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歡

梁歡

中國内地男歌手、音樂制作人
梁歡,1988年8月10日出生于山東省濟南市萊蕪,歌手、音樂制作人、導演、作家,畢業于商丘學院。2014年11月,發布個人首張原創專輯《不存在的王國(上)》。2015年1月1日,推出個人制作的脫口秀節目《惡毒梁歡秀》; 11月,出版雜文集《我說的不一定對》;12月,自編自導自演電影《音樂的秘密》上線。2016年9月12日,發行全新音樂專輯《2101》。2016年11月26日,由梁歡擔任導演、編劇、制片的第二部紀錄片《跑步日記》全網上線。
  • 中文名:梁歡
  • 外文名:Liang Huan
  • 别名:歡卷卷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山東省濟南市萊蕪
  • 身高:181
  • 體重:72
  • 畢業院校:商丘學院
  • 職業:創作歌手、音樂人
  • 經紀公司:來真的娛樂
  • 代表作品:小機器人
  • 雜文集:《我說的不一定對》
  • 電 影:《音樂的秘密》

早年經曆

梁歡出生于山東省萊蕪市,受家庭影響自幼喜好文藝與體育,讀中學時就參與了FLASH動畫劇《大話三國》、《小兵的故事》的劇本編寫。19歲起開始撰寫籃球評論,憑借犀利幽默的語言風格,逐步成為國内知名籃球專欄作者,先後擔任新傳體育特約撰稿人,《體育時空·HOOP》雜志專欄作家,新浪NBA嘉賓解說員。

2011年梁歡曾短暫就職于知名問答網站知乎網,此後自己創立團隊研發手機遊戲,先後推出OnceTouch、Pianoid等作品。

2013年2月28日,梁歡在個人新浪微博發表《我心中的華語樂壇歌手唱功排行榜》,其個人微博被諸多天王、天後、天團的粉絲密切關注,引發了熱烈、持久的讨論,一時間對于流行歌手的“打分+點評”成為熱潮。

演藝經曆

2013 年,梁歡發布“我心中的華語樂壇歌手唱功排行榜”的微博,頓時引發了上萬人的轉發和評論。

2013年3月25日通過新浪微博正式宣布出道,成為“微博出道第一人”。

2013年5月29日于江蘇衛視《非常了得》完成綜藝首秀,與孟非、郭德綱爆笑互動,并創下了該節目個人嘉賓問答時間最長的記錄。

2013年6月1日在新浪微博發表單曲《歡樂多》,單曲在新浪微音樂人拿下三周周榜首。

2013年6月到8月期間于中央電視台《我要上春晚》欄目擔任評委。

2013年6月23日,以歌手身份在 TEDxJingAn 作了題為《姿勢很重要,我們該怎麼聽流行音樂》的演講。該演講也是唯一一個被 TED 官方微博賬号進行轉發的歌手演講。

2014年馬年央視春晚結束後,梁歡在微博發表“春晚假唱名單”再次引起轟動,受到了各路媒體和明星粉絲的熱烈關注,再次引發了公衆對于明星假唱的讨論。

2014年4月正式簽約經紀公司并着手籌備個人首張原創專輯。

2014年4月16日主持“新花怒放”全國巡演發布會。發布會上梁歡與嘉賓逃跑計劃樂隊、旅行團樂隊、“炸雞少女”阿肆和好妹妹樂隊四組藝人進行了全方位互動。

2014年5月24日主持知乎網在北京舉辦的“知乎鹽 Club2013 ”頒獎典禮。

2014年6月14日,客串參演由七幕人生音樂劇和翡翠東方 TVBC 聯合制作出品的百老彙經典音樂劇《Q大道》。

2014年10月28日,梁歡在新浪微博發布首張專輯《不存在的王國(上)》的首波主打歌《小機器人》及MV。

2014年12月,再次受 TEDxZJU 邀請,演講題為《一首流行歌是如何誕生的》。

2015年1月1日,原創脫口秀《惡毒的梁歡秀》于網易雲音樂正式上線。首期節目播放量超20萬。

2015年12月10日,發布首部雜文集《我說的不一定對》

2015年12月14日,推出首部自編自導自演的揭示幕後音樂人生存現狀的記錄片電影《音樂的秘密》,同時展示一首歌是如何誕生的。

2016年9月12日,發行全新音樂專輯《2101》。

2016年11月26日,由梁歡擔任導演、編劇、制片的第二部紀錄片《跑步日記》全網上線。

音樂專輯

綜藝節目

名稱

首播時間

惡毒梁歡秀

2016

參演紀錄片

名稱

首播時間

音樂的秘密

2015-12-14

跑步日記

2016-11-26

音樂單曲

歌曲名稱

發行時間

歌曲簡介

歡樂多

2013-06-01

-

蹦蹦蹦

2015-11-10

梁歡雜文集《我說的不一定對》主題曲

如果也許

2015-12-14

電影《音樂的秘密》主題曲

如果也許 Remix

2015-12-14

-

出版圖書

時間 

作品名字 

出版社

 2015-12

 我說的不一定對

江西人民出版社

導演作品

時間 

作品名字 

備注 

 2015年

 音樂的秘密

 梁歡自編自導的紀錄片電影

人物争議

南都娛樂:有網友反映《小機器人》和MIKA的《TOY BOY》很像……

梁歡:我是後來才知道這個事的,歌都做完了,一聽才知道撞了。所有的評論我都是歡迎的,善惡終有報,天道好輪回。但唯獨不能接受的就是抄襲指控這個事。對于我一個創作者來說,抄襲就是最高、最壞的指控了。所以你真要指控我抄襲,你要有充足的理由才行。過去三年我一直在說,你如果要判斷一個歌手是不是抄襲,首先你要有一個判斷标準,你先立一個标準起來,然後往上靠,發現一樣的話,你就可以認為是符合這個标準的抄襲,不能一句旋律跟那個像就是抄的,如果照這個标準的話,全世界每首歌都會像另外幾百首,那大家誰也别寫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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