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甲運兵車

裝甲運兵車

設有乘載室的輕型裝甲車輛
裝甲輸送車是陸戰場上用來運送步兵、武器彈藥的戰鬥車輛,是一種類設有乘載室的輕型裝甲車輛。[1]主要用于戰場上輸送步兵,也可輸送物資器材。裝甲運兵車有一項特殊功能,可以在地上埋設地雷,但需要花費。M113家族有極多的變型版可以擔任運輸到火力支援等等戰場角色,超過80,000輛的生産量遍布世界。70年代以來,瑞士莫瓦格公司研制生産的“鋸脂鯉”系列輪式裝甲車更被世界許多國家所采用。與I型車相比,II型車的戰鬥全重有所增加,6×6車型為11.5噸,8×8車型為12.3噸。
  • 中文名:裝甲運兵車
  • 外文名:
  • 前型/級:
  • 次型/級:
  • 研制單位:
  • 國家:
  • 别名:裝甲輸送車
  • 特點:高速、較低的防護力和戰鬥力
  • 車長:4.5~7.5米

性能介紹

多數裝甲輸送車的戰鬥全重6~16噸,車長4.5~7.5米,車寬2.2~3米,車高1.9~2.5米,乘員2~3人,載員8~13人,最大爬坡度25~35度,最大側傾行駛坡度15~30度。履帶式裝甲輸送車陸上最大時速55~70千米,最大行程300~500千米。輪式裝甲輸送車陸上最大時速可達100千米,最大行程可達1000千米。履帶式和四軸驅動輪式裝甲輸送車越壕寬約2米,過垂直牆高0.5~1米。多數裝甲輸送車可水上行駛,用履帶或輪胎劃水,最大時速5千米左右;裝有螺旋槳或噴水式推進裝置的,最大時速可達10千米。

裝甲輸送車造價較低,變型性能較好,但火力較弱,防護力較差,多數車乘載室的布置不便于步兵乘車戰鬥。步兵戰車出現後,有的國家認為步兵戰車将取代傳統的裝甲輸送車;多數國家認為兩種車的主要用途不同,應同時發展。中國于20世紀50年代後期開始研制裝甲輸送車,60年代初裝備部隊。

裝甲輸送車最大公路速度可達65千米/小時以上,最大行程可達500千米。該車有5個前進檔和1個倒檔,不僅具有較好的公路機動能力,還具備極佳的越野能力。車輛可跨越2米寬的壕溝,越過0.7米高的垂直牆,最大爬坡度達32。具有良好的通過性能。

與63式裝甲輸送車一樣,裝甲輸送車具有浮渡功能,無需準備就可通過内陸江湖。其浮渡方式是自浮,靠履帶劃水推進。其浮渡裝置還包括防浪闆和導水裝置等。防浪闆是用薄鋼闆壓型焊接而成。導水裝置由兩側前浮箱、翼闆和後導向器組成,在履帶上方構成導水通道。該車水上航速可達6千米/小時。

裝甲輸送車經過實車試驗測試.整車在防護、火力、機動三大性能上滿足了設計指标要求。此外,新型裝甲輸送車在設計上還十分注重“人一機一環”工程設計.承載能力較強.乘載員為3+8人。其載員室的内部裝飾比較美觀、實用.載員座椅處減震隔振效果較好。乘員座椅加裝了安全帶,載員座椅可以自動翻起,不坐時車内可以形成較大空間.便于裝載更多的彈藥和器材。

世界裝甲運兵車

M113裝甲運兵車

M113是一種美國生産的裝甲運兵車,外銷世界上諸多國家,以便宜好用、改裝方便着稱于世,在近代軍事史有重要地位。M113采用全履帶配置并有部分兩栖能力,也有越野能力,在公路上可以高速行駛。M113家族有極多的變型版可以擔任運輸到火力支援等等戰場角色,超過80,000輛的生産量遍布世界。雖然它不是坦克但是也能設計成戰鬥載具,M113在越戰時期甚至是裝甲複蓋最完全的載具,也使得後續的諸多裝甲步兵戰車從它獲得靈感,至今21世紀M113各種改型依然在服役。

“拳擊手”裝甲運兵車

1999年,德國決定與英國合作研制一種新型8×8裝甲輸送車,之後荷蘭也參加該項目。2002年5月,制造出2輛樣車,命名為“拳擊手”。該車采用通用底盤的模塊化設計,是對傳統裝甲車輛總體設計思想的大膽創新。

該車在設計上主要包括動力傳動和任務用途兩大模塊。動力傳動模塊是各車型統一的基本模塊,包括整個動力傳動系統、駕駛艙、三防系統、空調裝置、滅火抑爆系統和标準接口。全車的動力分配由一個CAN總線系統進行監視和控制。任務模塊可迅速更換,以适應作戰和保障的需要,靈活實現車族化的變型要求。

“鋸脂鯉”系列裝甲運兵車

瑞士自上世紀50年代以來始終活躍在輪式裝甲車的生産領域,各種車型層出不窮。20世紀60年代的典型車型是“潘哈德”系列裝甲車。70年代以來,瑞士莫瓦格公司研制生産的“鋸脂鯉”系列輪式裝甲車更被世界許多國家所采用。截止1999年,“鋸脂鯉”系列的4×4、6×6和8×8各種車型共生産了3850輛。

除加拿大外,獲特許生産8×8車型的國家還有英國、智利等國家。該系列車輛的早期車型為“鋸脂鯉”I(6×6)型,重10.5噸,載員14人;8×8車型重12.3噸,載員15人。與I型車相比,II型車的戰鬥全重有所增加,6×6車型為11.5噸,8×8車型為12.3噸。車身變窄加長,裝有更大功率的柴油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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