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婷婷

夏婷婷

沈陽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夏婷婷,女,畢業于吉林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沈陽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主要研究方向是中國法制史、法律文化學。
  • 中文名:夏婷婷
  • 民族:
  • 出生地:
  • 畢業院校:
  • 學位/學曆:博士
  • 職業:教師
  • 專業方向:
  • 職務:沈陽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 學術代表作:
  • 主要成就:

人物經曆

2003年畢業于吉林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

2006年畢業于吉林大學,獲法律史碩士學位。

2010年畢業于吉林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論<龍筋鳳髓判>中對案件事實的推理方法》,《當代法學》2011年第1期。

《論唐代張鷟判案擇律的方法與技巧——以<龍筋鳳髓判>為研究中心》,《求索》2013年第5期。

《成官之關鍵與為官之根本——論“判”在唐代官吏管理制度中的作用及價值》,《山東師範大學學報》2012年第6期。

《唐宋判書的司法文化解析》,《沈陽師範大學學報》(人文社科核心),2009年第4期。

《我家物件·外公外婆的婚事記錄》,《法律文化論叢》第1輯,法律出版社2013年6月。

《油畫<拾穗者>的法文化學分析——兼及“與母拾穗被驅逐”故事的對比讨論》,《法律文化論叢》第2輯,法律出版社2014年1月。

《判決書的力量》,《法律文化論叢》第4輯,知識産權出版社2015年1月。

《法貴為平,官貴為清——評李甲孚<古代法官錄>》,《法律文化論叢》第5輯,知識産權出版社2015年6月。

《未婚通奸罪與罰的中西比較研究——以《量罪記》中對通奸行為的法網調控為切入點》,《法律文化論叢》第六輯,知識産權出版社2016年1月。

《“親屬相隐”制度在漢代的發展》,《長白學刊》2005年第2期。

《淺析“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山東師範大學學報》(社科版)2005年第2期。

《試析西方法律信仰的形成機理》,《山東師範大學學報》(社科版)2006年第1期。

《中西借貸契約比較研究》,《山東師範大學學報》(社科版)2007年1期。

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中國古代案例、事例中的法官文化研究”(16BFX026)。

主持遼甯省社科聯項目:“唐代判詞的方法論法律文化研究”(2010lslktfx-29)。

主持沈陽師範大學博士啟動項目:“中國古代判詞的法律文化研究”。

主持遼甯省法學會項目:“城市社區法律文化宣傳建設研究”(LNFXH2014B007)。

參與省級科研項目:“傳統法文化在和諧社會中的作用”(L06BF006)。

主持第七批校教改項目:“法學專業課題制教學法的研究與實踐”(JG2015-YB027)。

參與第五批校教改項目:“多媒體環境下中國法制史精品課程建設理論與創新研究”(JG2009-YB029)。

榮譽表彰

《論<龍筋鳳髓判>中對案件事實的推理方法》一文獲得遼甯省第三屆哲學社會科學學術年會優秀成果二等獎。

《利益衡量理論在唐代判詞中的運用》一文獲2015年遼甯省法治文化研究會優秀論文一等獎。

《樹立憲法權威貴在憲法實施——構建中國憲法宣誓制度的若幹思考》,一文獲2015年遼甯省法學會憲法學行政法學研究會2015年年會優秀論文一等獎。

《從具體判詞看唐代拟制判決中的文義解釋》,一文獲2016年遼甯省法治文化研究會優秀論文一等獎。

社會任職

遼甯省法學會法治文化研究會理事。

遼甯省法學會憲法行政法研究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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