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源演變
形聲字。甲骨文,由“宀”“乇”兩部分構成。“宀(mián)”的古字形像房屋的側視形,示為房屋;“乇(zhè)”,《說文解字》解釋為草葉,在此作聲符,注明音讀。學者或謂宅,從乇,示寄托之義,會人所托居第住處之義。此謂“宅”字所從乇聲,乃“托”之假借,可備一說。甲骨文“宅”字聲符“乇”的上部本來不是彎曲的,周代金文為了字形美觀就把上部變成彎曲的。篆文“宅”字就是由這種寫法演變成的。
春秋戰國文字或承自甲骨文,或從“廣(yǎn)”,用“廣(yǎn)”作意符的字多與房屋有關。隸書則把篆文“乇”的上部變成一撇,這樣“乇”就是三筆了。《說文》古文,加上了一個表示意義的偏旁“土”。古文或體作圖8,其形旁由“宀”變為“廣”。現代這兩種寫法都被淘汰了。
“宅”字的本義是“住所”“住處”,如:住宅、宅院。“宅”本為名詞,又可以引申為動詞,當“居住”講,如《尚書·禹貢》:“四既宅。”就是說:四方可居住的土地。《禮記·雜記上》中所說的“大夫蔔宅與葬日”裡的“宅”字是指“葬地”或“墓穴”。大意是:大夫選擇墓地和下葬的時間。
現代釋義
詳細釋義
古籍釋義
說文解字
【卷七】【宀部】場伯切(zhé,今讀zhái)
所托也。從宀乇聲。
?,古文宅。
㡯,亦古文宅。
說文解字注
人所托凥也。依《禦覽》補字。托者,寄也。人部亦曰:“侂,寄也。”引伸之凡物所安皆曰宅。宅、托疊韻。《釋名》曰:“宅,擇也,擇揀吉處而營之。”
從宀,乇聲。場伯切,古音在五部。
㡯,亦古文宅。〔⿰亻㡯〕從此。
廣韻
場伯切,入陌定‖乇聲铎部(zhé,今讀zhái)
宅,居也。《說文》雲:“宅,托也,人所投托也。”《釋名》曰:“宅,擇也,擇吉處而營之也。”場伯切。十三。
康熙字典
【寅集上】【宀部】宅·康熙筆畫:6·部外筆畫:3
古文:?、㡯
《唐韻》場伯切。《集韻》《韻會》《正韻》直格切,并音澤。《說文》:宅,所托也。《爾雅·釋言》:居也。疏:謂居處也。《釋名》:宅,擇也,擇吉處而營之也。《書·禹貢》:四隩既宅。《召诰》:太保朝至于洛蔔宅。
又《周禮·地官·大司徒》: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
又所居之位亦曰宅。《書·舜典》:使宅百揆。又《立政》:克用三宅三俊。注:宅以位言,俊以德言。三宅,謂居常伯常任準人之位者。
又《禮·郊特牲》:土反其宅。
又定也。《書·康诰》:亦惟助王宅天命。注:安定天命也。
又宅兆亦曰宅。《禮·雜記》:大夫蔔宅與葬日。
又葉徒落切,音铎。《詩·小雅》:其究安宅。葉上作。《大雅》:乃眷西顧,此維與宅。葉上廓莫。
《集韻》:或作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