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崇祯元年(1628年),兵部尚書王在晉輕信謠言,彈劾張春嗜殺。春具揭辯,關内民亦為訟冤。王在晉再彈劾張春通閹黨克軍饷,遂削籍,下法司治。
明年(1629年),法司言張春被劾無實,乃釋之。
崇祯三年(1630年)正月,永平失守,起任張春為永平兵備參議。張春言:“臣身已許此城,不敢少規避。但必求濟封疆,此臣區區之忠,所以報聖明而盡臣職也。”因言兵事不可預洩,乞賜陛見,面陳方略。
帝許之。既入對,帝數稱善,升張春為參政。不久偕諸将收複永平諸城,論功加太仆少卿,仍涖兵備事,候巡撫缺推用,以無援于朝也。永平當兵燹之餘,闾閻困敝,張春盡心撫恤,百姓益懷之。
崇祯四年(1631年),張春以監軍兵備道之職和總兵吳襄、宋緯等率兵四萬奔赴遼西,以解救錦州,于大淩河(今遼甯淩海)遭遇後金軍,殺後金副都統綽和諾、備禦多貝。後金軍以騎兵出擊明軍,吳襄兵先敗,率先逃跑。張春收潰兵立營,風起黑雲見,張春縱火,風順火熾,又殺死後金軍佐領卓納、管武備院事達穆布、二等輕車都尉朱三、佐領拜桑武、騎都尉尼馬禅、護軍校愛賽、雲騎尉瓦爾喀。
天忽雨,反風,後金軍乘之,宋緯敗走,張春及參将張洪谟、楊華征,遊擊薛大湖等三十三人俱被執。諸人見皇太極皆行臣禮,張春獨植立不跪。曰:忠臣不事二君,禮也。我若貪生,亦安用我!令剃發,不從。
被羁沈陽三官廟凡十年。被拘期間,始終“着漢服”,“不為剃頭”,堅持明朝衣冠,堅守明臣氣節。并積極溝通明廷與後金(清)間之議和。
主要影響
張春以監軍兵備道之職和總兵吳襄、宋緯等率兵四萬奔赴遼西,以解救錦州,于大淩河(今遼甯淩海)遭遇後金軍,殺後金副都統綽和諾、備禦多貝。後金軍以騎兵出擊明軍,吳襄兵先敗,率先逃跑。張春收潰兵立營,風起黑雲見,張春縱火,風順火熾,又殺死後金軍佐領卓納、管武備院事達穆布、二等輕車都尉朱三、佐領拜桑武、騎都尉尼馬禅、護軍校愛賽、雲騎尉瓦爾喀。
史料記載
張春以監軍兵備道之職和總兵吳襄、宋緯等率兵四萬奔赴遼西,以解救錦州,于大淩河(今遼甯淩海)遭遇後金軍,殺後金副都統綽和諾、備禦多貝。後金軍以騎兵出擊明軍,吳襄兵先敗,率先逃跑。張春收潰兵立營,風起黑雲見,張春縱火,風順火熾,又殺死後金軍佐領卓納、管武備院事達穆布、二等輕車都尉朱三、佐領拜桑武、騎都尉尼馬禅、護軍校愛賽、雲騎尉瓦爾喀。
人際關系
隊友、宋緯
隊友、吳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