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标準
1、受害人因傷緻殘或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賠償“因傷緻殘”或“受害人死亡”欄内的項目外,尚需支付“一般受傷”欄目内的醫療費等相關費用。
2、受害人因傷緻殘或死亡的,賠償權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但提起刑事附帶民事的,不能要求精神損害撫慰金。
3、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标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标準計算。
4、超過确定的護理期限、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或者殘疾賠償金給付年限,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護理費、輔助器具費或者殘疾賠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賠償權利人确需繼續護理、配制輔助器具,或者沒有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相關費用五至十年。
5、本表适用于一般人身損害賠償,也适用于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交通事人身故損害損償還需根據責任大小确定賠償責任系數,具體為按如下原則确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财産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範圍内予以賠償。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擔相當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部分的賠償責任。對于超過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但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機動車一方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二)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負事故主要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百分之四十的賠償責任;
(三)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負事故同等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百分之六十的賠償責任;
(四)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負事故次要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百分之八十的賠償責任;
(五)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沒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誤工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确定。
誤工時間根據當事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确定。當事人因傷緻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當事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資計算。
交通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規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就診、轉診、購費、購輔助殘具、參加喪葬)
住宿費
外地就醫、配置殘疾輔助器具、傷殘、死亡親屬參加交通事故處理、辦理喪葬事宜等費用
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标準*住宿天數(40元/天)
夥食補助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住院夥食補助費可以根據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夥食補助标準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療的,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極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夥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住院夥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夥食補助費标準*住院天數(40元/天):廣西2011年标準為40元每人每天
營養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确定。
鑒定費
1、交通事故傷殘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損傷所緻的人體殘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結構的異常及其導緻的生活、工作和社會活動能力不同程度喪失。
傷殘鑒定是在治療終止後根據當事人康複後身體狀況進行評定進行的。
2、傷殘鑒定的等級主要依據是交警指定鑒定醫院的檢驗報告,康複後情況你沒說,不好給你意見。
參與的工傷鑒定基本都是這樣處理的。
傷殘評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指派或聘請的具有專門知識、承擔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的人員在客觀檢驗的基礎上,評價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等級的過程。
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交通事故受傷緻殘并需要進行傷殘評的,必須在治療終結後15日内即應以事故直接所緻的損傷或确因損傷所緻的并發症治療終結後15日内,由受傷的當事人先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才可以進行評定,如受傷的當事人不提出申請的,則視為一般受傷。傷者必須在治療終結後的15日内申請傷殘鑒定。
如果傷者15天内不提出傷殘評定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得到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和殘疾用具費的權利。超過申請期限提出的申請是無效申請,即醫療終結後15日以後的申請為無效申請,公安交通管理機關不再受理。申請應當向處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機關以書面形式提出,公安機關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後30日内作出傷殘評定,并制作傷殘評定書送達當事人,或者向當事人推薦鑒定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公安機關評定傷殘等級的依據:一是醫院證明,二是公安部關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标準。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狀況,将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受傷人員符合兩處以上傷殘等級者,應以傷殘程度重的等級作為最終評定結論,但須分别寫明各處的傷殘等級。
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評定書後15日内,以書面形式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定。這裡的"當事人"僅指交通事故中因傷緻殘的當事人,不包括未受傷的另一方當事人。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評定申請書後30日内,應當作出重新評定的決定,并将重新評定的結論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根據規定,上一級公安機關作出的重新評定的結論是最終的決定。
殘疾賠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案件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标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的調整。
殘疾賠償金的計算标準有兩種,即按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收入标準。兩種标準的賠償金額相差非常大,一般可能達到1.5倍。現在法院的做法一般是根據受害人的經常居住地來判定适用何标準。城鎮戶口的都按照城鎮标準,而農村戶口的則要考慮有沒有連續一年以上在城鎮工作、生活、居住,如果可以證明的,可以按照城鎮标準計算。如果主張在城鎮标準計算殘疾賠償金,首要的就是要搜集證據,證明受害人在城鎮工作、居住事實的證據。對于死亡賠償金的計算也是如此。
輔助器具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規定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标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求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意見确定響應的合理費用标準。
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置機構的意見确定。
生活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規定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隻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人民法院适用侵權責任法審理民事糾紛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撫養人的,應當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将被撫養人生活費計入殘疾賠償金或死亡賠償金。因此,被撫養人生活費這部分不另外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死亡賠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标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律師費
根據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下發《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若幹問題的解答》的通知(滬高法民一21号),在相關賠償責任确立後,如何正确把握賠償範圍,是侵權賠償的司法難點之一。可訴求賠償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根據現有法律規範、最高院司法解釋精神和司法實踐經驗,對由事故引起的人身、财産損失均應适用全部賠償原則,即賠償範圍依據損失範圍合理規定,考量當事人提出的損失是否已實際發生,且為必須合理。
當事人請求賠償為處理事故産生的費用(如交通費、誤工費、取證費、律師費等)的,若該費用已實際發生,且為必須合理,可予支持。
簡介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是指交通事故當中肇事者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夥食補助費、營養費、鑒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
注意事項
一、如何選定受訴法院殘疾賠償金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标準計算的,因此選擇一個合适的法院進行管轄很重要。怎樣選擇更适合的法院,一般選擇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即選擇對起訴方賠償有利的法院,這些法院包括:侵權地(事故發生地)、被告所在地。當事人在起訴前可查閱當地統計部門的統計數據,選擇标準高的法院所在地法院管轄更為有利,在選擇受訴法院時同時需考慮訴訟的成本,如路途遠近、賠償标準的差異比例、在當地訴訟是否方便、地方性保護等因素予以綜合考慮。
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标準的适用問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準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标準的差異導緻死亡賠償金的數額的明顯差異,在交通事故中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是否是以死者戶籍來區分适用的是城鎮标準或農村标準?實踐中比較普遍的觀點認為應當以戶籍為準,城鎮戶籍的,死亡賠償金按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準計算,農村戶籍的,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标準計算。筆者認為以戶籍來定标準是不公平的,也不符合司法解釋的原意。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确定的死亡賠償采取的是“繼承喪失說”理論,确認死亡賠償金是對未來收入的減少的補償。
根據中國目前的情況,農村戶籍人員在城鎮就業或者安家、定居的情況及其普遍,這部分農村戶籍人員的收入、生活支出與城鎮戶籍的人并無什麼不同,因此,筆者認為以死者經常居住地作為适用城鎮标準或農村标準的條件更公平、更切合實際,也更符合立法原意,現在最高院的批複已經認可了這種做法即隻要證明受害人在城鎮生活居住一年以上的可按照城市生活标準進行賠償。
三、交通事故中胎兒撫養費的問題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胎兒可以享有主張被撫養人生活費的權利。
四、受害人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标準的處理
如果受害人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标準的,則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标準計算,受害人需向法院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标準。
交通事故賠償各項目的計算标準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2、殘疾輔助器具費=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4、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5、住院夥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夥食補助标準(元/天)×住院天數
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
7、誤工費=誤工月收入×誤工時間
8、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别護理勞務報酬标準×護理天數
9、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還有交通費、住宿費、直接财産損失費、車輛停運損失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1.單項賠償項目的計算
受害人及其被扶養人的各項賠償項目,在依據相關标準計算,其中傷殘賠償金和被扶養費人生活費在計算總額後乘以傷殘系數确定。
2.賠償總額的計算
賠償額在将各單項賠償項目數額相加,扣除交強險賠償限額再乘以責任系數,然後加上交強險賠償限額确定。計算公式:
賠償額=(賠償項目總額—交強險賠償限額)×責任系數(責任比例)+交強險賠償限額。
标準
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和标準
人身損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對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損害,需要就醫治療或休息而支付各種費用。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17條的規定,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計算人身損害賠償标準根據各個類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關規定,單獨計算。比如醫療費的計算标準,按照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恢複狀況并參照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或者法醫鑒定等進行認定。
對于上述人身損害賠償請求,賠償義務人應予以賠償,有異議的,有賠償義務人承擔舉證責任,舉證不能的,有賠償義務人承擔不利後果。
緻殘項目的賠償标準
因交通事故緻殘的,根據傷殘認定的等級不同,也會有不同的賠償标準,但一般均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複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複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等。
比如,殘疾賠償金的計算标準,應當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标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因此,受害人在計算緻殘項目前應先進行傷殘認定。并且應特别注意抓緊時間進行傷殘鑒定,以免有些傷情複合速度快而導緻傷殘認定級别降低,影響受害人的賠償權利。
死亡賠償項目和标準
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無疑應歸為嚴重交通事故一類,雖然生命的價值無法用金錢來衡量,但一條鮮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終結,随之而來還有殡葬、被撫養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決,因此,需要全面了解死亡賠償項目與相關标準。
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賠償人身損害造成的各類費用之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被撫養人生活費的計算标準,應特别注意被撫養人的年齡與勞動能力。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28條的規定.
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即适用于受害人的人身遭損害緻殘或死亡,不适用于交通事故中的财産性物件損毀等,比如寵物狗遭受交通事故死亡的,即使其主人将寵物狗視為家人也不能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精神損害賠償的計算标準,應适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确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幹問題的解釋》予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