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繁母豬

能繁母豬

産過一胎仔豬、能夠繼續正常繁殖的母豬
能繁母豬,是指産過一胎仔豬、能夠繼續正常繁殖的母豬,也就是正常産過仔的母豬,不包括後備母豬。基本标準為體重達到成年豬體重的70%以上。群體主要經濟性狀的遺傳性基本穩定;體質健壯,體形外貌基本一緻;健康水平應符合有關要求。
  • 中文名:能繁母豬
  • 外文名:
  • 别名:
  • 性質:可以正常繁殖的母豬
  • 基本标準1:體重達到成年豬體重的70%以上
  • 基本标準2:能定期正常發情配種受孕生産
  • 基本标準3:身體健康,沒有影響繁殖的疾病

審定标準

品種審定條件

1.有共同來源,血緣清楚。地方品種分布于相對隔離的區域,未與其它品種雜交。經雜交選育的品種,自群繁育應在4個世代以上;

2.純種基礎母豬達到1000頭以上,符合育種指标要求的個體應在70%,即/S<-0.5244。3代之内沒有親緣關系的家系應有10個以上;

3.提供公、母豬初配體重,母豬初産、經産平均産仔數及育成數,21日齡窩重,肥育豬達到屠宰體重的日齡,活體背膘厚,日增重,料重比,屠宰率,胴體平均背膘厚,眼肌面積,肉品質、瘦肉率等性能指标;

配套系審定條件

1.由兩個以上專門化品系組成,包括父系和母系,有固定雜交組合及相應的商品名稱;

2.經本專業委員會專家現場抽查或近三年内具有國家種豬質量檢驗檢測中心的測定證明,商品豬生産性能穩定,産品規格化,适應市場需要;

3.每個母系的基礎母豬達到300頭以上,每個父系的基礎母豬達到100頭以上,且3代之内沒有

親緣關系的家系應有5個以上;

4.親本系群體中有70%以上個體的性能符合育種指标;

5.提供主要生産性能指标同品種審定條件第3條;

6.健康水平應符合有關規定。

北京黑豬

北京黑豬是在北京本地黑豬引入巴克夏、中約克夏、蘇聯大白豬、高加索豬進行雜交後選育而成。

分布地區

主要分布在北京市朝陽區、海澱區、昌平縣、順義縣、通縣等京郊各區縣。并推廣于河北、河南、山西等省。

外形特征

北京黑豬全身被毛黑色,體質結實,結構勻稱。頭大小适中,兩耳向前上方直立或平伸,面部微凹,額較寬,頸肩結合良好,背腰較乎直且寬,腿臀較豐滿,四肢健壯。乳頭多為7對。

生産性能

北京黑豬成年體重,公豬262kg,母豬236kg。初産母豬平均窩産仔數10頭,經産母豬平均窩産仔數11.52頭。據測定,20~90kg體重階段,平均日增重為609g,每公斤增重耗混合料3.70kg。屠宰率為72.4%,胴體瘦肉率51.5%。

黑盆黑豬

是山東省膠州市育成的我國較早的瘦肉型豬。

外形特征

黑盆黑豬被毛全黑,體長,頭臉長,比本地豬多1對肋骨。

生産性能

黑盆黑豬母豬高産仔10頭以上,育肥豬6月齡可達90千克左右,好飼養,抗病力強,肉質鮮美,瘦肉率達53%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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