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

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

高等職業院校
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是為了提升高等職業院校的辦學水平,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啟動了被稱為高職211的百所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工程。[1]
    中文名: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 外文名: 簡稱:國家示範高職 創辦人: 辦學性質: 學校類别: 學校特色: 主管部門:地方政府 所屬企業: 現任領導: 專職院士數: 高職專業: 本科專業: 碩士點: 博士點: 博士後: 國家重點學科: 院系設置: 校訓: 校歌: 院訓: 院歌: 地址: 院校代碼: 主要獎項: 知名校友: 知名教師: 類别:高等職業院校 類型:綜合、理工、師範、财經等

建設計劃

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從2006年-2010年實施,按年度、分地區分批推進,穩步發展。中央财政對入選示範院校實行經費一次确定、三年到位,項目逐年考核、适時調整的做法。對年度績效考核不合格的院校,終止立項和支持。中央财政預留部分資金,對項目執行情況好的院校實行獎勵。

其他建設

重點培育(扶持)院校

國家骨幹高職院校

教育部和财政部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推進“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原有已建設100所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的基礎上,新增100所左右國家骨幹高職院校,以此繼續推進“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

“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是由教育部和财政部于2006年聯合啟動實施,至今,已經遴選100所高職院校進行重點建設。示範建設院校在探索校企合作辦學體制機制、工學結合人才培養模式、單獨招生試點、增強社會服務能力、跨區域共享優質教育資源等方面取得了顯着成效,引領了全國高職院校的改革與發展方向。

新的100所骨幹高職院校建設将按照地方推薦、評審立項、年度考核、動态管理、分期安排經費的方式,分年度、分步驟實施。遴選40所左右高職院校立項建設,2011年、2012年再分别遴選30所左右,2015年完成全部項目驗收工作。

骨幹高職院校建設要推進地方政府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創新辦學體制機制,推進合作辦學、合作育人、合作就業、合作發展,增強辦學活力;以提高質量為核心,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優化專業結構,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辦學水平;深化内部管理運行機制改革,增強高職院校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實現行業企業與高職院校相互促進,區域經濟社會與高等職業教育和諧發展。

在3年建設期内,使具有雙師素質專業教師比例達到90%;加快雙師結構專業教學團隊建設,使兼職教師承擔的專業課學時比例達到50%。同時,地方政府與行業企業共建高職院校,探索建立高職院校董事會或理事會制度。

《通知》強調,新建的100所骨幹高職院校,2020年以前不升格為本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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