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遺介紹
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是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的一種方式。聯合國有《保護非物質遺産公約》和《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産公約》,前者管“非物質”,後者管“物質”。《保護非物質遺産公約》生效之前,作為試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分别于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命名了三批世界非物質遺産,共90項,其中中國4項,即昆曲、古琴、新疆的木卡姆民族歌舞和與蒙古國聯合申報的長調民歌。中國已經成為世界上擁有世界非物質遺産數量最多的國家。
保護體系
為使中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規範化,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強文化遺産保護的通知》,并制定“國家+省+市+縣”共4級保護體系,要求各地方和各有關部門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切實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産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按照國家文化部規劃建立的“國家+省+市+縣”共四級保護體系,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也都建立了自己的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名錄,并逐步向市/縣擴展。
1、國家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
2、省級:江蘇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山西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安徽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山東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等31個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産;
3、市級:揚州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徐州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天津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等334個市級非遺名錄;
4、縣級:高邑縣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廣德縣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衡南縣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等2853個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産。
曆史沿革
2006年5月20日,國務院在中央政府門戶網上發出通知,批準文化部确定并公布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其中包括:白蛇傳傳說、阿詩瑪、蘇州評彈、鳳陽花鼓、楊柳青木版年畫等共518項。
2008年6月14日,國務院又發布了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共計510項)和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擴展項目名錄(共計147項),其中包括:孟姜女傳說、董永傳說、高郵民歌、陝北民歌、梁山竹簾等共510項。
2011年6月10日國務院批準文化部确定的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共計191項)和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擴展項目名錄(共計164項),并對外公布。其中包括:彌渡民歌、翼城琴書等共191項。
2014年7月16日國務院文化部辦公廳關于公示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代表性項目名錄推薦項目名單,其中新入選153項,擴展項147項。其中包括:盧溝橋傳說、鬼谷子傳說等153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