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挾

要挾

漢語詞語
要挾,指揚言要懲罰、報複或危害某人而強迫他答應自己的要求;利用對方的弱點、借力量、威脅或其他壓力以強迫對方去做或去選擇。
  • 中文名:要挾
  • 拼音:yào xíe
  • 近義詞:劫持、挾制、威脅、挾持、強制。

基本解釋

(1)[threaten]∶揚言要懲罰、報複或危害某人而強迫他答應自己的要求。

他要挾要揍我。

(2)[coerce;force;put pressure on]∶利用對方的弱點、借力量等壓力強迫對方去做或去選擇。

例如大國要挾小國。

引證解釋

利用對方的弱點﹐仗恃自己的勢力﹐脅迫對方滿足自己的要求。

明-蔣一葵《長安客話·女直》:“腥膻野性,或乘虛而零竊,或糾衆而跳梁,或執詞而要挾。”n

清-林則徐《會谕義律》:“伊欲要挾而求,豈本大臣、本部堂反不能寬間以待乎?”n

鄒魯《四川光複》:“且貸款築路,外人要挾萬端,國權更将不保。”n

巴金《滅亡》第九章:“然而袁潤身愛她,又是那樣情急,袁潤身又拿自殺的話來要挾她,難保她不會軟化的。”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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