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朱江濤,男,江蘇蘇州人,其父是前吳中區安監局副局長,大伯是蘇州某集團的老總。
2010年11月,蘇州吳中區小石湖公園發生一起命案,一男子勾結“小三”殺害妻子後僞造溺亡假象。案發後,有網友通過人肉搜索爆出雙方當事人的家庭背景,有網友稱,張岚的父親是蘇州吳中區副區長。後經查證,死者張岚确系吳中區勞動局就業管理科科長。
感情生活
朱江濤與朱麗君是同學,後發展成戀人關系。但他父母得知朱麗君父母離異,朱随母生活、家境貧寒後,極力反對。朱江濤為此跟父母争吵,引來的是父親的高血壓發作和氣得昏死過去,朱江濤無奈和朱麗君分手。
後來有人介紹了門當戶對的副區長之女張岚。張的家庭背景、為人都無可挑剔,唯一的不足就是不漂亮,朱江濤沒有感覺。但在父母的催促之下,他隻好選擇了張岚,可背地裡還和朱麗君來往,發生兩性關系。朱江濤還稱,如果雙方離婚,家裡肯定反對,而三次為他打胎的朱麗君又一心想嫁給他,所以最終铤而走險,謀殺了張岚。
殺妻案
案發
2010年11月7日零點左右,蘇州吳中區越溪派出所接到報警稱,11月6日晚10點30分許,男子朱江濤與妻子張岚到越溪小石湖公園,因朱江濤上廁所,出來後未找到張岚。
接到報警後,民警立即組織警力在小石湖公園周邊尋找,一小時後在小石湖公園湖中找到張岚的屍體。随後,蘇州警方全力開展偵破工作,令人震驚的是,11月7日晚,犯罪嫌疑人朱江濤在接受警方盤問後交代:他和前女友朱麗君發生了婚外情,是兩人合謀殺害了妻子張岚。11月8日晚,犯罪嫌疑人朱麗君也被抓獲歸案。
庭審
2011年1月28日,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一審開庭審理。
2011年2月22日上午9點,蘇州市中院對該案進行了公開宣判,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朱江濤與被害人張岚于2010年5月舉行婚禮後,朱江濤與其前女友被告人朱麗君仍保持着不正當關系。期間朱江濤曾提議将張岚殺害,并與朱麗君多次商議,但并未付諸實施。
法院認為,被告人朱江濤、朱麗君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在共同犯罪中,兩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但被告人朱麗君的作用小于被告人朱江濤。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朱江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被告人朱麗君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