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燈光

舞台燈光

舞台美術造型手段之一
運用舞台燈光設備(如照明燈具、幻燈、控制系統等)和技術手段,随着劇情的發展,以光色及其變化顯示環境、渲染氣氛、突出中心人物,創造舞台空間感、時間感,塑造舞台演出的外部形象,并提供必要的燈光效果(如風、雨、雲、水、閃電)等。舞台燈光是演出空間構成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根據情節的發展對人物以及所需的特定場景進行全方位的視覺環境的燈光設計,并有目的将設計意圖以視覺形象的方式再現給觀衆的藝術創作。舞台燈光也叫“舞台照明”,簡稱“燈光”。舞台美術造型手段之一。[1]
    中文名:舞台燈光 外文名: 别名:舞台照明 英文名:The stage lighting 定 義:舞台美術造型手段之一 特 點:外部形象的描寫--主光源、環境光

簡要介紹

舞台燈光是演出空間構成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根據情節的發展對人物以及所需的特定場景進行全方位的視覺環境的燈光設計,并有目的将設計意圖以視覺形象的方式再現給觀衆的藝術創作。應該全面、系統的考慮人物和情節的空間造型,嚴謹地遵循造型規律,運用好手段。

要點

塑造形象角色與創意描寫

輪廓逆光

心理描寫--對白、獨白、回憶、希望、幻想

創意描寫--具象、抽象、寫實、非寫實

舞台時空環境

空間環境的表現--

時間環境的表現--

季節環境的表現--

其他環境的表現--

把握舞台氣氛構成關系亮度關系--明亮程度的制訂/透視/明者搶前、暗者退後/明暗對比控制/高調-強調重點/低調-效果顯着色彩關系--現實/裝飾/飽和度/色溫/原色對比-間色對比

時空關系--時間色彩變化/光區空間變化/透視感/距離感

觀演關系--情感交流/心理共鳴

形式關系--自然/誇張/抽象

審美關系--與演出和揩的創作;審美的标準與/表現效果/素養

主觀客觀關系--主觀表現情節的構想;客觀再現演出燈光的空間構成

主次關系--重點人物與非重點人物,人與景的效果-人亮與景亮;強調重點-減弱非重點,局部支點-整體演區

情境關系--同一場景可産生不同燈的光效果,做到景中有情;情中有景

創作語彙關系--有自主創意的;與情節密切相關的;連續畫面的燈光構成效果

技術保障以及實施視覺的特征--趨光性/适應性/疲勞性

适當亮度--劇場以及觀衆席的大小/欣賞距離/内容情景的要求/投光距離/投射面積/功率/光效利用率

光具的組合--燈具性能的利用/多燈排列設置/燈具組合共用/定點光/單燈特燈/效果器材應用

布光效果--投光角度-投光方向/光區組合銜接/燈具的隐蔽方式-暴露方式

控制及操作--調光-改變電壓/與情節相吻合時空轉換/變化時機-台詞-體形-曲調-聲效/編程、操作、管理

發展

早期戲劇曾有露天或半露天的演出史,都以日光為光源。但随着演出場所搬進室内或夜間演出,開始出現了舞台燈光。據文字記載,1102年後,中國北宋的汴梁,每逢元宵節都演出“百戲”,看台樓下用坊木壘成舞台,台兩旁的垛樓上各挂燈球一枚,大有丈馀,内燃椽燭,這是中國人造光源之始。16世紀歐洲如在室外夜間演出,則用浸過樹脂的繩子制成篝燈作為光源。15~16世紀間,意大利布景師進行了色光照明的試驗。17世紀初意大利人在演出中做過控制燈光驟暗的各種試驗。而法國古典主義演出中也做過如何表現一晝夜時間變化的嘗試。18世紀以來,演出時熄滅觀衆席場燈、隻留舞台燈光,已形成慣例。1755年德累斯頓劇院演出歌劇《耶奧》時,舞台上點燃蠟燭達8000枝之多。19世紀以來,光源變化迅速。1808年倫敦蘭心劇場首先用上了煤氣燈。因為煤氣燈可以利用管道統一控制并可有明暗變化從而得以推廣。英國人H.德拉蒙特發明了石灰燈,在舞台上能産生類似日光或月光的光色。1870年英國使用了石灰燈作為追光,後又以油漆塗在石灰燈的玻璃罩上獲得色光效應。1846年巴黎歌劇院第一次使用電弧光源,後又利用電弧光制作出彩色絲綢濾光片并創造了用5個連續的燈光變化來表現從日落至日出全過程的舞台形象。20世紀初,鎢絲燈泡問世後,為舞台提供了發光集中的聚光燈,并為表現舞台空間、創造舞台氣氛提供了有利條件。調光器的發明,燈光系統的統一管理以及濾色片的使用,都加強了舞台燈光的表現力。1920年意大利人M.佛爾吐尼設計了一種柔光光線反射系統,利用從絲織品上反射出來的電弧光源來摹拟自然界的光色表現天空的幻覺。

20世紀初瑞士舞台美術家A.阿庇亞及英國導演、舞台美術家戈登·格雷先後提出了燈光藝術造型理論,要求燈光表達出視覺雕塑感、音樂感和舞台空間中的運動與節奏感。實踐證明它為燈光藝術開拓了廣闊的天地。在現代派的演出中,未來主義和表現主義的演出都很重視舞台燈光的作用。如利用閃爍的燈光制造出動蕩的舞台氣氛;以切光代替閉幕,制造舞台上的蒙太奇場面等。20年代德國導演E.皮斯卡托首先在舞台上使用了電影手法。50年代中捷克斯洛伐克的舞台美術家J.斯沃博達創造了多屏幕、多層次多角度的投映技術和不同的燈光塑形技術,從而豐富了舞台燈光的造型語言,促進了燈光藝術的進一步發展。

中國宋代以後,舞台上就曾使用過人工照明,清代張岱的《陶庵夢憶》有文字記載,彩燈也始于宋代。劉輝吉在演出《唐明皇遊月宮》時就使用過燈光變化。清代後期,宮中和民間都在演出“燈彩戲”。光緒十年(1884)慈禧壽誕時,一次演出就用去蠟燭448枝,而民間演出的《牛郎織女》也用了許多喜鵲燈。辛亥革命後,中國劇場一般使用汽燈或電燈照明。從1933年上海上演《怒吼吧,中國!》時起,中國舞台上開始建立了舞台聚光投射系統。1954年後,先後建成了一些符合國際标準的劇場,引進并建立了中國自己的舞台燈光系列,發展了中國獨特的幻燈表現藝術。

功能

功能:①使舞台畫面更清晰:使觀衆能夠看清什麼或舞台的某些角落不觀衆看見(現性)。②加強舞台表演的效果:符合劇情需要,使背景顯得自然,對劇情發展起到襯托、暗示和誘導作用、調節氣氛(演員、觀衆)。舞台燈光的使用原則:①強度(指燈光的亮度):必須有足夠的燈光,使觀衆能夠看到顔色、外表和細節。②分配:包括燈光的使用分配和射向舞台的方向分配,主體必須與配角和背景與明顯不同(顔色)可亮度區别。③顔色:依靠色紙、電腦調色等方式來滿足劇情的需要。④變化:依劇情需要,使燈光的顔色、亮度、運動進行變化。在舞台燈光的具體使用過程中,在減少某一光源前,應做好增強下一光源的準備,除劇情的特殊需要外。盡是避免黑聲,以免影響演職人員的工作。

基本分類

舞台燈具按光學結構可分為泛光燈、聚光燈和幻燈三類;按舞台上安裝的部位則又有面光、耳光、腳光、柱光、頂排光、天排光、地排光以及流動光之分。泛光系統是指可以發出均勻柔和的光線并能照射出一定方向燈光的燈具。單獨的泛光燈、頂排燈、腳燈和幕燈等一般用于照明天幕、繪畫布景或演區。聚光系統指能發出定向并能控制光區範圍的燈具。一般是用折射原理,通過透鏡投出不同的光斑。如用螺紋柔光鏡頭則能産生邊緣柔和的光斑。采用反射光學結構取得聚光效果的燈叫回光燈。幻燈系統是在聚光燈具前再加一組物鏡使其投光成像。這種幻燈又可分為:①利用幻燈片成像的投景幻燈;②通過轉動的圓盤式鍊帶把雲、水、火等活動形象投在景物上的投景幻燈;③利用長焦距物鏡使小光斑清晰成像。突出主角形象的追光燈;④橢球面凹鏡名為造型燈的燈具。

舞台燈光的控制系統須能有效地控制和調配全部燈具并産生諧調的藝術效果。它由電源配電闆、調光器及總控制台三個部分組成。

舞台燈光設計主要根據劇本、導演要求及舞台美術的總體設想進行藝術構思,繪制布光設計圖,并具體安排技術體現工作。燈光設計應能利用多種造型手段,适應不同風格的演出,如有的演出要求表現出寫實主義的風格,而有的則要求創造出抽象的、寫意的或隐喻的意境。

設計常識

舞台燈光的常用光位

要想做好專業舞台燈的配置,首先要了解舞台燈具的常用光位。這是正确選用配置的一個重要環節。

1、面光:自觀衆頂部正面投向舞台的光,主要作用為人物正面照明及整台基本光鋪染。

2、耳光:位于台口外兩側,斜投于舞台的光,分為上下數層,主要輔助面光,加強面部照明,增加人物、景物的立體感。

3、柱光(又稱側光):自台口内兩側投射的光,主要用于人物或景物的兩側面照明,增加立體感、輪廓感。

4、頂光:自舞台上方投向舞台的光,由前到後分為一排頂光、二排頂光、三排頂光……等,主要用于舞台普遍照明,增強舞台照度,并且有很多景物、道具的定點照射,主要靠頂光去解決。

5、逆光:自舞台逆方向投射的光(如頂光、橋光等反向照射),可勾畫出人物、景稱的輪廓,增強立體感和透明感,也可作為特定光源。

6、橋光:在舞台兩側天橋處投向舞台的光,主要用于輔助柱光,增強立體感,也用于其他光位不便投射的方位,也可作為特定光源。

7、腳光:自台口前的台闆上向舞台投射的光,主要輔助面光照明和消除由于面光等高位照射的人物面部和下颚所形成的陰影。

8、天地排光:自天幕上方和下方投向天幕的光,主要用于天幕的照明和色彩變化。

9、流動光:位于舞台兩側的流動燈架上,主要輔助橋光,補充舞台兩側光線或其他特定光線。

10、追光:自觀衆席或其他位置需用的光位,主要用于跟蹤演員表演或突出某一特定光線,又用于主持人,是舞台藝術的特寫之筆,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

常用燈具及特點

1、聚光燈:是舞台照明上使用最廣泛的主要燈種之一,目前市場有1KW、2KW,以2KW使用最廣。它照射光線集中,光斑輪廓邊沿較為清晰,能突出一個局部,也可放大光斑照明一個區域,作為舞台主要光源,常用于面光、耳光、側光等光位。

2、柔光燈:光線柔和勻稱,既能突出某一部分,又沒有生硬的光斑,便于幾個燈相銜接,常見的有0.3KW、1KW、2KW等。多用于柱光、流動光等近距離光位。

3、回光燈:它是一種反射式的燈具,其特點是光質硬、照度高和射程遠,是一種既經濟、又高效的強光燈,常見的主要有0.5KW、1KW、2KW等,以2KW使用最多。

4、散光燈:光線漫散、均稱、投射面積大,分為天排散光和地排散光,常見的有0.5KW、1KW、1.25KW、2KW等,多用于天幕照射,也可用于劇場主席台的普遍照明。

5、造型燈:原理介于追光燈和聚光燈之間,是一種特殊燈具,主要用于人物和景物的造型投射。

6、腳光燈(又稱條燈):光線柔和,面積廣泛。主要作為向中景、網景布光、布色,也可在台口位置輔助面光照明。

7、光柱燈(又稱筒燈):目前使用比較廣泛,如PAR46、PAR64等型号。可用于人物和景物各方位照明,也可直接安裝于舞台上,暴露于觀衆,形成燈陣,作舞台裝飾和照明雙重作用。

8、投景幻燈(又稱投影幻燈)及天幕效果燈:可在舞台天幕上形成整體畫面,及各種特殊效果,如:風、雨、雷、電、水、火、煙、雲等。

9、電腦燈:這是一種由DMX512或RS232或PMX信号控制的智能燈具,其光色、光斑、照度均優于以上常規燈具是近年發展起來的一種智能燈具,常安裝在面光、頂光、舞台後台階等位置,其運行中的色、形、圖等均可編制運行程序。由于功率大小不同,在舞台上使用要有所區别。一般小功率電腦燈,隻适合舞廳使用。在舞台上小功率電腦燈光線、光斑常被舞台聚光燈、回光燈等談化掉,所以在選用上要特别留意。

10、追光燈:是舞台燈光的燈具,特點是亮度高、運用透鏡成像,可呈現清晰光斑,通過調節焦距,又可改變光斑虛實。有活動光欄,可以方便的改換色彩,燈體可以自由運轉等。現在市場品種較多,标注指标方式也不一樣,以功率為标準的如:1KW鹵鎢光源、1KW镝光源、1KW金屬鹵化物光源、2KW金屬鹵化物光源等,也有以距離為标準的追光燈(在特定距離下的光強、照度),如8-10m追光燈、15-30m追光燈、30-50m追光燈、50-80m追光燈等,并且在功能上區分為:機械追光燈,其調焦、光欄、換色均為手動完成;另一種為電腦追光燈,其調焦、光欄、換色、調整色溫均通過推拉電器而自動完成,所以在選用時一定要對各種指标認真選用。

舞台燈光換色器

換色器的設計推廣,大大地簡化了舞台燈具的數量,減輕了燈光工作者的勞動強度,也節約了投資金額,所以它是一種目前舞台配置不可缺少的器械,目前市場上主要有機械換色器和電及換色器兩種。

1、舞台機械換色器:其設計簡便,價格較低,為20世紀80~90年代中期主流産品,目前已經接近于淘汰。

2、舞台電腦換色器:是近幾年發展起來的新型換色器,其采用國際标準的DMX-512信号輸出,可由專用控制器控制,也可連接于電腦調光台使用,它有多模式、高精度、大容量、控制距離遠等特點,成為目前市場換色器的主流産品。

燈光控制設備

市場調光器,主要有模拟調光器和數字調光器,其特點是:

1、模拟調光器:使用模拟調光技術,輸出信号為0-10V一對一輸出。一般模拟調光器設計簡單,控制器路較少,調光曲線差,但市場價格較低,易于學會掌握,為20世紀7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的主流産品。常見的有3路、6路、9路、12路、18路、24路、60路、120路等,每路功率多為8KW,但也有2KW、4KW等,小路數多為一體機,大路數為分體機。

2、數字調光器:使用單片機技術,為DM512數字信号。數字調光台使用方便(特别是大回路),其調光功能、備份功能、編組功能、調光曲線等均優于模拟調光台、性能價格也比較合理,很受用戶歡迎。常見的有12路、36路、72路、120路、240路、1000路等,每路多為2KW、4KW、6KW、8KW等。在了解了燈位、燈具特點和控制設備及換色器後,就可以根據各自特點、使用規模的大小、用燈繁簡,因地制宜地設計出正确的使用方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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