桌帏)
計酒席的量詞。如:一桌酒席,三桌客。
是中國的傳統家具之一。
與案的區别
桌和案在形制上有本質區别。一般來講,腿的位置決定了它的名稱,而與高矮、大小、功能都無關系。腿的位置縮進一塊為案,腿的位置頂住四角為桌。除了形制的區别,桌與案更重要的區别,是精神層面的區别。區别在于案的等級比桌高。比如我們常說拍案驚奇、拍案而起、拍案叫絕,都是比較高等級的情緒;如果我們說拍桌子瞪眼睛、拍桌子砸闆凳都是低等級的情緒。拍案驚奇是驚訝,拍桌子瞪眼睛是憤怒,它表達的情緒不一樣。凡是跟桌子相關的事都偏低,跟案子相關的事都偏高。中國人把一個承具分得清清楚楚,這是我們的文化高于别人的精髓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