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物喪志

玩物喪志

漢語成語
玩物喪志(拼音:wán wù sàng zhì)是一則來源于曆史故事的成語,成語有關典故最早出自于《書·族獒》。“玩物喪志”指一味玩賞無益的器物,因而消磨人的壯志;在句子中可充當謂語、賓語、定語;含貶義。[1]
  • 中文名:玩物喪志
  • 外文名:sap one's spirit by seeking pleasures
  • 拼音:wán wù sàng zhì
  • 近義詞:不務正業
  • 反義詞:業精于勤
  • 出處:《尚書·旅獒》
  • 用法:褒義,謂語
  • 結構:聯合式

成語出處

玩人喪德,玩物喪志。(《書·族獒》)

後人據此提煉為成語“玩物喪志”。

成語故事

周武王姬發滅商建周後,向各邊遠地區的小國派出大批使者,希望他們都歸順周朝。這些小國為表示臣服都來朝拜,并且帶來許多珍貴禮物。

一天,西戎國王派使者送給周武王一條大狗。這種狗叫作獒,四肢較短,善于搏鬥,兇猛異常。這條狗很有靈性,總是匍匐在武王面前,好像在行跪拜禮。武王很喜歡這條狗,便重賞了前來進獻獒的使者。

當時擔任太保的召公知道這件事後,寫了一篇名叫《旅獒》的奏章給周武王,奏章的大意是:如今各方都歸附周朝,無論遠近國家,都把自己的好東西進獻給周朝,這固然是陛下的聖德,但是,玩賞之物是不分貴賤的,關鍵是人的德行。沒有德,物就不值錢;有德,物才顯得珍貴。一個賢明的君主不應該沉湎于此。一個人如果把人當作玩物加以戲弄,就會失掉德行;如果把珍奇之物當作寶貝,每天玩賞,就會喪失志氣。犬馬之類的畜牲不是本地所産,不該豢養它:珍禽異獸對人的衣食住行沒有什麼用處,也不必飼養它:别國的珍寶沒有什麼實用價值,也不需要稀罕它。四方貢獻的東西,最好是分别賞賜給同姓的諸侯,以表誠意。

周武王看完奏章,想起了從前商纣王荒淫無度,玩物喪志,導緻商朝滅亡的慘痛曆史,就将獒賞給一位大臣,并下令将各國進貢的物品賞賜給有功之臣以及各國的諸侯。以後,周武王更加用心治理朝政,使周朝政局穩定,國泰民安。

成語寓意

周武王作為開國君主卻沉迷于逗狗,這讓有責任感的大臣深感憂慮。看了召公的文章後,武王虛心聽取召公的勸谏,不再玩物喪志轉而勤于朝政,終成一代明君。一味的貪圖享樂會消磨自己的意志,是危險的行為。我們應當引以為戒,勤勞地完成每天的學習和工作,不能沉迷玩樂。否則,最終隻能導緻我們荒廢學業,一事無成。

成語運用

成文用法

“玩物喪志”在句子中可充當謂語、賓語、定語;含貶義;指迷戀于所玩賞的事物而消磨了積極進取的志氣。

運用示例

趙爾巽等《清史稿·卷三〇六·李慎修傳》:“曆舉前代利害,并言錢值将騰貴,窮極其弊。上元夜,賜諸王大臣觀煙火,慎修上疏谏,以為玩物喪志。”

現代作家朱自清《論廢話》:“道學家教人少作詩文,說是‘玩物喪志’,說是‘害道’,那麼詩文成了廢話,這所謂詩文指表情的作品而言。”

成語辨析

玩物喪志—不務正業—遊手好閑

“不務正業”的意思是不幹正當的工作;現多指丢下本職工作不做,去搞其他的事情。“遊手好閑”的意思是指人遊蕩懶散,不願參加勞動。“玩物喪志”“不務正業”和“遊手好閑”都含有“不從事正當的工作”的意思。但“玩物喪志”偏重在隻顧迷戀自己鐘愛的東西,而不去做其他正事;“不務正業”偏重指丢下本職工作,而去搞其他無關的事情;“遊手好閑”偏重指遊蕩懶散,貪圖安閑、玩耍。

上一篇:得心應手

下一篇:每況愈下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