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視網膜屏幕(Retina Display)是一種具備超高像素密度的液晶屏,最初可以将960×640的分辨率壓縮到iPhone的3.5英寸屏幕内,最早由史蒂夫·喬布斯于WWDC2010發布iPhone4時提出。
"Retina"一詞,原意是“視網膜”的意思,指顯示屏的分辨率極高,使得肉眼無法分辨單個像素。當一個顯示屏像素密度超過300ppi時,人眼就無法區分出單獨的像素。這也是講:顯示設備清晰度已達到人視網膜可分辨像素的極限。因此手持平闆類電器顯示器的像素密度達到或高于300ppi就不會再出現顆粒感。
另外觀視距離及顯示器尺寸的大小或許可改變上述像素密度超過300ppi的定義,因為人的觀視距離在2米開外顯示器像素密度隻要超過200ppi也無法區分出單獨的像素。
當今新開發的高清晰度電視由于要适應50寸以上的大屏幕播放且觀視距離都是2米以外,所以在高清晰度電視領域300ppi不是一個衡量Retina屏幕的确定指标。
提出
在WWDC2010上,喬布斯是這樣闡述的:“當你所拿的東西距離你10-12英寸(約25-30厘米)時,它的分辨率隻要達到300ppi這個‘神奇數字’(每英寸300個像素點)以上,你的視網膜就無法分辨出像素點了。”這也就是蘋果對“視網膜屏幕”的最初定義,iPhone4屏幕的像素密度也達到了326ppi。
核心技術
視網膜成像顯示技術利用人的視覺暫留原理,讓激光快速地按指定順序在水平和垂直兩個方向上循環掃描,撞擊視網膜的一小塊區域使其産生光感,人們就感覺到圖像的存在。這種屏幕往往帶有IPS技術,視野大,漏光少,色域廣,色彩還原準确的特點,具有極佳的觀賞效果。
理論依據
在顯示屏幕上,E字由15個像素組成,包括11個黑色像素和4個白色像素,在與這個E字的距離到達某個特定值時,人的眼睛就無法看出那兩條在黑色像素之間的白線,此時E字兩端在觀察眼内結點形成的夾角就是視角。如果視力水平是“20/20”,代表視角就是1分,也就是1/60度。而蘋果對“視網膜屏幕”的定義就是:一個視力為“20/20”的人在常規距離上看屏幕時,屏幕上的一個像素點的大小要小于1分視角,
“20/20”也就意味着一個人站在20英尺(約6米)外可以看清第八排字母,大概相當于5.0視力水平,這也是傳統意義上的“标準視力”(非近視人群),但事實上許多調查都顯示,大多數人的視力要高于這個水平,正常人的視力要到60歲之後才會退化到“20/20”(注意近視和視力退化是不同的概念)。也就是說,蘋果定義的那張“視網膜”其實是老年人的……
工作方式
以MacBook Pro為例,工作時顯卡渲染出2880x1880個像素,其中每四個像素顯示的大小等同于原來屏幕的一個像素顯示的大小。這樣一來,用戶所看到的圖标與文字的大小與原來的1440x900分辨率顯示屏相同,但精細度是原來的4倍,但對于特殊元素,如視頻與圖像,則以一個圖片像素對應一個屏幕像素的方式顯示。
故不會産生Windows中分辨率提升使屏幕内容變小,閱讀困難的問題。但這樣做的缺點是并沒有提升屏幕空間,而且在設計軟件時所有的UI元素的像素數量都要是原來的4倍才能維持原來的顯示大小,使軟件包變的很大。
争議
著名顯示檢測技術公司DisplayMate的總裁雷蒙德·索内拉(Raymond Soneira)說,人眼的分辨極限應該是0.6分視角,不過索内拉的看法也并不被大多數人接受,許多人認為人眼的分辨能力要更高。早在1946年,美國光學學會的J·布萊克威爾(J·Blackwell)就指出人眼分辨能力能達到0.35分視角,醫學界的大多數研究所得出的數據也與此相近,因此如果iPhone4S要達到真正的“視網膜顯示”,它的每個像素點就要比現在小65%,也就是說蘋果需要再将其分辨率提高3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