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一體化

歐洲一體化

歐洲經濟和政治等領域一體化
現代意義上的歐洲一體化開始于二戰以後。當時的歐洲剛剛經過戰火的洗禮,百廢待興,局面微妙。一方面,歐洲的主要戰勝國在勝利的喜悅尚未消退之際,就感受到了來自前蘇聯東歐集團的軍事威脅。另一方面,德國雖然投降,但仍然具備東山再起的實力。戰争雖然結束了,歐洲人卻仍然沒有安全感。
    中文名:歐洲一體化 外文名: 發生地點: 主要人員: 開始:1951年 問題:本觀念被打破 表現:政治一體化

事件背景

1947年,美國國務卿馬歇爾聲稱美國将竭盡全力幫助恢複世界經濟正常秩序,并提出了旨在重建歐洲經濟的馬歇爾計劃,為歐洲的戰後恢複提供經濟援助。在經濟方面,歐洲國家在美國的敦促下成立了歐洲經濟合作組織,其作用主要是協調歐洲各國經濟政策,以努力實現成員國之間的自由貿易。在軍事方面,歐洲10個主要國家和美國、加拿大于1949年共同締結了北大西洋公約,成立了北大西洋公約組織,以加強北大西洋地區的集體防務,同以前蘇聯為首的東歐集團抗衡。

1948年,一個非政府論壇性質的歐洲大會在海牙召開。會上以決議的形式提出了一系列倡議,例如建立歐洲議會、制定人權憲章、設立人權法院等等。在輿論上為歐洲一體的正式開始作了充分準備。1949年,英、法、瑞典、挪威、丹麥、意大利、愛爾蘭以及荷比盧三國共10個國家簽訂了《歐洲理事會章程》,設立歐洲理事會。嚴格地講,這次行動隻是一體化的前奏,但是歐洲理事會的工作仍然被認為是卓有成效的。一些重要的協定和《歐洲人權公約》、《歐洲社會安全公約》、《歐洲社會憲章》都是由歐洲理事會主持簽署的。

真正的歐洲一體化開始于1951年。當時,為了限制聯邦德國的煤炭和鋼鐵生産總量,從而控制其軍事工業的發展基礎,法國提出了一個被稱之為舒曼計劃的方案,建議把法國和德國的煤炭和鋼鐵生産置于一個共同機構管理之下。一些西歐國家(包括意大利、比利時、荷蘭、盧森堡)也附和進來,他們同法國和聯邦德國一起在巴黎共同簽署了《建立歐洲煤鋼共同體條約》,該條約也被稱之為《巴黎條約》。這個條約是西歐主權國家之間在一體化進程中簽訂的第一個具有約束力的立法文件。該條約中明确規定煤鋼共同體以共同市場、共同目标和共同機構為基礎,這三個共同實際上是今後的歐共體以及今天的歐盟所确立的長遠發展目标的雛形。

初始機構

《巴黎條約》規定歐洲煤鋼共同體設立4個機構,分别為:高級權力機構(執行機關)、共同大會(咨詢監督機關)、特别部長理事會(成員國代表機構)和歐洲法院(審查執行機關的決定并審理違反條約的訴訟)。

煤鋼共同體的工作是成功的,在它的統一協調下,煤炭和鋼鐵這兩種當時最重要的戰略物資在成員國之間的生産流轉實現了有計劃的優勢互補,協調合理的資源和生産力配置使成員國的經濟發展普遍受益。但是,煤鋼共同體由于受到管理領域上的局限,不可能在其他方面有更大的作為,不過它的成功已經向世人表明主權國家的相互協作可以為共同發展創造有利的環境,對那些一心想實現歐洲政治經濟完全一體化的人們來說,這是個十分喜人的開始。有了煤鋼共同體的實踐經驗,歐洲一體化的行動将以更加成熟的方式進行,也将吸收更多的成員國參與進來。

進程

不少專家和學者将區域一體化分為建立自由貿易區、關稅同盟、統一大市場、經濟貨币聯盟和政治聯盟五個層次。歐洲一體化從一開始就跨越了自由貿易區階段,于1968年7月1日實現了關稅同盟,于1993年基本建成歐洲統一大市場,于1999年1月1日歐元順利啟動,首先在11個成員國實現了貨币聯盟,目前正在建設和完善經濟貨币聯盟的階段,并在為實現政治聯盟積極創造條件。

關稅同盟

歐盟是以關稅同盟為起點,着手建立共同市場,并向經濟與貨币聯盟這種經濟一體化的最高形式發展的。因此,關稅同盟是歐洲聯盟得以存在和發展的基礎。歐盟于1968年7月1日完成了羅馬條約賦予的取消成員國之間的貿易限制和關稅以及統一各國對外關稅稅率的任務,比原計劃提前一年半建成了關稅同盟。但是,歐盟成員國之間雖然取消了所有關稅并建立了統一的共同海關稅則,但在較長時間内成員國之間的海關手續和許多無形的壁壘仍阻礙着商品的自由流通。1994年1月1日歐盟頒布了新的海關法,簡化了海關程序和手續,統一了海關規則。

統一大市場

1985年6月米蘭首腦會議期間,歐委會正式提出了關于建設内部統一大市場的白皮書,其中列舉了300項具體措施(最後定為282項),提出要在歐共體内部建立“無國界”的統一大市場,真正實行人員、商品、資本、服務的自由流通。

1985年12月,統一大市場白皮書得到理事會批準。

為推進“白皮書”的實施,1986年2月17日和28日分别在盧森堡和海牙舉行的首腦會議簽署了《單一歐洲文件》,提出了實施白皮書282項措施的具體計劃和時間表,并提出最遲在1993年初正式建立統一大市場。另外,文件還對《羅馬條約》進行了第一次重要修改,以“有效多數”取代“一緻同意”作為統一大市場有關事務的決策程序,有效地便利了理事會和委員會建設統一大市場的努力。1993年1月1日,歐洲統一大市場宣布基本建成,并正式投入運作。經過不斷完善,現已取得如下成果:

1. 通過一系列有關公共采購和建築市場的法規,加強了透明度和市場監督,開放了公共市場(尚不包括運輸、能源與電訊);

2.協調了各成員國在直接稅、增值稅與消費稅等方面的法規,減少了各成員國在稅收上的差别;

3.使資本市場與金融服務自由化;

4.在标準化方面,一方面通過歐盟統一的技術法規,另一方面各成員國相互承認技術标準與認證,排除了技術标準方面的貿易障礙;

5、通過相互承認學曆和技術證書,使自然人能夠自由去其他成員國從業。在申根協定成員國之間通過取消邊境檢查,使人員可以自由流動;

6、通過協調成員國的公司法和有關知識産權(商标與專利)的立法,為企業創造了一個便利工業合作的良好基礎。

簽訂協議

為了進一步消除人員自由流動方面的障礙,1985年6月法國、德國、荷蘭、比利時、盧森堡5國在盧森堡與法國和德國交界的小鎮申根簽署了關于人員自由流通的協議,簡稱《申根協議》,意大利(1990年11月27日)、西班牙和葡萄牙(1991年11月18日)、希臘(1992年11月6日)、奧地利(1995年4月21日)也先後加入。1995年3月26日,申根協議首先在法、德、荷、比、盧、葡、西7國生效,7國人員及其他歐盟國家的人員均可在7國間自由來往,第三國人員隻要取得一國的申根簽證,也可在簽證有效期内在7國之間自由通行。意大利和奧地利分别于1997年10月和12月開始執行申根協議,從1998年3月31日起,意大利和奧地利也都取消了與申根國家之間的所有邊境檢查,2000年-月-日希臘也開始執行申根協議。1996年12月,丹麥、芬蘭和瑞典簽署了同意加入申根協議的議定書。英國和愛爾蘭目前尚未加入申根協議。1997年10月簽署的《阿約》将申根協議所取得的成果納入一體化。1999年5月1日《阿約》生效,申根協議秘書處被正式并入歐盟理事會秘書處。

經貨聯盟

經濟和貨币聯盟(Economic and Monetary Union)簡稱經貨聯盟(EMU)。歐盟早在《羅馬條約》第2條中就提出要“建立經濟和貨币聯盟”。1969年12月,在法國總統蓬皮杜的倡議下,歐盟六個創始國舉行首腦會議,作出了建立歐洲經貨聯盟的原則性決定,并于1970年提出了“維爾納報告”(Werner Report),提出了在10年間分三階段建立經貨聯盟的設想。但由于受70年代初美元危機和石油危機的沖擊,這一努力沒有成功,各國不得不謀求其它的貨币合作途徑以減少美元危機的沖擊。

1989年以歐委會主席德洛爾為首的 專門委員會再次提出了分三階段建立經貨聯盟的報告,史稱“德洛爾報告”。1989年6月馬德裡首腦會議通過了該報告,歐洲經貨聯盟開始進入實質性建設時期。經貨聯盟第一階段從1990年7月1日開始,其目标是要求成員國在歐洲貨币體系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協調,取消國家外彙管制,促進資本流通,同時各成員國加入歐洲貨币體系的彙率機制,縮小彙率浮動?第二階段自1994年1月1日開始,在法蘭克福成立歐洲貨币局,進一步協調各成員國的貨币政策并加強歐洲貨币單位,确定統一的加入經貨聯盟的标準和時間表;第三階段最晚于1999年1月1日開始,逐步取消歐元區成員國的貨币,逐步推廣歐洲單一貨币,直至完全建立經貨聯盟。

1999年1月1日,歐洲經貨聯盟第三階段正式開始,歐元開始在銀行、外彙交易和公共債券等方面正式使用。

《裡斯本條約》通過 歐洲一體化迎契機2009年10月2日,愛爾蘭再次就旨在改革歐盟的《裡斯本條約》舉行全民公投,北京時間3日淩晨,計票結果顯示,《裡斯本條約》獲得通過,使歐洲一體化進程躲過了一次分裂的可能。

《裡斯本條約》由歐盟各國領導人于2007年12月在葡萄牙首都裡斯本簽署。該條約旨在替代2005年被法國和荷蘭否決的《歐盟憲法條約》,但仍然保留了原條約中的核心内容,主要目的是簡化歐盟決策程序、精簡機構和深化歐盟改革。按規定,《裡斯本條約》隻有在獲得歐盟所有成員國批準後才能生效。為确保條約順利通過,歐盟确定各成員國可以通過議會審批方式批準條約,而無需舉行可能導緻條約遭否決的全民公投。歐盟27個成員國中僅有愛爾蘭一國采用全民公投方式來批約,因此愛爾蘭成為《裡斯本條約》能否通過的關鍵。

2009年11月3日15時,捷克總統克勞斯簽署了《裡斯本條約》,成為歐盟27個成員國中最後一個簽署該條約的國家。在捷克批準《裡斯本條約》後,該條約有望從12月1号開始生效,歐洲一體化進程由此将得到進一步推進。《裡斯本條約》走完了批準程序,意味着歐盟将翻開新的一頁。

《裡斯本條約》生效後,歐盟的組織機構和運營機制的變化主要體現有3個方面。一是取消原來由輪值主席國首腦擔任歐盟理事會主席的做法,設立歐盟理事會常任主席,就是“歐盟總統”,由他來代表歐盟在國際舞台上抛頭露面。這個職位任期2年半,可以連任一屆;二是把歐盟理事會負責外交和安全政策代表,與歐盟委員會負責對外關系事務的委員這兩個職務合并,設立新的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類似外長,并擴大這個職務的權限,特别是給予這個職位對外援助的财權;三是把一些原本必須采用一緻通過原則的政策領域劃歸到多數表決制的領域,以避免某項政策因一國反對而不能通過的尴尬局面,提高運營機制的效率。

比利時現任首相赫爾曼·範龍佩成為第一任“歐盟總統”。 英國人凱瑟琳·阿什頓擔任“歐盟外長”。

意義

經濟上

強化了歐洲各國之間的經濟關系,增強了歐盟對外的經濟競争力,提高國際經濟合作水平,使國際經濟競争變得更加激烈。

政治上

增強了歐盟各國在世界中的影響力,強化了世界多樣化趨勢的形成與發展,有利于抑制美國搞單極世界圖謀。

文化上

經濟政治決定文化,文化是經濟政治的反映。經濟聯系的密切使得歐盟各國文化上相互交融,有利于世界文化的傳播與發展。

安全上

強化了歐洲各國經濟聯系,使歐洲各國經濟相互融合和滲透,總體看有利于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但可能同時也可能增加了各國經濟的風險。

遇挫

方向問題

結束分裂,統一歐洲,永享和平,這是歐洲聯合倡導者們的夢想,也是他們孜孜以求的目标。歐洲聯合進程,或稱歐洲一體化建設,經曆了煤鋼聯營、經濟共同體、統一大市場、經濟貨币聯盟四個發展階段,根據先經濟後政治的原則,正從經濟一體化向政治一體化過渡。歐盟成為世界上一體化程度最高、綜合實力最強的國家聯合體。經過5次擴大,歐盟成員國已從最初的6個倡始國增加到目前的25個,明年初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入盟後将增加到27個。

急速擴大新成員國的後果從憲法危機中反映出來,目前在是否繼續擴大、擴大誰等問題上各成員國莫衷一是。值得注意的是,一向主張積極推進一體化進程的歐洲議會3月16日以高票通過了一份關于《反對歐盟繼續擴大》的報告。報告指出,在歐盟公民中普遍存在着一種恐慌心理,擔心歐盟擴大帶來安全、移民、失業和有組織的犯罪等問題;歐盟應從自身的“吸收能力”出發來考慮自身擴大的問題和确定歐盟的性質與地理邊界。歐盟憲法條約的拟訂主要是為了通過“深化”歐盟運轉機制以适應“擴大”後的需要;然而法國、荷蘭兩國全民公決的否決使得這一條約難以如期批準,且一時又找不到妥善的處理辦法,從而成了懸案。這表明歐盟一些成員國認識到,歐盟不能無限制地擴大。

一體化進程的兩個輪子雙雙擱淺,既反映歐盟的主觀意願與自身能力之間存在着巨大差距,也折射出它面臨着“向何處去”這一無法回避的難題。恰恰在“向何處去”這一根本性問題上,在歐盟政治精英與廣大公衆之間,在歐盟大小、新老成員國之間沒有達成共識。對如何推進一體化進程,以何種方式、何種速度向前推進,以及終極目标是什麼,大家有着不同的想法。這也就是歐洲議會上述報告所說的歐洲自身的定性和定位問題,成了一體化繼續推進的“攔路虎”。

火車頭問題

一直對歐洲一體化建設起着“火車頭”的拉動作用。

在過去的一年裡,德國政局發生重大變化。由于聯盟黨(基民盟和基社盟)與社會民主黨在大選中均未能獲得足夠多數議席,無法單獨組閣,經過長時間談判雙方組成聯合政府,默克爾取代施羅德成為德國總理。這一變動導緻德國對外政策發生不小的變化。與此同時,法國則經曆了社會騷亂、學潮、工潮,緻使法國政府忙于内部事務,無暇他顧。這使得法國在遭受憲法條約全民公投受挫之後在處理有關歐洲一體化的問題上不得不有更多顧忌。德法兩國政局的變化造成的一個後果就是在多種因素的牽制下,雙方在内外政策以及歐洲一體化建設等重大問題上出現了明顯的分歧。德國主張繼續推進歐盟憲法條約的批準程序,以使其能夠付諸實施;法國則礙于民衆的情緒,認為要它全盤接受該條約已不複可能,必須另謀出路。德國主張繼續推進歐盟的擴大包括啟動同土耳其的入盟談判;法國則對此熱情不高,實際上認為目前歐盟的困境在很大程度上是加速擴大新成員造成的。在英、法兩國圍繞農業補貼問題激烈争吵時,默克爾政府采取“保持中立”,并未支持法國的立場。在對美國的關系上,默克爾一上台就明顯改變了“親俄疏美”政策,使得從伊拉克戰争以來逐漸形成的法、德、俄三家的“聯合陣線”瓦解。德國新政府大力改善同美國的關系,在重大國際問題上強調同美協調配合;希拉克政府雖也努力緩和同美國的緊張關系,但依然強調法國在外交事務上的獨立性、自主性。雙方在建立歐盟獨立防務、北約的作用,以及對俄羅斯和中東歐、獨聯體國家的關系上,無論政策還是策略都越來越“不合拍”。在解決歐盟面臨的經濟發展停滞問題上,德國傾向于采取更多的自由市場經濟措施,法國從捍衛自身經濟利益出發,堅持自己的傳統發展模式,采取日益明顯的國家保護主義手段。以上諸因素造成法德聯合共同推進歐洲一體化建設的形勢正發生重大改變,它們的“火車頭”作用已大為削弱乃至消失。

經濟問題

歐洲一體化面臨的困境,與當前國際政治、經濟形勢也是分不開的。在經濟全球化加速發展、國際競争空前激烈的今天,歐洲國家似乎失去了昔日的活力。它們的經濟狀況不僅比不上美、日等其他發達國家,而且發展速度更遠遜于一些新興的發展中國家。它們遇到了始料未及的棘手的經濟社會問題。過去曾經對推動經濟增長起過明顯效應的一體化措施,似乎已不那麼靈驗。老成員國的經濟發展速度遠低于新成員國,歐元區國家的經濟狀況反不如非歐元區國家,而經濟問題最為嚴峻的又恰恰是一體化的創始國。據統計,從1990年以來迄今,德、法、意三個歐盟大國經濟年均增長率僅分别為1.1%、1.4%、0.1%,而它們三國國内生産總值占歐元區國家總額的70%。在這種情況下,出現上面所提到的不正常現象也就無足為奇。這一冷酷的現實不能不從根本上動搖歐洲廣大公衆對推進一體化的意志和信心。

歐盟主要大國現在無一不是“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一個個都有些自顧不暇,沒有更多的人力、物力去繼續推進一體化,而且也使得它們就歐盟自身建設問題尋求并達成必要的妥協更加不易。

美國問題

過去,美國出于聯合歐洲國家共同對付蘇聯威脅的需要出發,對歐洲一體化建設采取支持、默許的态度。随着歐盟的不斷發展壯大,特别是實現金融一體化,使得美國日益強烈地感到歐洲一體化建設對美國形成挑戰的壓力。這促使它逐步調整了對歐洲一體化的對策,從過去的支持、默許演變為阻撓、制約。美國發動伊拉克戰争遭到法、德等歐洲盟國的強烈反對,更促使其公開亮出對歐盟“分而治之”的底牌。其實,為了牽制、阻撓歐洲一體化進程,它一直采用的主要手段就是利用歐盟成員國之間的矛盾,進行分化瓦解,使之難以形成合力。

現今世人已越來越看清歐盟目前困境的重要成因之一,就是不顧後果、不考慮自身能力地大規模擴員。鼓吹加速擴大新成員最甚的是英國,而這背後可以看到美國的影子。為使歐盟同意接納土耳其入盟,美國施加了很大的壓力,而英國去年下半年任歐盟輪值主席國期間,對解決歐盟自身建設問題方面毫無建樹,而恰恰在啟動土耳其入盟談判上不遺餘力。這不能不令人質疑這其中的玄機。外電不斷傳出波蘭、土耳其是美國在歐盟内部安插的“特洛伊木馬”的說法,恐怕是空穴來風。據英國報刊透露,英國曆屆政府的對歐政策始終遵循這樣一個理念:歐盟“成員越多,矛盾越大,凝聚力越小”,這樣才有利于英國介入歐洲事務并在美歐之間起“橋梁作用”。加速擴大歐盟成了美、英間接地削弱一體化的手段。

一體化

尼斯條約簽署以後,歐盟進入所謂的“尼斯後時代”,東擴和深化更加緊迫地成為其同時要解決的問題。一體化建設在赢來重大機遇的同時,也面臨嚴峻挑戰。

深化而言

歐盟主要面臨兩大問題,一是決策機制問題,二是民主合法性問題。前一個問題需要通過機構改革來解決,後一個問題需要通過共同法制建設來解決。衆所周知,歐盟超國家機構建設雖有很大進展,但政府間主義仍然是其決策的基本模式,成員國政府仍然是一體化的主要推動者和管理者。經由成員國之間的互動和妥協推動歐盟的發展,要耗費大量的無關成本并造成決策效率的低下,這已成為歐盟深化發展的基本掣肘。因此,明确歐盟内部各行為主體之間的權力劃分,理順它們的關系,對于擺脫歐盟決策機制中長期存在的決策不靈、議而不決的情形有着深刻意義。除了決策效率問題,歐盟還面臨着提高自身民主合法性的緊迫任務。從一體化的發展史看,歐盟發展主要是政治精英推動的結果,民衆和社會力量的參與很少。近年來,西歐各國選民投票率頻創新低,說明公民和政治生活的隔膜日漸加深。“民主赤字”的不斷發展将導緻歐盟建設的空洞化。這種情況下,歐盟要使各國和民衆相信,共同政策有利于個體利益的擴展,歐洲大廈不僅是政治家們的理想,也應該是民衆可以觸摸的現實。

擴大而言

東擴意味着歐盟要平衡東部和西部之間在經濟實力和經濟體制、文化傳統和行為理念上存在的巨大差異。和兩德統一以後的情形相似,平衡需要時間和大量的資本投入。但除此之外,最緊要的還是歐盟這套機構和體系在擴大到25國乃至30國以後仍能正常運作。一般地說,規模越大,達成一緻的難度越大,耗費的資源也越多。因此,東擴使機構改革問題更加緊迫。事實上,通過擴大來促進深化,在歐盟超國家機構層面上,是平抑成員國之間利益紛争的一種有效手段。但僅從一體化建設自身來看,并不是越大越好。歐盟積極通過深化改革來适應第5次擴大的需要,着眼點是其戰略利益。顯然,擴大了的歐盟是歐洲大陸實現發展、和平和民主的一次機遇。

從發展角度看

一個西化了的中東歐,不僅大大擴展了歐盟的地域空間,也将為歐盟發展提供擁有上億人口的巨大消費和投資市場。同時,新成員國也可以從中受益,逐步縮小和老成員國之間的貧富差距。從安全角度看,東南歐入盟後,擺脫了地緣上的孤立無依狀态,擴大了歐盟的戰略縱深,許多國家更将以北約和歐盟成員國的雙重身份融入歐洲安全機制,其盤根錯節的民族、邊界糾紛可望得到強有力的控制,這為歐洲大陸的和平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從意識形态看,歐盟把東擴看成樹立其歐洲價值的範本和展示西歐文明的機遇,用丹麥首相Adreas Fogh的話說,東擴成功在意識形态上意味着社會主義和共産黨統治的最終“結束”[1]。所謂的歐盟模式正從文化和理念上影響到每一個歐洲人,并對東南歐、波羅的海國家和獨聯體的歐洲部分産生廣泛的輻射效應。

總體來看

歐盟發展已經和東擴緊密聯系在一起。一方面,歐盟深化改革是保障東擴順利進行的基本前提;另一方面,東擴的成敗直接影響到歐盟的安全和穩定。東擴失敗,不僅意味着歐盟無法應對新挑戰,也将在東南歐國家引起不穩定,并向歐盟國家逆向擴散。

在深化和擴大這對關系互動過程中,歐盟認識到現行機制已不适應歐盟的深入發展,特别是不适應東擴的需要,并為此進行了廣泛的争論。這些争論為歐盟醞釀下一階段的改革提供了良好的思想準備。在此背景下,歐盟在拉肯首腦會議上決定成立有廣泛代表性的歐洲前途大會,把歐盟面臨的挑戰總結成60個問題,由前途大會對這些問題進行充分研究以後給出答案或建議。這些問題涉及簡化歐盟條約、機構改革、歐盟機構之間及其和成員國之間的權力劃分、決策機制改革等。作為超國家的政治實體,歐盟啟動前途大會這樣的機制外的輔助決策模式,表明歐盟治理理念的變革:在超國家機構的推動下,歐盟把要解決的問題以民主的方式推到不得不解決的境地。用前期的民主,規避了因成員間的摩擦造成的決策成本的損耗以及人們對超國家機構決策方式封閉性的诟病,從而為2004年政府間會議預留了民主化的伏筆。

歐盟目的

歐盟這樣做的目的,一是使擴大後的歐盟能夠正常運作,二是探索制定一部歐盟憲法的可能性,利用憲法來整合一體化的前進方向。首先,制憲是深化的需要。歐盟經過半個世紀的發展,經濟上已經融為一體,經濟體制的統合要求政治體制的兼容和同一。歐盟正在從經濟共同體過渡到政治共同體,而實現政治一體化的突破口,正是制定歐盟憲法。拉肯宣言在列出歐盟所面臨的挑戰之後,指出歐盟制定一部憲法的可能性,正是着眼于歐盟機制改革和統一憲法的内在聯系。歐盟憲法的制定,将從根本大法的角度賦予歐盟超國家機構的民主合法性,也将增強民衆對歐盟的信任感和歸屬感,為歐盟公民提供實施自己權力的法律框架。如果憲法得到各國的批準,歐盟的政體性質将發生質變,一個準聯邦形式的歐洲合衆國将應運而生。再者,制憲也是東擴的需要。統一憲法将使新成員國在法理上更快地融入歐盟;憲法建設也将明确歐盟機構的權力劃分,大大減少一體化建設政府間主義的成份,從而使擴大了的歐盟不緻因規模太大而陷入癱瘓。這些正是歐盟憲法的巨大利好所在。

重大意義

可以說,歐盟的擴大和深化成正比例關系:深化促進了擴大,擴大要求深化。正确處理深化和擴大之間的關系,就是要使深化适應擴大的需要,同時又要避免過度擴大對深化的制約作用。歐盟統一憲法的前景為這對關系的和諧發展提供了平台。

大事記

1951年,法國,德國,意大利,比利時,荷蘭和盧森堡六國簽署《巴黎條約》,建立歐洲煤鋼共同體(European Coal and Steel Community), 開始了二戰後歐洲一體化進程。

1954年,歐洲防務共同體(European Defence Community)的建立以失敗告終,一體化進程受挫。

1957年,《羅馬條約》建立了歐洲經濟共同體(European Economy Community)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European Atomic EnergyCommunity),一體化進程複興。

1959年,英國倡導并建立歐洲自由貿易聯盟(European Free Trade Association)以抗衡歐洲經濟共同體。

1963年,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通過“凡·根和洛斯”(Van Gend en Loos)判決,确立歐共體條約可直接在成員國适用的原則——即直接效力原則。

1964年,歐洲法院通過“哥斯達”(Costa)判決,确立歐共體法律與任何國内法沖突時優于國内法——即最高效力原則。

1965年,法國引發“空椅子危機”,并經“盧森堡妥協”(”Luxembourg Agreement”)而解決,使得部長理事會暫停向有效多數制過渡,并限制了委員會的動議權。

1965年,共同體成員國在布魯塞爾簽訂《合并條約》(Merger Treaty),将原來各自獨立的三個共同體加以合并。

1973年,歐洲經濟共同體第一次擴大,丹麥,愛爾蘭和英國加入。

1979年,歐洲議會第一次直接選舉,并通過駁回歐洲經濟共同體的預算以證明其行使權力的意願。

1980年,歐洲經濟共同體第二次擴大,希臘加入。

1986年,歐洲經濟共同體第三次擴大,葡萄牙和西班牙加入。

1986年,簽署《單一歐洲協定》(Single European Act),建立單一歐洲市場,歐洲一體化進程得以重新啟動。

1989年,蘇聯解體,中東歐共産主義崩潰,對歐洲一體化的方向和進程産生了重要影響。

1991年,歐洲法院通過“Francovich”判決,懲罰未實施或不充分實施歐共體法律的成員國——即國家責任原則。

1992年,《歐洲聯盟條約》在馬斯特裡赫簽署,歐洲一體化進程更加接近歐洲聯邦,同時歐洲共同體更名為歐洲聯盟。

1992年,丹麥第一次全民公決否決了《歐洲聯盟條約》,“民主赤字”危機預兆出現。

1995年,歐盟第四次擴大,奧地利,芬蘭和瑞典加入。

1997年,《阿姆斯特丹條約》簽署,解決了馬約所遺留的部分問題,尤其是賦予歐洲議會以更多的權力和更大的影響。

1999年,歐盟委員會因被指控管理不當而辭職。

2000年,《尼斯條約》簽署,為進一步的擴大确立了制度基礎。開始在愛爾蘭全民公決時被否決,但最終于2002年被批準。

2002年,歐元開始在12個成員國發行。

2002年,歐洲未來大會建立。

2003年,歐洲未來大會産生憲法條約草案,但最終以失敗告終。

2004年,歐盟第五次擴大,馬耳他、塞浦路斯、波蘭、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加入。

2005年,1月,歐洲議會全會表決批準了歐盟憲法條約,但該條約還需要歐盟各成員國的批準方可生效。

4月,保加利亞和羅馬尼亞兩國領導人在盧森堡簽署了兩國加入歐盟條約,為兩國按計劃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入盟奠定了基礎。

5月29日,法國全民公決否決《歐盟憲法條約》。

6月1日,荷蘭全民公決否決《歐盟憲法條約》。

曆次危機

1954年n法國國民議會投票否決歐洲防衛共同體條約。n1957年n歐洲國家被迫将合作重點轉移到經濟領域,成立歐洲經濟共同體。n1965年n法國反對把決策機制從全體通過改為多數票通過,連續6個月拒絕出席歐共體會議。n1965年n其他成員國做出讓步,同意授予法國事實上的否決權。n1985年n格陵蘭退出歐洲共同體。 [1] n1992年n丹麥在全民公決中否決旨在把歐共體改為歐盟的《馬斯特裡赫特條約》。n1993年n丹麥在歐元等問題上獲得讓步,丹麥選民在舉行的第二次公投中通過了該條約。n1996年n歐盟對暴發瘋牛病的英國實施牛肉禁運。英國時任首相梅傑宣布采取“不合作政策”。n1998年n梅傑在1997年大選中落敗,其繼任者布萊爾采取合作态度,歐盟的牛肉禁令随之取消。n2001年n愛爾蘭選民否決旨在改革歐盟機構和為歐盟擴大做準備的《尼斯條約》。n2002年n在愛爾蘭的農業和商業等利益得到保證後,選民在第2次全民公決中批準了該條約。n2005年n法國、荷蘭在全民公決中否決《歐洲憲法條約》。n2008年n愛爾蘭在6月12日進行的全民公決中否決了歐洲新憲法條約《裡斯本條約》。n2009年n愛爾蘭2日舉行的全民公投通過了旨在推動歐洲一體化進程的《裡斯本條約》。n2016年n英國6月經過全民公投,決定選擇“脫歐”。n2020年n英國2月1日正式退出歐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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