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主管本市地方稅收工作的市政府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在我國實施分稅制财政體制及組建中央和地方兩個稅務機構的總體部署,北京市地方稅務局于1994年8月15日正式成立。[1]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是主管本市地方稅收工作的市政府直屬機構,業務上接受國家稅務總局的指導[2]。
    中文名: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外文名: 辦公地址: 性質:國家單位 行政級别: 簡稱:北京地稅 辦公駐地:北京市 領導人:王曉明 職能:地方稅收 部長書記:沈汝冰 業務上級機構:中國國家稅務總局

市局概況

北京地稅誕生于新中國成立以來規模最大、範圍最廣、内容最深刻、力度最強勁的1994年稅制改革大背景,壯大于知識經濟洶湧澎湃的世紀之交,創新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逐步完善的重大戰略機遇期。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是主管該市地方稅收工作的市政府直屬機構,業務上接受國家稅務總局的指導。

市局職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于地方稅收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國家法律法規授權的該市地方稅收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會同市财政部門制定貫徹落實國家稅收政策和措施的實施辦法,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對稅收法律法規在該市執行中的征管和一般性問題進行解釋。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和市政府确定的預算收入計劃指标,負責編報該市地方稅收收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實施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開展稅源調查,加強地方稅收收入的分析預測,定期向市政府報告地方稅收收入分析情況。

(三)負責該市涉及稅收的重大經濟政策的調查研究工作,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經濟調節的政策建議。

(四)承擔組織實施該市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産稅、車船稅、資源稅、印花稅、契稅、耕地占用稅、固定資産投資方向調節稅、文化事業建設費、教育費附加、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代征)及地方稅收的滞補罰收入等的征收管理責任(不包括已明确由北京市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的地方稅部分),力争稅款應收盡收。

(五)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該市地方稅收納稅服務體系建設,貫徹執行國家納稅服務管理制度和納稅人權益保障制度,制定該市貫徹落實辦法并組織實施,規範納稅服務行為,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履行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納稅服務的義務,組織實施稅收宣傳、稅收政策法規咨詢和輔導等納稅服務工作。

(六)監督檢查該市各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并對各種涉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七)負責該市地方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制定稅收信息化建設規劃、管理制度及相關技術标準并組織實施,實現與相關部門信息共享和稅收管理工作現代化,保障稅收信息安全;負責本系統内部審計工作。

(八)承辦市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介紹

沈汝冰,女

1953年9月出生,大學本科學曆,黨組書記,副局長

負責主持局黨組全面工作

分管:辦公室、人事處、收入規劃核算處、宣教處

王曉明,男

1960年3月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曆,局長黨組副書記

負責主持局全面工作

郝碩博,男

1958年8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學曆,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稽查處、科技處、信息中心、信息系統安全保障中心、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

聯系:豐台區地稅局、房山區地稅局

王京華,女

1953年12月出生,市委黨校本科學曆,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企業所得稅處、地方稅處、殘保金處、工會經費處、開發區分局

聯系:西城區地稅局、大興區地稅局

任軍,男

1956年12月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曆,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個人所得稅處、納稅評估處、博物館籌備處、燕山分局

聯系:東城區地稅局、海澱區地稅局

吳鼎,男

1954年8月出生,中央黨校大學學曆,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分管:監察處

聯系:門頭溝區地稅局、延慶縣地稅局

呂興渭,男

1958年10月出生,市委黨校本科學曆,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征管處、計财處、納稅服務處、納稅服務中心、票證中心

協助沈汝冰同志分管收入規劃核算處

聯系:朝陽區地稅局、昌平區地稅局

蔔祥來,男

1966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總經濟師

分管:法制處、研究室、審計處、第一直屬分局、第二直屬分局

聯系:石景山區地稅局、平谷區地稅局

王勇生,男

1953年4月出生,本科學曆,黨組成員,副巡視員

分管:基層工作處、黨辦、工會、檔案處、離退休幹部處、西站分局、老幹部活動中心、幹部培訓中心

聯系:通州區地稅局、順義區地稅局、國際稅收研究會

劉寶忠,男

1954年10月出生,大專學曆,副巡視員

分管:營業稅處、保衛處、社保金處、公報編輯部、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聯系:懷柔區地稅局、密雲縣地稅局、地方稅務學會

直屬單位

一、群衆團體、社會團體、事業單位

1個群衆團體: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直屬機關工會。

2個社會團體:北京地方稅務學會、國際稅收研究會。

10個事業單位:

1、信息中心負責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管理工作,負責有關稅務信息收集、分類、加工、整理和綜合利用工作。

2、信息系統安全保障中心承擔地稅信息系統網絡安全和運行保障工作;承擔信息系統數據的備份管理工作;指導各區(縣)地稅局、直屬分局、所屬事業單位等信息系統安全保障工作。

3、信息系統運行維護中心該中心為信息中心所屬相當于副處級事業單位。負責該市地稅信息系統的運營管理和技術維護工作,組織相關的技術開發、推廣應用和業務培訓等工作。

4、票證管理中心負責北京市普通發票管理措施的制定和發票管理制度建設,企業發票的控制和管理,負責全市地方稅收征管業務工作所需的各種票證的印制、保管和供應工作。

5、納稅服務中心負責有關稅收政策的電話咨詢及發票真僞的查詢工作;負責接轉涉稅案件的舉報及納稅人對稅務工作人員的投訴工作。

6、機關後勤服務中心,負責市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後勤服務保障與物業管理工作。

7、幹部培訓中心,承擔全市地方稅務系統幹部教育培訓任務。

8、老幹部活動中心,承擔全市地方稅務系統離退休幹部的學習、康樂活動。

9、《北京地方稅務公報》編輯部,負責編輯、發行《北京地方稅務公報》,宣傳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發布該市地方稅收最新政策文件,介紹稅收征管的業務知識,指導納稅人依法納稅。

10、北京市稅務檔案資料管理中心,負責承擔地稅系統業務檔案的接收、整理、保管、統計、查閱等事務性工作,承擔稅收曆史資料檔案的征集、保管及專業研究等工作。

二、7個直屬分局

開發局分局、西站分局、燕山分局主要職責:

負責宣傳、貫徹、實施有關地方稅收工作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根據市地稅局确定的預算收入計劃指标負責編制地反思給回收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依法實施征管範圍内各稅種、費的征收和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各納稅義務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并對各種涉稅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負責具體實施稅收政策咨詢和納稅服務工作。承辦市地稅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稽查一局主要職責:

負責宣傳、貫徹、實施有關地方稅收工作的法律、法規及規章;負責對該市内資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實施稅務檢查工作;負責對該市涉稅大案要案及市地稅局交辦案件的查處工作;承辦市地稅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稽查二局主要職責:

負責宣傳、貫徹、實施地方稅收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及規章;負責對該市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個人實施稅務檢查工作;負責對該市涉稅大案要案及市地稅局交辦案件的查處工作;承辦市地稅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一直屬分局主要職責:

負責全系統稅源戶籍管理及稅源數據的采集、審核、錄入、調查、核實和維護;負責實施稅源的動态監控和管理;負責對稅源争議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并裁定;負責全市在京中央企業和企業總部稅源信息的管理和服務。

第二直屬分局主要職責:

負責該市宣傳、貫徹稅收法規及規章;根據市地稅局确定的預算收入計劃指标,負責編制該市農業稅稅收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該市征管範圍内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的地方稅政和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征管範圍内各納稅義務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并對各種涉稅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負責具體實施稅收政策咨詢和納稅服務工作;承辦市地稅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縣區分局

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海澱區、豐台區、石景山區、門頭溝區、房山區、通州區、順義區、大興區、昌平區、密雲縣、平谷區、懷柔區、延慶縣、燕山分局、西站分局、開發區分局、第二直屬分局、稽查一局、稽查二局。

處室職責

辦公室

負責全局行政事務和宣傳工作的組織、綜合、協調等工作,協助局長處理日常工作。

人事處

負責全市地方稅務系統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幹部管理、教育培訓和工資福利工作,負責本系統職工專業培訓,崗位培訓和職業教育管理等工作。

法制處(國際稅務管理處)

負責北京市地方稅務系統各項法律事宜和法規工作,負責稅收協定執行、國際稅務管理合作及其它涉外稅務協調相關工作。

征收管理處

負責貫徹落實《征管法》及《實施細則》,負責稅務登記、帳薄憑證管理、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管理工作,負責與政府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工作。

計劃會計處

負責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和票證的管理工作。

稅務檢查處(稅務違法案件舉報中心)

負責稅務檢查及相關工作。

營業稅管理處

負責營業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征收管理工作。

企業所得稅管理處

負責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工作;負責綜合稅政協調工作;負責協調稅政綜合工作。

個人所得稅管理處

負責個人所得稅的稅政和征收管理工作。

地方稅管理處

負責車船使用稅、印花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産稅、城市房地産稅、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的征收管理工作。

納稅評估處

負責研究拟訂納稅評估管理辦法和技術規範,負責稅收征收情況的評估,組織重點稅種、重點行業、重大涉稅事項的評估,組織協調稅務函告、約談工作,組織開展納稅人納稅信譽等級評定工作。

檔案處

負責本系統三年以上業務檔案的接收、整理、保管及查閱下作;負責本系統業務檔案工作的指導和檔案人員的培訓工作。

計劃财務處

分管系統預算資金、财務、裝備、基建、固定資産和政府采購管理工作及市局機關日常财務核算。

研究室

負責起草向市委、市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報送的綜合業務報告、綜合調研報告,起草年度市地稅系統工作報告,起草市局主要領導部分重要講話及文稿,組織、協調、管理市地稅系統調研工作,負責組織研究市地稅系統中長期稅收工作計劃,參與市局領導的重要調研活動,搜集國内、外先進的稅收管理經驗、資料,為領導決策服務。

基層工作處(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本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本系統目标責任制的制定、實施和考評工作;負責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殘保金管理處

負責制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代征工作的有關制度、管理辦法和措施;負責組織和協調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代征的相關工作。

其它行政機構

老幹部處,分管市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派駐機構

監察處

負責全市地方稅務系統黨風廉正建設,負責對内部審計及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查、處理工作。2007年為市紀委、市監察局派駐機構。

直屬分局

開發局分局、西站分局、燕山分局主要職責:

負責宣傳、貫徹、實施有關地方稅收工作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根據市地稅局确定的預算收入計劃指标負責編制地反思給回收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依法實施征管範圍内各稅種、費的征收和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各納稅義務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并對各種涉稅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負責具體實施稅收政策咨詢和納稅服務工作。承辦市地稅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稽查一局主要職責:

負責宣傳、貫徹、實施有關地方稅收工作的法律、法規及規章;負責對該市内資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實施稅務檢查工作;負責對該市涉稅大案要案及市地稅局交辦案件的查處工作;承辦市地稅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稽查二局主要職責:

負責宣傳、貫徹、實施地方稅收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及規章;負責對該市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個人實施稅務檢查工作;負責對該市涉稅大案要案及市地稅局交辦案件的查處工作;承辦市地稅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涉外分局主要職責:

負責該市宣傳、貫徹、實施農業稅稅收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根據市地稅局确定的預算收入計劃指标,負責編制該市農業稅稅收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該市征管範圍内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的地方稅政和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征管範圍内各納稅義務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并對各種涉稅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負責具體實施稅收政策咨詢和納稅服務工作;承辦市地稅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7個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信息系統安全保障中心)

負責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管理工作,負責地稅信息系統安全保障和備份工作,負責有關稅務信心收集、分類、加工、整理和綜合利用工作。

信息系統運營維護中心

負責該市地稅信息系統的運營管理和技術維護工作,組織相關的技術開發、推廣應用和業務培訓等工作。

票證管理中心

負責北京市普通發票管理措施的制定和發票管理制度建設,企業發票的控制和管理,負責全市地方稅收征管業務工作所需的各種票證的印制、保管和供應工作。

納稅服務中心

負責有關稅收政策的電話咨詢工作;負責接轉涉稅案件的舉報及納稅人對稅務工作人員的投訴工作。

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負責市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後勤服務保障與物業管理工作。

幹部培訓中心

承擔全市地方稅務系統幹部教育培訓任務。

老幹部活動中心

承擔全市地方稅務系統離退休幹部的學習、康樂活動。

三、1個群衆團體: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直屬機關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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